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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2,813,419.83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7,275,045.89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205,520,475.87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36,297,894.46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0 | 0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0 | 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2,813,419.83 | -75,940,167.55 | 4,401,552.82 |
研发投入(元) | 20,027,321.50 | 25,758,014.69 | 22,803,170.47 |
营业收入(元) | 182,518,808.25 | 152,361,432.55 | 364,294,954.05 |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205,520,475.87 | ||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 -136,297,894.46 |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 是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49,055,190.22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0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元) | 68,588,506.66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研发投入总额占累计营业收入的比例(%) | 9.81 |
是否触及《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 否 |
三、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公司该年度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鉴于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为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实际情况。
四、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需要做出的,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方案有利于提高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
五、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杭州中威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