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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云股份: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648 证券简称:星云股份 公告编号:2025-020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拟继续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继续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

工商登记日期: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 0014469截至2024年末,致同事务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事务所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2023年年报挂牌公司客户163家,审计收费3,529.17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林庆瑜,199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逾10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苏华,201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彭云峰,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致同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2024年12月27日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给予的监管谈话行政监管措施1次,除此之外,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二、拟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情况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从事会计报表的审计、净资产验证服务,聘期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2025年度审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服务费用。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致同事务所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致同事务所作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为公司提供了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认可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因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致同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特此公告。

福建星云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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