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2024年度,本人崔伟作为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遵循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秉持对公司和股东的责任心,勤勉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公司的运营和发展动态,积极参与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各项会议,主动执行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的调查和监督职责,有效地保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以及全体股东的权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治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以下是对年度独立董事职责履行情况的报告概述:
一、出席会议情况
公司充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权利,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工作条件,公司与独立董事建立了顺畅的沟通渠道,保持着紧密的日常联系,积极组织独立董事参与相关培训,多方式配合和协助独立董事开展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充分保障。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和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如下: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出席现场会议次数 | 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会次数 |
崔伟
崔伟 | 3 | 1 | 2 | 0 | 0 | 0 |
本人对所审议案均表示同意,没有提出否定或异议的情况。
2.出席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 战略委员会 | 审计委员会 | 提名委员会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应出席次数 | 实际出席次数 | |
崔伟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情况并获取作出决策所需要的资料,详细审阅会议相关材料,按时出席董事会并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会议上,本人认真审议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在2024年任期内,本人根据相关规定发表1次独立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发表意见事项 | 时间 | 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 | 发表独立意见类型 |
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 2024年9月21日 | 关于公司聘任总经理及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 同意 |
三、现场办公情况
报告期内,我充分利用参加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到公司及生产基地及销售市场进行现场考察,报告期内,本人现场工作时间累计达到5日(本人于2024年9月21日成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时间不足一年),充分了解了公司的生产经
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的发展规划、所面临的市场环境及采取的应对措施等方面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本人还通过组织召开年度审计工作沟通会,听取公司管理层和年度审计会计机构的汇报,及时了解审计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四、参加培训和学习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证券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关注法律法规的修订情况,根据中国证监会江西证监局的有关要求,积极参与上市公司协会组织的“2024年江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培训”“新‘国九条’培训”,内容涉及新“国九条”、董监高合规履职等诸多方面,强化合规和自律意识,推动完善公司治理。
五、与中小股东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直接与中小股东进行互动交流,听取中小股东诉求,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提供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及执行情况,并审议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并得到有效执行。并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召开专项沟通会,就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风险事项等交换意见,确保审计过程独立客观,审计结果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七、对于信息披露的监督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信息披露法律法规要求,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全年披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及相关文件103份,对外披露的信息客观、及时地反映公司经营状况,全面展示了公司发展情况。
八、对于公司内部控制执行的监督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根据管理需求的提高及内控环境的变化,适时地对内控制度进行了修订和完善,围绕公司内部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要素,全面评价内部控制的设计合理性及运行有效性,通过实施内部控制评价,优化业务流程,增强业务、财务和管理的风险把控,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促进公司风险管理水平的提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不存在重大遗漏,评价方法科学,评价流程合规,评价结果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九、审查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经审查,公司本次计提2024年度资产减值准备是基于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十、审查公司关联交易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
经审查,公司2024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事项合法合规,符合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公允性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前,会将相关材料交予本人预审,并在召开董事会时安排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与关联方所发生的各项资金往来均属生产经营活动中的正常的经营性往来。
十一、审查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经审查,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已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等情况。
十二、总体评价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独立董事的规章制度,忠实勤勉履职,积极深入地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运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的发展提出了具有建设性的建议;对所有议案和其他相关事项进行了细致的审查和讨论,并以独立、审慎和客观的态度作出了专业的判断,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度,本人将继续深化对有关法律法规的认识,提升个人的履职能力和决策水平。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以及管理层的沟通与交流,为董事会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支持和有效的风险防控建议,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十三、其他事项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请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
4.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5.无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崔伟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