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第3—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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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5〕6398号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松原安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松原安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鉴证报告作为松原安全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松原安全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编制《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松原安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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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松原安全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松原安全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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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印发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的规定,将本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014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13.47元,共计募集资金33,675.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3,26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30,415.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286.57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8,128.4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388号)。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21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1,000.00万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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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方式,向原股东配售及社会公众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4,100,000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41,000.00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596.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0,404.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审计及验资费、资信评级费、信息披露费及发行手续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外部费用193.11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0,210.89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4〕3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28,128.43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28,229.92利息收入净额B2335.58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234.29利息收入净额C20.20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D1=B1+C128,464.21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35.78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差异G=E-F
2.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序号金额募集资金净额A40,210.89截至期初累计发生额
项目投入B1利息收入净额B2本期发生额
项目投入C139,734.97利息收入净额C233.58截至期末累计发生额项目投入D1=B1+C139,734.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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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序号金额
利息收入净额D2=B2+C233.58应结余募集资金E=A-D1+D2509.50实际结余募集资金F509.50差异G=E-F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深证上〔2023〕114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
本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10月10日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022年9月23日,公司与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原保荐协议,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将由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承接。2022年10月12日,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
本公司对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同时,为切实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14日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子公司松原(安徽)汽车安全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徽松原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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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8月14日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和子公司安徽松原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募集资金余额备注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39604001040016238已销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小计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811470108360290888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用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姚分行
39604001040019471
2.30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57490393051000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余姚支行
811470108271911666
6[注]
5,095,005.75小计5,095,008.05合计5,095,008.05
[注]银行账号8114701082719116666的募集资金专户为该项目实施主体的子公司安徽松原公司账户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2024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项目“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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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2024年度,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4。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2024年度,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2024年8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及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投项目募集资金投资额调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名称
调整前调整后投资总额
其中: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投资总额
其中:拟投入募
集资金金额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
35,447.5928,700.0035,447.5927,910.89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12,300.0012,300.0012,300.0012,300.00
合计47,747.5941,000.0047,747.5940,210.89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具体调整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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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投资总额27,975.3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19,118.92万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13,034.00万元,按募集资金占比募集资金部分可实现年效益8,907.72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投资总额11,608.00万元,其中募集资金总额7,251.53万元)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效益4,778.00万元,按募集资金占比募集资金部分可实现年效益2,984.82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已于2022年12月末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目前仍处于产能爬坡阶段(项目建成后爬坡期为四年,建成后第四年达到满产),项目产线尚未达到满产状态,故未达到满产状态时的承诺效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经公司2021年7月26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21年10月27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地点调整为位于余姚市牟山镇新东吴村公司厂区内,具体包括牟山镇新东吴村七里江二期52亩地块、牟山镇新东吴村公司现有厂区西侧22亩地块,以及牟山镇新东吴村运河沿路1号现有厂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0.00元。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截至2024年12月31日,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余额为0.00元。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无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处于产能爬坡阶段。截止本报告日,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均已结项,上述募集资金账户无余额且已注销。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问题。[注]“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募集资金总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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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于2024年12月末尚未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暂未产生实际收益。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无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不适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经公司2024年9月4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共计20,990.7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核,并出具《关于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4〕10002号)。经公司2024年8月23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承兑汇票、信用证、自有外汇及自有资金等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本期公司通过外汇方式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资金1,092,089.11欧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置换出上述款项。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无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无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止本报告日,募集资金均已确定项目并具有相关资金使用计划,剩余募集资金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无
[注1]根据公司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投资总额及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市场需求变化情况以及公司的未来发展战略,“年产1,330万套汽车安全系统及配套零部件项目(一期工程)”中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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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项目内原计划用于方向盘生产的生产车间用途调整为气囊产品产业链生产车间,上述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4,051.14万元,变更后该项目不再包括“方向盘项目”建设内容
[注2]本年度投入金额包含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0,874.48万元[注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募集资金总计投入金额超过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部分系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产生的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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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根据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将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基础上,新增“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测试中心扩建项目”。公司已于2021年11月16日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
经公司2023年2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由于“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超出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按“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项目”和“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实际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各募投项目拟投入金额,其中“年产1,325万条汽车安全带总成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19,118.92万元,“年产150万套安全气囊生产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调整为7,251.53万元。公司已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