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893 证券简称:松原安全 公告编号:2025-023债券代码:123244 债券简称:松原转债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一、审议程序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股本结构、实际经营情况、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要求;不存在违反《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更好地兼顾了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法定公积金期初累计额为73,107,454.88元,尚未达公司注册资本的50%,本年度仍提取法定公积金及任意公积金。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60,384,779.07元;母公司会计报表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268,459,429.1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章程》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6,845,942.9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74,175,118.58元,扣除2023年已实施2023年度利润分配45,120,000.0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670,668,604.83元,资本公积金余额为307,714,375.13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25年3月31日总股本股226,357,15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人民币2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金红利不超过45,271,430.20元,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占2024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7.39%,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同时,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316,900,011股(具体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为准)。
4、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本方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45,271,430.20元;2024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45,271,430.20元,占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7.39%。
5、若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转增股本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结果为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为112,891,430.20元,未低于年均净利润的30%,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9.4条第(八)项所述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45,271,430.20 | 45,120,000.00 | 22,500,000.0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260,384,779.07 | 197,783,741.99 | 118,040,038.80 |
研发投入(元) | 97,841,711.88 | 67,328,439.56 | 56,067,770.26 |
营业收入(元) | 1,970,973,848.61 | 1,280,382,019.83 | 991,867,737.67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61,803,369.30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670,668,604.83 |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112,891,430.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92,069,519.95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112,891,430.2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221,237,921.7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5.21% |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股东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的需要,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和经营业绩相匹配,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公司2023年度及2024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513,683.46元、人民币405,085.95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0259%、
0.0129%,均低于50%。
四、其他说明
(一)本次分配方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松原汽车安全系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