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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通股份: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稳-离任)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瑞稳-离任)本人作为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年度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会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独立董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具体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张瑞稳,男,1964年

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中国注册会计师。本科毕业于安徽师范大学数学专业并取得学士学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南京林业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并取得硕士学位;博士研究生毕业于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并取得博士学位。1985年

月至1987年

月,任淮南矿业学院教师;1990年

月至1999年

月,历任安徽理工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师、副教授;1999年

月至今,任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2017年

月至2024年

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况的说明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经自查,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自身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在公司及附属企业任职,本人及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未向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情形,不存在妨碍对公司事务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亦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我对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议案均进行了认真审议,提出了对公司发展和重大事项运作的合理化建议,从自身专业角度进行研判,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公正客观,认真负责的提出意见以及专业建议。报告期内,不存在无故缺席、连续两次不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在任期间,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具体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张瑞稳11001

(二)参加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即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2月7日,下同),公司未召开审计委员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及独董专门会议。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4年度任期内,本人对涉及公司高管聘任、制度修订等事项进行了有效的审查和监督,本人未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未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未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四)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本人任职期间,未有相关事项须与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沟通。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时间到公司进行实地考察,并通过会谈、电话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掌握公司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应当以临时公告方式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方案的情况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及关联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被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审议通过了提名第三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事项,我对被提名人所需的任职条件及工作经验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相关意见,认为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公司本次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2024年度任期内,公司未发生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等相关事项。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行使法规所赋予本人的权利,保持客观独立性,谨慎、勤勉、认真地运用自己的专业背景和从业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多的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意见,为持续提高股东回报建言献策,对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规范运营发挥积极作用。

公司因换届选举原因,本人已于2024年2月7日起,不再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感谢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协助和积极配合,衷心祝愿公司在新一届董事会的领导下,继续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独立董事:张瑞稳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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