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1、2024年11月25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材料,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独立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审计,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25年1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初步预审情况,如审计范围、工作安排、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点问题等相关事项进行了充分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听取、审阅了立信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
3、2025年4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立信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听取了立信《中建环能2024年报审计完成阶段汇报》,在初步审计完成后,及时了解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
4、2025年4月18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2024年年度报告审计工作中,能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
中建环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