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18 证券简称:拓日新能 公告编号:2025-010
深圳市拓日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适用 □不适用是否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是 ?否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未来实施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减去公司回购专户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拓日新能 | 股票代码 | 002218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
姓名 | 龚艳平 | ||
办公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侨香路香年广场A栋8楼 | ||
传真 | 0755-86612620 | ||
电话 | 0755-86612300 | ||
电子信箱 | gongyanping@topraysolar.com |
2、报告期主要业务或产品简介
拓日新能是中国光伏行业中率先实现装备自制化、工艺自主化、产品多样化、市场全球化的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企业,是国内较早可同时生产三种太阳电池芯片并且拥有自主研发核心技术的新能源企业。公司成立以来,始终坚持持续创新、稳健发展,是国内较早打通并拥有“从砂到电”垂直一体化光伏产业链的企业之一,主要从事高效太阳能电池、高效光伏组件、光伏玻璃、光伏胶膜、光伏支架、光伏接线盒、多样化便携式太阳能民用消费类产品的研发与生产、分
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设计、建设及运营等业务。拓日新能以开拓、创新、务实、高效为理念,专注于新能源光伏产业,为全球80多个国家和地区提供便携式太阳能产品,也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供民用消费类产品。拓日新能在分布式及地面光伏电站的EPC承揽建设和运维方面,具备丰富的安装和运维经验。截止目前,公司拥有“广东深圳、陕西渭南、四川乐山、陕西西安、新疆喀什、青海西宁”六大生产基地。公司先后承担并完成了国家七个部委研发项目,并获得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工信部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广东省优秀企业和连续十六年深圳知名品牌等荣誉。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计获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专利722项,其中发明专利74项,实用新型635项,外观专利13项,同时,公司拥有广东、陕西和四川三大省级技术中心与深圳市工业设计中心,拥有坚实的科技研发基础。
3、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1)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1,321,746,768.22 | 1,127,029,812.13 | 1,127,029,812.13 | 17.28% | 1,322,878,806.34 | 1,322,878,806.3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787,821.99 | 23,109,098.61 | 23,109,098.61 | -53.32% | 96,239,681.13 | 96,243,993.9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 | 3,382,112.03 | 15,755,446.53 | 15,755,446.53 | -78.53% | 77,166,022.98 | 73,469,416.11 |
利润(元)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164,555,565.93 | 83,710,211.01 | 83,710,211.01 | 96.58% | 479,534,963.97 | 479,534,963.97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08 | 0.016 | 0.016 | -50.00% | 0.068 | 0.068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08 | 0.016 | 0.016 | -50.00% | 0.068 | 0.068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26% | 0.55% | 0.55% | -0.29% | 2.26% | 2.26%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调整前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6,806,792,222.00 | 6,656,375,608.02 | 6,656,375,608.02 | 2.26% | 7,141,605,892.52 | 7,146,418,616.6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85,776,598.01 | 4,200,375,334.21 | 4,200,375,334.21 | -0.35% | 4,235,266,782.25 | 4,235,315,642.7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财政部于2022年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的通知》,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不适用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应当在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2) 分季度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283,472,465.38 | 443,821,658.52 | 389,459,911.90 | 204,992,732.4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538,060.88 | 19,776,920.42 | 8,655,676.92 | -20,182,836.2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3,979.80 | 30,601,695.14 | 11,882,671.15 | -39,008,274.4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62,753.60 | 44,178,305.40 | 128,228,030.46 | -11,913,523.53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4、股本及股东情况
(1) 普通股股东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2,436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85,823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一个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8.14% | 397,590,714 | 0 | 质押 | 104,000,000 | ||
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9.10% | 128,582,698 | 0 | 不适用 | 0 | ||
陈五奎 | 境内自然人 | 1.92% | 27,086,400 | 20,314,800 | 不适用 | 0 | ||
长治市南烨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6% | 26,340,089 | 0 | 不适用 | 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11% | 15,670,060 | 0 | 不适用 | 0 | ||
彭洁芳 | 境内自然人 | 0.93% | 13,100,000 | 0 | 不适用 | 0 | ||
一重集团融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0.74% | 10,490,706 | 0 | 不适用 | 0 | ||
陈远明 | 境内自然人 | 0.57% | 8,057,000 | 0 | 不适用 | 0 | ||
薛震宇 | 境内自然人 | 0.53% | 7,556,600 | 0 | 不适用 | 0 | ||
索晖 | 境内自然人 | 0.25% | 3,548,800 | 0 | 不适用 | 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深圳市奥欣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深圳市东方和鑫科技有限公司和陈五奎先生存在关联关系。 2、其他股东之间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股东彭洁芳通过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3,100,000股。 |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3) 以方框图形式披露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
5、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公司收到中建科工集团绿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科工”)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认公司为“中建科工集团绿色科技有限公司2024-2025 年度光伏组件集中采购工程” 的三家中标单位之一。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 年4月26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