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委员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补选王翼飞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补选完成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1、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
召集人:霍佳震 成员:陈柳、王翼飞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