证券代码:300932 证券简称:三友联众 公告编号:2025-016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
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28,64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的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独立董事意见如下: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和实际经营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该预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且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3,320,550.3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058,946.4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528,658,725元,减去已分配2023年股利38,693,889.96元,2024年度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546,226,438.94元,2024年度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未分配利润为203,930,429.47元,母公司资本公积949,980,659.61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优化公司股本结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状况,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2024年度权益分派预案如下:
1、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228,645,71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18元(含税),不送红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49,844,765.43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至下一年度。
2、同时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8,645,713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到320,103,998股(转增股数系公司自行计算所得,最终转增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实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3、自2024年12月31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持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2024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9,844,765.43 | 38,693,889.96 | 22,864,571.3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元) | 63,320,550.32 | 46,394,465.44 | 75,858,790.80 |
研发投入(元)
研发投入(元) | 108,872,941.05 | 104,538,168.34 | 96,398,731.52 |
营业收入(元) | 2,168,197,862.18 | 1,836,392,280.35 | 1,852,321,454.86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计未分配利润(元) | 546,226,438.94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3,930,429.47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1,403,226.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
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
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61,857,935.5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1,403,226.73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309,809,840.91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9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3、2024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项目建设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全体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投资回报情况下提出,预案的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切实履行保密义务,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保密和严禁内
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2、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三友联众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