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审议程序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与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合并利润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078.78万元,母公司利润表净利润1,117.49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11.75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本年度及以前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26,044.18万元。
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资金需求,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1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量为4,720,400股,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以目前公司总股本1,413,020,549股扣除回购专户持股数量4,720,400股后的股本总额1,408,300,149股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股利14,083,001.49元(含税)。
若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 2024年度 (预计数) | 2023年度 (实施数) | 2022年度 (实施数)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14,083,001.49 | 28,166,002.98 | 42,249,004.47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元) | 10,787,821.99 | 23,109,098.61 | 96,243,993.92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 616,160,011.58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未分配利润(元) | 260,441,812.42 | ||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84,498,008.9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平均净利润(元) | 43,380,304.84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84,498,008.94 |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兼顾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和股东的即期利益,体现了公司积极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符合
《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