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2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概述
根据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拓日新能”或“公司”)业务发展和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关联方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瑞思”)发生日常关联交易。2024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76.68万元(不含税),预计2025年度公司与关联方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为7,000万元。
1.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关联董事陈五奎先生、李粉莉女士、陈琛女士和陈嘉豪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3.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发生金额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预计金额 | 截至披露日已发生金额 | 上年发生金额 |
向关联人 采购原材料 | 科瑞思 | 石英砂等原料和物资 | 市场定价原则 | 6,950 | 1,390 | 7,062.07 |
向关联人 销售商品 | 科瑞思 | 销售生产设备和物资 | 市场定价原则 | 50 | 0 | 14.61 |
合计 | 7,000 | 1,390 | 7,076.68 |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汉中市科瑞思矿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五郎工业园九号法定代表人:李粉莉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10722583511696M主营业务:矿石开采、加工;销售矿石、原矿、矿石精粉;生产、销售石英砂、石英坩埚、石英管、半导体石英管、石英玻璃;硅微粉、人造石英石、厨具橱柜及其他石英高附加值产品;安装和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国内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最近一年财务数据:截至2024年12月31日,科瑞思总资产7,128.88万元,总负债1,415.88万元,净资产5,712.99万元;营业收入7,150.73万元,净利润837.6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关联交易内容 | 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 | 实际发生额占同类业务比例 | 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差异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科瑞思 | 石英砂等原料和物资 | 7,062.07 | 9,050 | 99% | 1,987.93 | 2024年4月23日《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在进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时,主要是根据市场情况按照可能发生关联交易的金额上限进行预计。实际发生是根据市场情况、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市场价格变动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导致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一定差异。以上属于正常经营行为,对公司日常经营及业绩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 ||||||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 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中实际交易金额与预计金额存在较大差异,是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及时根据市场价格调整交易单价减少了关联交易发生;关联交易公平、公正,交易价格客观、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情形。 |
科瑞思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是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为公司关联人。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交易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关联方财务经营正常、财务状况和资信良好,是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公司。经公司在最高人民法院网查询,关联方科瑞思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1、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业务往来,属于正常经营业务往来,程序合法,公司向上述关联方销售或采购产品时,具体产品、设备、规格、要求等由订货通知单确定,交易定价依据是以市场化为原则公允定价,价格按双方确认的含税价格表执行,结算时凭发票结算。
2、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上述关联交易持续、经常性发生,以前已签订协议的,延续双方以前签订的协议。未签订协议的,待发生交易时再由双方根据市场化原则,协商签订协议。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均属于正常的业务购销活动,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
2.公司日常的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
3.关联交易的持续性,不会对上市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
五、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系公司2025年度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客观、公允,遵循市场化原则,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其他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宜,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