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2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为临时会议,与会的各位董事已知悉与所议事项相关的必要信息,经全体与会董事同意,豁免本次会议的通知时限。经全体与会董事共同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经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凌勇先生、李向东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鉴于公司新任董事长的选举工作尚需经过相应的法定程序,为确保公司规范运作,公司董事会推举公司董事周优芬女士代为履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职责,代行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选举完成新任董事长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董事长辞职暨补选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会同意于2025年5月8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第一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特此公告。
格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董事候选人简历?郭凌勇先生:
郭凌勇先生,1973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城市运营投资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副主席、执行副总裁,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曾任珠海十字门中央商务区建设控股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郭凌勇先生除在公司控股股东珠海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担任董事长以及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郭凌勇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李向东先生:
李向东先生,1968年出生,大学学历。现任珠海华发实业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配套官,珠海华发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等。曾任珠海华发产业新空间运营服务有限公司董事,珠海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
截至本公告日,李向东先生除在公司间接控股股东珠海华发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职务外,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公司股份。李向东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也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且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有关部门处罚和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