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5-022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下午在公司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于2025年4月12日通过专人送达、邮递、传真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曾学仁先生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东方日升2024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2024年监事会的工作情况,监事会起草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监事会
工作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2024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39,346,275.25元,比上年同期下降42.7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5,865,552.2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52.0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731,189,968.54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35.76%。
具体财务数据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东方日升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部分。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24年度公司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负值,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为保障公司正常经营生产的资金需求和未来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故本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以提升公司应对潜在风险的能力,促进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已审阅公司《东方日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认为:
2024年度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公司治理框架文件,建立了公司规范运行的内部控制环境,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活动的有序、有效开展,保护了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东方日升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监事会对此无异议。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公司及子公司拟向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满足了公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主要目的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和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决策程序也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根据公司具体需要开展任意时点最高余额不超过等值150,000万美元(含本数)的远期结售汇
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进行管理,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在公司正常经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情况: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涉及公司关联方,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其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