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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兴业证券关于星云股份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云股份”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星云股份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锁定汇兑成本,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不利影响,增强财务稳健性。本次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品种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是指远期、掉期(互换)、期权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资产包括汇率、利率、货币、商品、其他标的;既可采取实物交割,也可采取现金差价结算;既可采用保证金或担保进行杠杆交易,也可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是指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在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的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外汇的掉期业务、外汇买卖、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等。

三、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额度、期限、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金额不超过2,0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外币)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如果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四、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分析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因外汇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因标的利率、汇率等市场价格波动引起外汇金融衍生品价格变动,造成亏损的市场风险。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部控制机制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公司会选择拥有良好信用且与公司已建立长期业务往来的银行等金融机构作为交易对手,履约风险较小。

五、公司对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以锁定成本、规避和防范汇率、利率风险为目的,禁止任何风险投机行为。

2、公司已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对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操作原则、审批权限、管理和操作流程、风险管理、信息隔离、信息披露等进行了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保证制度有效执行,控制业务风险。

3、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将审慎审查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的合约条款,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

4、公司财务部将持续跟踪外汇衍生品公开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及时评估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的风险敞口变化情况,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财务部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上报,提示风险并执行应急措施。

5、公司内审部将对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收益情况等进行审查,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进行核实。

六、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七、审批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八、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关于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在保证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本次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有助于公司在一定程度上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良影响,提高外汇资金使用效率,增强财务稳健性,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提示公司应严格按照所制定《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确保对于市场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等相关风险的管控措施切实有效。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星云股份在批准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戴劲吕泉鑫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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