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
股票简称:东方日升股票代码:300118 披露时间: 2025年4月23日
2024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林海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徐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海峰声明:保证本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2024年光伏市场竞争加剧,行业激烈竞争带来的阶段性供需错配引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持续下降,公司主营业务盈利能力下降,存货跌价准备增加。由于光伏产业N型产能正全面替代P型产能,行业产能面临结构性调整,为顺应行业发展趋势,积极应对光伏行业技术迭代的市场风险,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按照会计准则规定,对存在减值迹象的PERC电池和组件生产线进行了审慎评估并计提相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主营业务、核心竞争力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主要财务指标因利润下滑使得同比下降较大,与行业趋势一致。公司所处行业景气度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未出现持续衰退或技术替代等情形。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重大风险。未来公司将依托技术、产品、客户、管理等综合优势,穿越行业周期,实现长期健康发展。
本年度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经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注意投资风险。
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中已详述公司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特别关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目录
第一节 重要提示、目录和释义 ...... 1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7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1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45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 6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72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102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11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1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13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2024年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五、其他相关资料。
以上备查文件的备置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释义
释义项 | 指 | 释义内容 |
东方日升、公司、本公司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日升香港 | 指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电力 | 指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常州 | 指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义乌 | 指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浙江双宇、双宇电子 | 指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融资租赁 | 指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安徽 | 指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马来西亚 | 指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江苏 | 指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日升宁波光伏 | 指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宁波双一力 | 指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公司 |
公司章程 | 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深交所 | 指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 | 指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上年同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
平价上网 | 指 | 包括发电侧平价与用户侧平价两层含义:发电侧平价是指光伏发电即使按照传统能源的上网电价收购(无补贴)也能实现合理利润;用户侧平价是指光伏发电成本低于售电价格,根据用户类型及其购电成本的不同,又可分为工商业、户用侧平价。 |
太阳能 | 指 | 一种可再生能源,是指太阳的热辐射能 |
太阳能电池片/光伏电池片 | 指 | 太阳能发电单元,通过在硅片上生长各种薄膜,形成半导体P-N结,把太阳光能转换为电能 |
太阳能组件/光伏组件 | 指 | 具有封装及内部连接的、能单独提供直流电输出的、不可分割的最小太阳能电池组合装置,其功能是将功率较小的太阳能发电单元放大成为可以单独使用的光电器件 |
太阳能电站 | 指 | 通过太阳能电池方阵将太阳能辐射能转换为电能,太阳能电站按照运行方式可分为独立太阳能光伏电站和并网太阳能光伏电站 |
PERC电池技术 | 指 | Passivated Emitter and Rear |
Cell,钝化发射极和背面电池技术,太阳能电池的一种技术 | ||
HJT 电池 /异质结电池 | 指 | Heterojunction with Intrinsic Thinlayer,即本征薄层异质结电池,一种高效晶硅太阳能电池结构 |
BIPV | 指 | 光伏建筑一体化,即 Building Integrated PV,PV 即 Photovoltaic。是一种将太阳能光伏产品应用到建筑上的技术 |
TOPCon电池技术 | 指 | 一种电池技术,该技术既可以改善电池表面钝化又可以促进多数载流子传输,进而提升电池的开路电压和填充因子 |
210mm 电池 | 指 | 采用硅片 M12(硅片边长 210mm,最大对角线长度 295mm)生产的电池 |
P 型、N 型 | 指 | P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三价元素(如硼),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 P 型半导体硅片;N 型硅片即在本征硅晶体中掺入五价元素(如磷),使之取代晶格中硅原子的位置,就形成了 N 型半导体硅片 |
EPC | 指 | 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即工程总承包,是指公司受业主委托,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等实行全过程或若干阶段的承包。通常公司在总价合同条件下,对其所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费用和进度进行负责 |
晶硅 | 指 | 晶体硅材料,晶体硅为最主要的光伏材料,包括单晶硅、多晶硅等晶体形式 |
硅棒 | 指 | 将晶体硅料在单晶炉中融化后再经过一系列工序制成的棒状中间产品 |
硅锭 | 指 | 硅料定向凝固做成的产品 |
硅片 | 指 | 单晶硅棒或多晶硅锭切割而成的薄片 |
MW | 指 | 兆瓦,功率单位,1MW=1000KW |
GW | 指 | 吉瓦,功率单位,1GW=1000MW |
元、万元、亿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信息
股票简称 | 东方日升 | 股票代码 | 300118 |
公司的中文名称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东方日升 | ||
公司的外文名称(如有) | RISEN ENERGY CO.,LTD. |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如有) | RISEN ENERGY |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林海峰 | ||
注册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 ||
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609 | ||
公司注册地址历史变更情况 | 由浙江省宁海县西店镇邵家村变更为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 ||
办公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 | ||
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5609 | ||
公司网址 | http://www.risen.com | ||
电子信箱 | xuesx@risen.com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雪山行 |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
电话 | 0574-65173983 | |
传真 | 0574-59953338 | |
电子信箱 | xuesx@risen.com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站 | 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
四、其他有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会计师事务所办公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莲花街道福新社区鹏程一路9号广电金融中心14F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张建栋、胡惠俊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适用 □不适用
保荐机构名称 | 保荐机构办公地址 | 保荐代表人姓名 | 持续督导期间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北塔2206室 | 张世举、杨传霄 | 2023年2月13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公司聘请的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财务顾问
□适用 ?不适用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2024年 | 2023年 | 本年比上年增减 | 2022年 | |
营业收入(元) | 20,239,346,275.25 | 35,326,804,378.95 | -42.71% | 29,384,723,113.6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435,865,552.24 | 1,363,281,088.79 | -352.03% | 934,976,466.2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3,731,189,968.54 | 1,582,641,345.52 | -335.76% | 1,015,980,459.2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4,323,254,577.92 | -1,643,297,062.88 | -163.08% | 3,035,985,362.89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3.04 | 1.22 | -349.18% | 1.06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3.04 | 1.22 | -349.18% | 1.06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8.45% | 9.44% | -37.89% | 10.50%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年末比上年末增减 | 2022年末 | |
资产总额(元) | 43,093,991,991.33 | 54,245,929,430.61 | -20.56% | 38,358,001,211.1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497,052,937.89 | 15,208,422,344.15 | -24.40% | 9,360,934,883.33 |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年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
□是 ?否
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是 □否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备注 |
营业收入(元) | 20,239,346,275.25 | 35,326,804,378.95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扣除金额(元) | 341,777,679.43 | 967,751,469.13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元) | 19,897,568,595.82 | 34,359,052,909.82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六、分季度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元
第一季度 | 第二季度 | 第三季度 | 第四季度 | |
营业收入 | 4,933,054,999.87 | 5,526,314,966.17 | 4,443,937,359.51 | 5,336,038,949.7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79,523,892.90 | -683,228,602.19 | -596,764,004.32 | -1,876,349,052.8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37,614,996.36 | -723,778,632.81 | -672,435,710.98 | -1,997,360,628.39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032,228,158.79 | -1,433,638,598.07 | 70,455,861.34 | 72,156,317.60 |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2、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照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及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金额 | 2023年金额 | 2022年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1,568.13 | -61,495,891.12 | 75,510,217.77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226,363.40 | 333,013,753.05 | 128,504,674.3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217,603.34 | -75,872,277.73 | -247,138,727.85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4,584,029.75 | 1,535,631.87 | 371,485.08 | |
债务重组损益 | 2,917,799.13 | 3,124,541.66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736,746.43 | -491,894,925.46 | -25,486,073.7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998,401.89 | -70,810,059.72 | 15,890,091.01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625,593.81 | 19.26 | ||
合计 | 295,324,416.30 | -219,360,256.73 | -81,003,993.01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转让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 | 25,527,503.03 | 电站项目的股权及资产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一)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上市公司行业统计分类指引》,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H38)。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大类下的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C382)下的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C3825)。一)行业发展概况
1、全球光伏行业情况
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全球性能源短缺、气候异常和环境污染等问题的日益突出,积极推动新能源战略、加快新能源推广应用已成为全世界普遍关注的焦点,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诸国都在加快对各种可再生资源的开发和利用。
在目前世界上已开发利用的可再生能源中,水能、风能、潮汐能的可用量较小,满足不了人类的客观需求;核裂变虽然产生的能量巨大,但存在不可控性及安全风险,切尔诺贝利及福岛核事件的警钟仍然长鸣;地热能虽然就理论研究而言颇具潜力,但于技术和安全性上存在较多可行性问题。相较之下,在可合理预期的期间内,太阳能作为人类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具有清洁性、安全性、广泛性、持久性、充足性、免维护性及潜在的经济性等诸多优点。因此,太阳能是目前人类已知可利用的、清洁安全且能够满足人类未来需求的最佳能源选择。整体上看,人类直接利用太阳能还处于初级阶段,未来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
全球光伏行业在发展过程中,虽然部分时期由于受到宏观经济波动、产业投资过热、国际贸易政策等因素影响,经历了一定的行业调整,但整体上仍保持稳定发展的态势。目前,光伏市场的参与者以眼光长远、深耕行业的产业资本为主,短期逐利的金融资本较少;行业逐步摒弃聚焦价格的竞争手段,转向涵盖性能、功能及技术研发实力的多维度竞争策略;产业链中纵向的战略合作、协作程度加强,在光伏发电逐步取代火电的长期视角下,行业整体已逐步摆脱对于政策补贴的依赖,形成以市场驱动为导向的良性发展模式。在此背景下,各国近年来对光伏发电的投资建设稳步提升,根据欧洲光伏产业协会数据,2023年,全球累计太阳能光伏电站装机量达1,624GW,较2022年增长28%。从2008年的
15.8GW到2023年的1,624GW,十五年累计增长超过101倍。
资料来源:《Global Market Outlook 2024-2028》(欧洲光伏产业协会发布)进一步地,绿色低碳发展已经成为全球共识,据能源与气候智库(ECIU)统计,截至2025年3月,全球已有超过150个国家和地区提出碳中和目标,如德国等32个国家已就碳中和立法,并有53个国家制定了相关政策文件。各类可再生电源中光伏开发潜力较大且适合大规模发展,被视为实现碳中和的重要推力,长期空间及成长确定性高,发展前景广阔。
2、我国光伏行业发展情况
(1)政策利好,为我国未来能源长期发展方向之一
可再生能源的广泛使用是未来的长期发展趋势,尽管我国已经发展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但现阶段我国能源结构仍以传统能源为主,大力发展光伏等可再生能源,促进可持续发展仍然是国家重要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我国陆续出台多个利好政策,推动光伏行业健康快速发展。
2018年5月,为促进光伏产业平稳发展,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2018年光伏发电有关事项的通知》,虽然“531”光伏新政包括“暂停普通地面电站指标发放”、“分布式光伏规模受限”、“调低上网电价”等较为严苛的内容,但经历政策变动后,2018年我国光伏发电新增装机仍高达44.26GW,仅次于2017年,创历史第二高水平,远超业界预期。
“531”光伏新政踏出了推动行业技术升级,降低发电成本,减少补贴依赖,加速“平价上网”的第一步;2019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机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761号)(即“761号文”),明确了集中式光伏发电上网电价和分布式光伏发电补贴标准,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有所下调、工商业分布式项目及户用项目度电补贴下调,该补贴标准也侧面印证了“平价上网”时代的来临;2020年3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0年光伏发电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511号)(即“511号文”),与“761号文”相比,集中式光伏电站指导价分别下调每千瓦时0.05元、0.05元、0.06元。在政策引导下,光伏行业加快去补贴化进程,平价上网加速到来。
2020年9月,国家领导人在联合国大会上表示:“中国将提高国家自主贡献力度,采取更加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二氧化碳排放力争于2030年前达到峰值,争取在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中国由此成为迄今为止世界各国中作出最大减少全球变暖预期的气候承诺的国家。2020年12月,国家领导人在气候雄心峰会上进一步表示:“到2030年,中国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将比2005年下降65%以上,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将达到25%左右,森林蓄积量将
比2005年增加60亿立方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将达到12亿千瓦以上。”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风电、太阳能发电总装机容量达到12亿千瓦以上。
2021年6月,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2021年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833号),指出2021年起,对新备案集中式光伏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和新核准陆上风电项目,中央财政不再补贴,实行平价上网。
2022年5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全面构建现代能源体系 推动新时代能源高质量发展》,推进建设总规模4.5亿千瓦时的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规划建设以大型风电光伏基地为基础、以其周边清洁高效先进节能的煤电为支撑、以稳定安全可靠的特高压输变电线路为载体的新能源供给消纳体系。开展新能源微电网和主动配电网建设,加快分布式新能源发展。
2023年6月,国家能源局发布《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蓝皮书》,全面阐述新型电力系统的发展理念、内涵特征,制定“三步走”发展路径,并提出构建新型电力系统的总体架构和重点任务。当前至2030年为加速转型期,新能源坚持集中式开发与分布式开发并举,通过提升功率预测水平、配置调节性电源、储能等手段提升新能源可调可控能力,推动新能源成为发电量增量主体,装机占比超过40%,发电量占比超过20%。
2023年1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电力中长期合同签订履约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提出,1)新能源电量中长期交易价格分两部分:电能量价格、绿证价格;2)跨省区消纳则需要实现大基地与配套的有效签约,鼓励新能源按照“煤电与新能源联营”原则,联合调节性电源与用户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推动消纳责任权重向用户侧传导;3)将第一批大型风电光伏基地项目按要求纳入优先发电规模计划,组织签订电力中长期合同;4)要完善与新能源发电特性相适应的中长期交易机制,满足新能源对交易电量、曲线的偏差调整需求;5)研究建立促进新能源高比例签订年度及多年期中长期合同的有效机制。鼓励新能源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年度及多年期绿电中长期合同。
2024年1月,国家能源局发布《2024年能源监管工作要点》,文件提到一方面,保障新能源和新型主体接入电网。监管电网企业公平无歧视地向新能源项目提供接网服务,开展分布式光伏备案接网推进情况专项监管,重点跟踪分布式光伏备案、并网、交易、结算等情况。指导电网企业进一步优化并网流程、提高并网时效,推动“沙戈荒”风光基地、分布式电源、储能、充电桩等接入电网。另一方面,有序推进新能源参与市场交易。加强市场机制创新,逐步扩大新能源市场化交易比例,实现新能源发展与市场建设协调推进,更好发挥市场促进消纳作用。建立健全绿色电力交易机制,研究出台绿电交易有关规定,逐步扩大绿电交易规模,着力解决企业购买绿电需求量大、绿电跨省跨区交易难等问题。加快推进绿电、绿证市场建设,培育绿色电力消费市场。
2025年1月,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明确,分布式光伏发电上网模式包括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三种。自然人户用、非自然人户用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额上网、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一般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或者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年自发自用电量占发电量的比例,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结合实际确定。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原则上选择全部自发自用模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
2025年2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新能源项目(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上网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可报量报价参与交易,也可接受市场形成的价格。鼓励新能源发电企业与电力用户签订多年期购电协议,提前管理市场风险,形成稳定供求关系。指导电力交易机构在合理衔接、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组织开展多年期交易。
政策的出台有助于重塑光伏行业竞争格局和优化市场竞争环境,为我国下一步能源结构转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太阳能作为可再生能源重要组成部分,为我国未来能源发展的主要方向之一。
(2)产业下游新装机量稳定增长,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我国为太阳能资源最为丰富的国家之一,全国总面积2/3以上地区年日照时数大于2,000小时,为太阳能光伏发电提供了良好的基础。我国的光伏产业起步于二十世纪七十年代,2005年起,随着一批多晶硅项目建成投产,我国太阳能光伏产业进入高速发展时期。
2013年以来,在国家政策支持及行业技术水平提高的驱动下,我国逐步发展成为全球最重要的太阳能光伏应用市场之一。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13年,我国新增装机容量10.95GW,首次超越德国成为全球第一大光伏应用市场,并在此后保持持续增长,根据国家能源局、CPIA数据,2018年至2024年,我国新增光伏装机容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
(3)规模与技术不断突破,产业竞争力持续提升
经过多年的发展,光伏行业已成为我国少有的形成国际竞争优势、实现端到端自主可控、并有望率先成为高质量发展典范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也是推动我国能源变革的重要引擎。目前我国光伏产业在制造业规模、产业化技术水平、应用市场拓展、产业体系建设等方面均位居全球前列。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中国光伏产业已有多项技术取得全球领先水平,产品性价比全球最优,各环节产能规模全球第一,产业自给率最强,基本上实现国产化”。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从规模上看,2023年,中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组件占全球的产量占比分别为
91.6%、98.1%、91.9%和84.6%,其中多晶硅产量约147.2万吨,同比增长71.8%;硅片产量668.3GW,同比增长80%;电池片产量591.3GW,同比增长78.9%;组件产量518.1GW,同比增长75.8%,中国光伏行业已成为全球光伏集聚之处,且其规模呈持续扩张趋势。
从技术上看,我国光伏企业在TOPCon、HJT、XBC等高效晶硅电池生产技术上先后取得突破,半片、双面、叠瓦、多主栅、大尺寸等相关技术也相继成熟并逐渐被应用,持续进行提升和创新。
近年来,从硅材料、电池、组件到系统的优化创新,中国光伏产业链中各个环节的技术水平及工艺水平均有较大提升,并进而推动光伏发电成本的持续下降。随着光伏上网电价逐步趋近常规电力的上网电价,中国光伏行业更具竞争力。
二)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1、行业竞争格局、市场集中情况
光伏电池及组件行业均属于技术密集型、资金密集型行业,虽然进入门槛较高,但经过多年的快速发展,行业已经成为开放性行业。过去十年中,光伏组件行业集中度逐渐提高,行业龙头企业不断扩大产能,逐渐夯实市场地位。其中我国企业电池片和组件的产能、产量等在全球占比均高于75%。已成为光伏电池及组件的全球产业中心。
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数据,2023年全球组件前10名企业产量总额为509.9GW,较2022年增加158.5GW,占全球组件产量比例为67.9%。随着行业技术迭代的加快、下游市场对于高效产品的需求增加、行业规模扩张等,中小厂商易因缺乏产能、技术资源等而被加速淘汰,具备较大的生产规模、出色的研发技术以及完善的销售网络等优势的头部企业将更为受益,从而引领未来市场并占据更多份额,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升。
2、公司产品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锚定技术创新与工艺革新双轮驱动战略,深度聚焦伏曦异质结产品的研发与升级。凭借持续的技术突破与精益化生产管理,该系列产品市场竞争力实现跨越式提升:出货量较去年同期增幅突破 100%,创历史新高;通过优化生产工艺与核心技术迭代,产品转换效率、良率等核心指标持续优化;凭借卓越的产品性能与稳定的质量表现,品牌影响力持续增强,在行业头部客户群体中的美誉度与合作黏性显著提升,进一步巩固了公司在异质结光伏领域的领先地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主要业务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以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销售为主,业务亦涵盖了光伏电站 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领域等,主要处于光伏产业链的中游位置,并涉足光伏产业链的上游和下游,具体如下图所示:
三、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科学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
公司专注于新能源、新材料的全球化事业,主要从事的业务包括晶体硅料、太阳能电池片、组件、新材料、光伏电站、储能集成系统及智能灯具等业务。公司光伏组件业务处于光伏行业全球领先地位。
公司经营团队拥有丰富的光伏行业经营管理经验,对太阳能光伏行业的发展趋势具有良好的专业判断,对行业变化有敏锐的捕捉力,具备科学的战略决策能力和高效的战略执行能力。公司始终以客户为中心,紧扣市场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在科技研发、高效产品推广、工艺改进、精益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经过多年的摸索,公司已逐步建立起涵盖新产品开发、原材料采购、生产运营、质量控制、成本管理、财务管理、市场营销和品牌建设等方面的现代科学管理体系。
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的趋势下,公司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车间/生产基地自动化、可视化、数字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了多个绿色工厂、智能化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实现生产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质量提高、成本降低,加速我们低碳生产效率,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优化运营模式,实现更高效、绿色生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组件年产能为40GW,产能主要分布于浙江宁波、江苏金坛、浙江义乌、安徽滁州、马来西亚和内蒙古包头等生产基地。此外,“浙江宁海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江苏金坛4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6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等项目有序推进中。
(二)领先的N型技术实力和丰富的技术储备
公司通过自有专利0BB电池技术、210超薄硅片技术、纯银用量小于5mg/W及昇连接无应力电池互联技术四个行业内首家量产。基于自有技术支持、全HJT产业链整合以及一体化平台助力,东方日升已成功量产G12半片、110μm的硅片、90μm的异质结电池片、纯银用量低于5mg/W;金坛二期异质结电池4GW量产线介质供应后12天首线首批下货;两个月首线实现满产;日平均效率可达26.17%,可利用良率99.69%,单日单线产量可达36.9万片,碎片率低于0.27%。南滨异质结电池截止目前日平均效率可达26.23%,可利用良率99.71%,单日单线产量可达37.2万片,碎片率低于
0.29%。结合无主栅技术,有效减少光遮挡,降低电池互联所产生的功率损失,搭配高可靠性、高转化率的光转膜,从而大幅度降低封装损失,已实现730Wp高功率组件的量产出货。截止目前公司已获得T?V南德全球首张210异质结高效薄片化组件认证证书,T?V 莱茵首家HJT电池片认证证书,T?V南德颁发的3倍IEC测试证书。
在集团战略指引下,全球光伏研究院-装备研究院协同多家产业链核心合作伙伴,围绕异质结(HJT)技术产业化瓶颈展开攻坚,实现行业首个"硅片-电池-组件"全链路贯通式智造体系落地。重构智造流程,打造"灯塔工厂"级数字孪生系统,实现全流程116个关键工艺节点可视化管控,生产周期由72小时压缩至48小时,碎片率降至0.03%;首创硅片-电池-组件三端联动排产模型,设备综合稼动率(OEE)达96.5%。
建立智能决策中枢,建设部署工业大数据平台,接入各类设备、传感器实时数据流,构建工艺参数优化、设备健康度预测等多个算法模块,异常停机时长减少87%(MTTR〈15分钟);通过SPC过程控制与深度回归分析,CTM(Cell-to-Module)损耗优化至1.8%(行业标杆2.5%);基于MES高级排程算法与AGV跨车间调度系统,实现辅料库存周转率提升40%,年节约仓储成本超2,000万元 。
多年来公司一直从事太阳能晶体硅电池片、组件的研发生产,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具备业内领先的量产技术能力和产能优势。异质结电池平均量产效率突破26.2%,伏曦异质结系列组件量产平均功率已经达到730Wp;纯银耗量降至5mg/W(较主流TOPCon低37.5%),叠加无主栅技术,金属化成本已经低于行业主流产品;在高温、高地面反射率场景下发电增益超6%,完美适配中东、东南亚等增量市场。公司以专利战略与技术路线的双螺旋作为主体方案,以专利布局定义技术标准,以技术迭代重构竞争规则,已构建覆盖“无主栅技术”“昇连接-低温无应力电池互联技术”等五百余项专利组合。同时,公司积极研究异质结亚稳态现象,并主导编制稳定化处理标准提案,锁定技术定义权;积极与产业链厂家签订“知识产权不侵权声明”,彻底消除客户顾虑。未来,公司将凭借强大技术实力与完善专利布局,持续引领行业发展,开拓更广阔市场。
(三)以市场为导向的研发理念和完善的研发体系
公司一贯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通过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上下游产业链的研发互动等方式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通过内部挖潜以及外部联动,并配备完善的研发激励制度,促进公司内部形成积极开展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的良好氛围。
公司通过积极引进和合理配置人才,组建专业研发团队,建立了电池研发中心、组件研发中心和新材料研发中心,拥有国家级CNAS实验室、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国家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及江苏省半导体(异质结)叠层新能源产业创新中心,获得了新能源行业龙头企业、国家级绿色工厂、国家级绿色供应链企业、国家级智能光伏试点示范企业、国家级物联网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中国驰名商标等称号和荣誉,构建了具备全球竞争力的研发体系。
多年来公司一直从事太阳能晶体硅电池片、组件的研发生产,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领域积累了深厚的技术储备,具备业内领先的量产技术能力和产能优势。公司新推出的超低碳210 HJT 伏曦系列产品,在工艺上采用了独特的低温双面钝化接触、昇连接无应力电池互联技术、双面微晶技术;在材料上采用了210半片薄硅片、低银含浆料、钢边框等材料。在拥有高功率和高转换效率的同时,伏曦系列产品应用昇连接无应力电池互联技术、薄硅片、低银含浆料等降本手段控制其成本,使该系列产品的度电成本有着较大的优势。此外,公司针对住宅和工商业屋顶用户量身打造的BIPV超能系列产品,在功率、易安装、可靠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不仅可满足市场需求,也将为用户带来更好的体验、更高的回报。
(四)以品质为保障的卓越品牌优势
作为全球光伏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在长期的生产经营中,积累了丰富的行业经验,并在全球范围内建立了稳定高效的产供销体系,公司持续推进生产自动化、智能化,通过工艺技术进步和生产布局优化来保障产品技术领先、品质优越,打造电池组件研发制造领域的领先品牌。通过过硬的产品品质,公司先后获得德国TUV、美国UL、英国MCS、欧盟CE、澳大利亚CEC、国家CQC等产品行销全球需要的认证;同时,凭借优秀的产品品质、专业的服务质量和优异的市场表现,公司多年位列彭博新能源财经一级光伏组件制造商排名分级目录(BloombergNEF PV Module Maker Tier 1 List),被EUPD Research认定为波兰、澳大利亚、墨西哥、巴西、智利、拉丁美洲地区的“Top Brand PV 2024”,是公司技术实力和质量可靠性的重要体现;此外,依靠优秀的管理团队,公司位列全国工商联发布的“2024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榜第365位”、“2024中国制造业民营企业500强第242位”,展现公司管理层的卓越领导力。
(五)光伏产业集群及全球化布局优势
公司在浙江宁波、江苏金坛、浙江义乌、安徽滁州、内蒙古包头等地设立了生产基地,并以此为带动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上述生产基地大部分位于长三角地区,海陆空港均较为发达,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运输成本和海外拓展优势显著。通过参与、带动并形成初具规模的产业集群,公司大部分的原材料采购都可以在该区域内实现,极大地
降低了采购、销售过程中的运输成本。同时,马来西亚生产基地作为公司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的战略支点,可以为公司的国际化战略提供宝贵的管理经验和人才储备。 此外,公司通过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分子公司、办事处等构建起全球化网络,努力打造四个全球化,即市场全球化、制造全球化、资本全球化和人才全球化,彼此相互促进,以市场趋向合理布局全球化制造、资本和人才,赢得全球的认可,公司始终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并在科技研发、高效产品推广、工艺改进、精益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全球清洁能源的应用与普及,努力践行“让东方日升点亮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公司理念。
四、主营业务分析
1、概述
报告期内全球光伏行业整体保持快速发展态势,公司进一步优化光伏产业链产能布局、积极开拓全球光伏市场,把握高增长机遇,积极开拓、挖掘海内外光伏市场。公司高效异质结电池及组件等新产能陆续投建并开始生产,储能业务及户用光伏业务也取得较大增长。但受2024 年光伏市场阶段性供需错配引致光伏产业链各环节产品价格下降,公司营业收入和毛利水平下降,同时计提大额资产减值损失以及存货跌价损失。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02.39亿元,同比下降42.7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4.36亿元,同比下降352.03%。
为不断提升电池组件核心竞争力,建设高效产能,公司持续布局新增产能,在公司“新能源、新材料”的两新发展战略既定发展框架下,推进光伏制造、电站投建、新材料、LED照明、储能等各大业务齐头并进。具体在以下几个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1、持续聚焦组件主业,优化产能和销售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组件实现销售 18.07GW。其中,海外组件销售量达到 6.79GW,尤其是在 N型异质结产品的销售方面同比销量增速超过 100%。
2、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公司非常重视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和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在高效光伏电池及组件领域积累了丰富的技术储备,具备业内领先的量产技术能力。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自主研发的授权专利达878项,其中2024年新增175项;累计申请专利总数1,512项,当年新增申请286项。公司以自身的研发优势为依托并联合科研院所及供应链资源,开发了多款受市场欢迎的新产品,包括大尺寸、半片、双面双玻、多主栅、叠瓦、HJT等多款新型组件,使公司产品转换效率稳步提升。公司基于210mm超薄大硅片推出了Hyper-ion伏曦系列700W+异质结光伏组件,在降低LCOE方面表现优异,能够更好满足客户对高效产品的需求。其次,公司针对住宅和工商业屋顶用户重点研发的超能系列产品,在功率、易安装、可靠性及安全性等方面均具备明显优势,有力巩固了公司的技术创新与产业化应用优势。此外,公司控股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焕新品牌名为东方日升储能(海外称:Risen Storage)。储能产品涵盖从BMS、PCS、EMS、直流侧集成系统到中压集成系统,可通过全栈自研为客户提供高安全、高能量密度、高可靠性的垂直一体化解决方案。2024年产品出货以大型储能系统为主同时工商业产品也获得客户的广泛好评。在配合光伏风电实现对传统发电站的替代、平滑新能源发电、电网调峰调频、工商业、微电网等应用领域,东方日升储能凭借新一代eTron (5MWh储能系统)、iCon(100kW/215kWh工商业一体机)等储能产品以及整体解决方案取得了不菲的成绩。在产品应用区域方面,已投运的储能项目以欧美等发达国家为主,百兆瓦级大型储能项目遍布全球,同时保持着全球0安全事故的记录,产品可靠性、安全性、交付与服务能力得到海内外客户的普遍认可。
3、持续优化产能布局,产业链合作继续加强
经过多年的产能积累,公司已形成晶体硅料生产、单晶硅片制造、太阳能电池制造和深加工、太阳能组件加工、光伏电站建设运营以及储能系统集成等完整产业链条。报告期内,公司有序推进产能布局优化,推进建设浙江宁海年产1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以及江苏金坛4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6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等异质结高效先进产能。通过新技术导入及一系列新建、改扩建项目的顺利投产,公司产能布局进一步优化。此外,公司通过合资、参股等股权合作,与供应链伙伴加强互动合作,供应链稳定性有序增强,并通过供应商联合开发、长单采购锁量、优化物流等措施,有效控制采购及物流成本。
2、收入与成本
(1) 营业收入构成
公司需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4号——创业板行业信息披露》中的“光伏产业链相关业务”的披露要求:
营业收入整体情况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收入比重 | ||
营业收入合计 | 20,239,346,275.25 | 100% | 35,326,804,378.95 | 100% | -42.71% |
分行业 | |||||
工业 | 19,676,055,604.68 | 97.22% | 34,217,063,928.24 | 96.86% | -42.50% |
其他 | 563,290,670.57 | 2.78% | 1,109,740,450.71 | 3.14% | -49.24% |
分产品 | |||||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 15,515,957,825.30 | 76.66% | 28,674,746,153.53 | 81.17% | -45.89% |
多晶硅 | 666,920,780.60 | 1.89% | -100.00% | ||
太阳能电站 EPC 与转让 | 1,855,000,985.57 | 9.17% | 2,305,288,454.14 | 6.53% | -19.53% |
光伏电站电费收入 | 660,680,559.88 | 3.26% | 233,980,446.52 | 0.66% | 182.37% |
储能系统、灯具及辅助光伏产品 | 1,644,416,233.93 | 8.13% | 2,336,128,093.45 | 6.61% | -29.61% |
其他 | 563,290,670.57 | 2.78% | 1,109,740,450.71 | 3.14% | -49.24% |
分地区 | |||||
中国境外销售 | 9,085,745,083.37 | 44.89% | 18,688,236,813.53 | 52.90% | -51.38% |
中国境内销售 | 11,153,601,191.88 | 55.11% | 16,638,567,565.42 | 47.10% | -32.97% |
不同技术类别产销情况
单位:元
技术类别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毛利率 | 产能/年 | 产量 | 在建产能/年 | 计划产能/年 |
太阳能组件 | 18,072.68MW | 15,454,899,443.14 | 2.58% | 40,000MW | 17,448.18MW | 2,000MW | 11,000MW |
注:为满足自身生产需要,结合公司光伏上游产业链建设情况,本报告期内公司多晶硅产品陆续转为自供原材料,对外销售量下降。对主要收入来源国的销售情况
单位:元
主要收入来源国 | 销售量 | 销售收入 | 当地光伏行业政策或贸易政策发生的重大不利变化及其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
中国(组件) | 11,285.19MW | 8,229,525,041.75 | |
美国(组件) | 722.28MW | 1,907,764,675.81 | 美国在鼓励本土光伏产能建设的同时,强化了对海外进 口的限制。针对中国301特殊关税、对东南亚四国(泰国、越南、马来西亚及柬埔 |
寨)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以及针对全球产品加征关税等政策仍在持续。 | |||
西班牙(组件) | 807.36MW | 795,848,753.42 |
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集中式光伏电站
分布式光伏电站
注:1、上表为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光伏电站相关情况。
2、电站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7、收入”。
(2) 占公司营业收入或营业利润10%以上的行业、产品、地区、销售模式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同期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同期增减 | |
分行业 | ||||||
工业 | 19,676,055,604.68 | 18,463,622,188.34 | 6.16% | -42.50% | -36.75% | -8.53% |
分产品 | ||||||
太阳能电池及组件 | 15,515,957,825.30 | 15,067,210,808.02 | 2.89% | -45.89% | -39.20% | -10.69% |
太阳能电站EPC与转让 | 1,855,000,985.57 | 1,704,516,711.85 | 8.11% | -19.53% | -15.42% | -4.47% |
光伏电站电费收入 | 660,680,559.88 | 411,652,300.94 | 37.69% | 182.37% | 177.77% | 37.69% |
储能系统、灯具及辅助光伏 | 1,644,416,233.93 | 1,280,242,367.53 | 22.15% | -29.61% | -29.12% | -0.53% |
产品 | ||||||
分地区 | ||||||
中国境外销售 | 9,085,745,083.37 | 7,504,084,897.90 | 17.41% | -51.38% | -48.68% | -4.35% |
中国境内销售 | 11,153,601,191.88 | 11,450,140,577.85 | -2.66% | -32.97% | -26.46% | -9.08% |
分销售模式 | ||||||
直营销售 | 16,082,124,668.28 | 14,306,531,263.56 | 11.04% | -46.41% | -43.85% | -4.05% |
分销销售 | 4,157,221,606.97 | 4,647,694,212.19 | -11.80% | -21.83% | -1.36% | -23.20% |
公司主营业务数据统计口径在报告期发生调整的情况下,公司最近1年按报告期末口径调整后的主营业务数据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实物销售收入是否大于劳务收入
?是 □否
行业分类 | 项目 | 单位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工业(太阳能组件) | 销售量 | MW | 18,072.68 | 18,990.66 | -4.83% |
生产量 | MW | 17,448.18 | 19,095.66 | -8.63% | |
库存量 | MW | 1,155.50 | 1,780.00 | -35.08% | |
工业(光伏电站) | 销售量 | MW | 352.60 | 275.00 | 28.22% |
生产量 | MW | 1,199.35 | 1,123.00 | 6.80% | |
库存量 | MW | 2,067.75 | 1,221.00 | 69.35%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变动30%以上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太阳能组件库存量较上年减少35.08%,主要系光伏行业各环节供需格局在报告期内持续波动,公司优化以销定产策略所致。
2.本报告期光伏电站库存量较上年增加69.35%,主要系公司本报告期开展户用光伏电站业务,期末持有待售的已并网户用光伏电站增加所致。
(4) 公司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已签订的重大销售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本期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累计确认的销售收入金额 | 应收账款回款情况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化 | ||||||||||||
多晶硅 | 弘元新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640,000 | 182,592.71 | 457,407.29 | 161,560.35 | 正常 | 是 | 否 | 否 | —— |
已签订的重大采购合同截至本报告期的履行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合同标的 | 对方当事人 | 合同总金额 | 合计已履行金额 | 本报告期履行金额 | 待履行金额 | 是否正常履行 | 影响重大合同履行的各项条件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是否存在合同无法履行的重大风险 | 合同未正常履行的说明 |
太阳能晶体硅片 | 双良硅材料(包头)有限公司 | 1,422,700 | 86,497.3 | 15,798.26 | 1,336,202.7 | 是 | 否 | 否 | |
N型异质结半片超薄硅片 |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是 | 否 | 否 | |||||
电芯 | 厦门海辰储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30,303.92 | 4,081.87 | 是 | 否 | 否 |
(5) 营业成本构成
产品分类
单位:元
产品分类 |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金额 | 占营业成本比重 | |||
太阳能组件 | 原材料 | 11,221,583,113.18 | 76.78% | 21,353,835,575.32 | 88.37% | -47.45% |
直接人工 | 352,888,434.85 | 2.41% | 490,531,698.74 | 2.03% | -28.06% | |
制造费用 | 3,040,378,412.01 | 20.81% | 2,319,755,816.71 | 9.60% | 31.06% | |
其中:能源 | 614,771,488.06 | 4.21% | 778,084,763.52 | 3.22% | -20.99% | |
小计 | 14,614,849,960.04 | 24,164,123,090.78 |
说明
1.上述太阳能组件营业成本未包含运输成本和质量保证金成本。
(6) 报告期内合并范围是否发生变动
?是 □否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发生变化。详见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7)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 主要销售客户和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元) | 4,765,086,267.00 |
前五名客户合计销售金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23.54% |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大客户资料
序号 | 客户名称 | 销售额(元) | 占年度销售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1,280,342,620.87 | 6.33% |
2 | 第二名 | 1,139,859,531.86 | 5.63% |
3 | 第三名 | 996,881,439.23 | 4.93% |
4 | 第四名 | 809,051,226.24 | 4.00% |
5 | 第五名 | 538,951,448.80 | 2.66% |
合计 | -- | 4,765,086,267.00 | 23.54% |
主要客户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元) | 2,563,579,101.77 |
前五名供应商合计采购金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20.81% |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0.00% |
公司前5名供应商资料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采购额(元) | 占年度采购总额比例 |
1 | 第一名 | 583,852,450.78 | 4.74% |
2 | 第二名 | 575,609,199.28 | 4.67% |
3 | 第三名 | 491,718,140.10 | 3.99% |
4 | 第四名 | 470,760,898.63 | 3.82% |
5 | 第五名 | 441,638,412.98 | 3.59% |
合计 | -- | 2,563,579,101.77 | 20.81% |
主要供应商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费用
单位:元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销售费用 | 464,229,048.06 | 604,012,801.32 | -23.14% | |
管理费用 | 1,273,594,529.90 | 1,223,145,706.41 | 4.12% | |
财务费用 | 580,342,544.20 | 54,274,122.17 | 969.28% | 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利息支出增加所致 |
研发费用 | 511,757,892.57 | 675,312,041.90 | -24.22% |
4、研发投入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拟达到的目标 | 预计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
低成本无铟靶材技术开发 | 通过无铟靶使用,使转换效率与全铟基TCO电池持平的前提下降低成本。 | 开发完成 | 导入无铟靶材后,其转换效率与全铟基TCO电池持平的前提下成本降低。 |
通过引入无铟靶材,降低靶材的成本,提高异质结产品竞争力,为公司异质结产品的推广提供重要的力量。
高效率低单耗全开口钢板技术开发 | 通过全开口钢网印刷技术开发,有助于提高太阳能电池的效率和降低生产成本。 | 开发完成 | 全开口网版的栅线更窄,遮光率更低,提升电池效率0.1%;印刷线宽<20μm,高宽比>50%,降低银浆单耗,降低生产成本。 | 通过开发全开口钢网印刷技术不仅提高了太阳能电池的效率,降低了生产成;也为公司异质结产品的推广提供重要的力量。 |
一种表面构织化圆滑处理提效技术 | 通过有效钝化硅表面,减少复合损失,提升了电池的光电转换效率。 | 开发完成 | 针对绒面做出进一步的优化,从而得到效果更好的钝化结,转换效率增益大于0.04% | 提高钝化效果,推广后实现稳定量产,提高光伏发电的转换效率。 |
单面制绒增效异质结电池开发 | 通过单面制绒结构设计,N面金字塔结构陷光,P面抛光降低比表面积,降低复合。 | 开发完成 | 通过单面制绒结构,N面陷光结构增强光吸收,P面抛光结构减少表面微结构以及比表面积,降低复合,增强镜面反射,提升电池效率0.1%。 | 针对现有异质结电池技术突破,响应降本增效目标,提高公司的核心技术实力。 |
高迁高透靶材提效工艺技术开发 | 通过调整靶材工艺,获得光透过率更高的TCO导电膜,提升载子迁移率,实现电池效率提升。 | 开发中 | 通过调整PVD工艺,获得更高光透过率的TCO薄膜,提升载子迁移率,实现电池效率提升。 | 提升电池效率,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光伏支架系统运维机器人开发 | 技术创新:光伏清洁机器人需要不断升级和改进,提高自主性、智能化和操作性能,降低成本和能耗,更好地适应光伏电站的各种场景。生态完善:随着市场需求的不断增长,光伏清洁机器人产业将逐渐规模化。企业将会以设备生产和系统集成为核心,逐步构建完整的产业链和生态圈。 | 开发完成 | 1)在满足实用可靠性的前提下,开发使用光伏支架系统运维机器人;2)通过光伏支架系统运维机器人清洗后,整体发电效益提升10%以上。 | 通过研究光伏清洁机器人领域新技术,提升组件发电效益,提升市场竞争力。 |
Hyper-ion低碳异质结组件开发 | Hyper-ion超低碳超高效异质结组件,通过更严苛的新标准IEC61215:2021&61730:2023认 | 开发完成 | 1)Hyper-ion低碳异质结组件开发设计;2)形成Hyper-ion电池组件产品流程化。 | 随着光伏技术的进步,光伏市场的迅猛发展,竞争日益激烈,低效率的光伏组件逐渐被淘汰,对于 |
证测试;Hyper-ion组件效率可达23.9%,并具备极稳定的温度系数以及85%±10%超高双面率;产品碳足迹得以降至极低数值(低于400kg(kg eq CO2/kWc))。 | 组件功率要求越来越高,目前光伏行业上下游都在布局异质结电池和组件产能,异质结电池组件市场占有率正在逐年提高,市场应用具有广阔的前景。 | |||
740W+HJT高功率组件开发 | 通过使用异质结电池搭配光转胶膜,将单块组件功率提升到740W。尤其是光转膜对于异质结技术更加友好,可以给单块组件带来10-12W的增益,提升1.5%-2%的发电量。 | 开发完成 | 1)将组件转换功率提高到740W以上;2)形成异质结电池组件产品流程化。 | 随着全球对清洁能源的需求不断增加以及太阳能行业的快速发展,太阳能光伏电池市场呈现出巨大的发展潜力。光转胶膜作为太阳能光伏电池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提高电池转换效率和降低成本的重要作用,因此受到市场广泛关注,具备较好的发展前景。 |
高反射率黑亮美观焊带开发 | 1)高反黑亮美观焊带应用于组件中,焊带的颜色与电池片的颜色相近,实现组件美观的效果;2)高反黑亮美观焊带具有高反率特性,保证了黑色组件与常规焊带组件的功率相当;3)高反黑亮美观焊带应用于我司N型高效组件,实现组件多元化,满足分布式客户的需求。 | 开发完成 | 在满足组件可靠性的前提下,开发高反黑亮美观焊带。 | 随着光伏市场的迅猛发展,分布式的组件大多使用于屋顶,消费者对光伏组件的美学需求与日俱增,黑色组件且兼顾常规组件的所有优点,故而开发的前景广大。 |
低流动性高粘结聚乙烯醇缩丁醛胶膜开发 | 本项目着重于开发一款低流动性高粘结热塑型胶膜,其主要目的有三:一、熔融指数低,与0BB电池更适配;二、气体阻隔性能好,三、当电池组件在封装的过程中由于气泡、电池片移动或焊点松动等原因而产生次品或废品时,可以通过加热熔融的方法回收组件中昂贵的电池片,从而减少生产商的经济损失。 | 进行中 | 在满足组件可靠性的前提下,开发使用低流动性高粘结热塑型胶膜。 | 2021年后N型光伏电池技术因其转化效率高、发展迅速,逐渐成为替代P型光伏技术的新一代主流技术,热塑型胶膜作为胶膜搭配多种N型电池使用,适配电池的无主栅组件互联工艺,成品组件可通过3倍IEC环境测试,有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 |
海上桩基及漂浮式组件开发 | 海上光伏既符合节能减排、能源机构转型的需求,又与海洋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理念相契合,并且资源储量和技术发展都使 | 进行中 | 开发一款高可靠性、高耐候性的海上光伏组件。 | 推动海上光伏开发建设有利于沿海省份突破土地约束,拓展新能源发展空间,对优化调整省内能源结构、推进海洋强省建 |
得海上光伏具备规模化开发的潜力,商业化前景广阔。海上光伏市场潜力巨大,海上光伏市场是继地面电站、工商业分布式光伏电站及户用光伏电站之后的未来第四大光伏市场支柱。 | 设以及助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有重要意义。 | |||
强阻水高可靠性低成本N型组件开发 | 目前,市场主流的阻水封装材料为丁基胶,将丁基胶铺设在四周,与胶膜搭配使用封装层压件,延缓组件在户外高温高湿环境下的水汽侵蚀,延长组件使用寿命。该封装方式原材料的成本较高,且需要增加匹配的打胶及胶膜精裁设备,施胶工艺复杂、产线投入大。本项目开发新型阻水方式,通过在层压件四周粘贴低水透封边阻水胶带达到阻隔水汽的目的,该方式操作简单、成本低、对水汽有良好的阻隔性。 | 进行中 | 减小组件在高温高湿环境下的功率衰减,解决EL发黑问题。 | 高效、稳定、寿命长等特点,使N型电池在光伏产业的地位日益突出。据第三方研究机构预测,进入2024年,N型在光伏产业链占比有望达到70%甚至更高。此外,以钙钛矿为代表的第三代新型薄膜电池技术产业化进程也在不断提速,技术的不断创新也将带来封装材料的不断升级,降低水汽侵蚀对新型电池的影响。 |
光伏组件发电量智能检测跟踪系统开发 | 1)本项目将人工智能、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于光伏支架中,在传统跟踪策略基础上引入人工智能全地形策略、辐照策略、双面策略,创新复杂地形优化计算、天气资源模型自学习、双面平单轴优化的人工智能算法,并自主开发综合测试和智能化机械设计平台,对双面组件类型电站的组件进行各种环境数据的监测,可应对复杂地形、各种天气,提升发电量,增加企业的效益。2)太阳光伏阵列自动跟踪系统通过实时跟踪太阳运动,使太阳光直射光伏阵列,从而增加光伏阵列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提高太阳光伏发电系统的总体发电量。3)太阳光伏阵列 | 开发完成 | 1)增加光伏阵列接收到的太阳辐射量,提高太阳光伏发电系统的总体发电量,相较于固定支架提高10%以上;2)防护等级≥IP66;3)最高跟踪检测精度:0.1°; 4)不同气候条件下跟踪系统跟踪精度:≤±0.2°;5)单机搭载普通组件最高值:120块;6)驱动形式:多点平行同步驱动;7)使用寿命>10000次循环。 | 国际市场,绝大部分跟踪器采用平单轴。预计到2024年,国际市场地面光伏电站,跟踪器电站占比将达到62%。2022年中国光伏电站跟踪器占比约为20%,2023年约为24%,预计到2025年将达到30%。国内市场受多种因素影响,跟踪器占比与国际市场有较大差距;从某种角度看,国内光伏跟踪器市场潜力有着较大的提升空间。 |
自动跟踪系统实时检测发电量,通过发电量来判断是否调整到最佳位置,并进行优化调节,防止遮挡。 | ||||
面向工商业侧的分布式储能电站数字孪生系统研发-国内工商业液冷研发 | 必须持续运行的工商业设施急需有可以对电能削峰填谷的装备应用 | 开发完成 | 适用于国内的大型电池储能系统 | 提升公司技术壁垒,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
零碳工厂背景下光储一体化的应用与示范-1750系列储能变流器升级项目 | 性能提升,丰富功能,详细对标头部企业产品,对产品细节功能进行精细设计和完善 | 开发完成 | 进一步对成本进行优化,结构兼容化,实现多种元器件的灵活更换 | 提升公司技术壁垒,提高公司产品竞争力与品牌影响力 |
公司研发人员情况
2024年 | 2023年 | 变动比例 | |
研发人员数量(人) | 1,320 | 2,059 | -35.89% |
研发人员数量占比 | 15.81% | 13.52% | 2.29% |
研发人员学历 | |||
本科 | 576 | 705 | -18.30% |
硕士 | 47 | 42 | 11.90% |
研发人员年龄构成 | |||
30岁以下 | 755 | 1,258 | -39.98% |
30~40岁 | 506 | 729 | -30.59% |
近三年公司研发投入金额及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2024年 | 2023年 | 2022年 | |
研发投入金额(元) | 511,757,892.57 | 675,312,041.90 | 801,393,550.36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 | 2.53% | 1.91% | 2.73% |
研发支出资本化的金额(元)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研发投入的比例 | 0.00% | 0.00% | 0.00% |
资本化研发支出占当期净利润的比重 | 0.00% | 0.00% | 0.00% |
公司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上年发生显著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资本化率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现金流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 | 2023年 | 同比增减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71,545,439.91 | 34,200,473,009.44 | -38.97%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94,800,017.83 | 35,843,770,072.32 | -29.7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3,254,577.92 | -1,643,297,062.88 | -163.0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53,271.37 | 388,943,442.62 | -74.79%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4,638,519.27 | 5,765,179,854.81 | -61.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585,247.90 | -5,376,236,412.19 | 60.2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63,043,024.00 | 24,931,816,960.48 | -21.53%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65,464,501.97 | 17,408,007,898.87 | -8.86%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7,578,522.03 | 7,523,809,061.61 | -50.85%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27,981,991.62 | 563,076,296.74 | -584.48% |
相关数据同比发生重大变动的主要影响因素说明?适用 □不适用
1、报告期内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38.97%,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价格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所致。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163.08%,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销售额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本期公司投建的户用光伏电站持续增加,建设户用电站所支付的到期材料款、其他设备及施工款等金额较大所致。
3、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同比减少74.97%,主要系本期处置子公司及处置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收到的现金低于上年同期所致。
4、报告期内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同比减少61.24%,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5、报告期内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增加60.26%,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工程、设备款同比减少所致。
6、报告期内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减少50.85%,主要系上年同期公司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7、报告期内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同比减少584.48%,主要系本期光伏产品销售额下降,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减少;同时,本期公司投建的户用光伏电站持续增加,建设户用电站所支付的到期材料款、其他设备及施工款等金额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现金净流出所致;而上年同期由于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收到募集资金使得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加较大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与本年度净利润存在重大差异的原因说明?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光伏产品价格下降,营业收入、营业成本与经营款项的收付因信用账期而产生不同步,出现滞后性时间差异。此外,本期公司从事户用光伏电站业务,期末持有较大体量的待售户用电站,电站建设相关的组件材料款、其他设备及施工等费用在本期集中到期支付,导致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大于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上述因素叠加导致本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数,与本年度净利润差异较大。
五、非主营业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金额 | 占利润总额比例 | 形成原因说明 | 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 |
投资收益 | 24,509,207.85 | -0.61% | 主要系转让户用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股权产生的收益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10,149,792.26 | -0.25% | 主要系持有的外汇远期产品及持有的股票公允价值波动所致 | |
资产减值 | -2,438,764,161.89 | 60.88% | 主要系计提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营业外收入 | 41,573,933.87 | -1.04% | 主要系收到保险赔偿利得、违约赔偿收入所致 | |
营业外支出 | 75,236,671.64 | -1.88% | 主要系发生的违约赔偿支出所致 | |
信用减值损失 | -215,457,692.68 | 5.38% | 主要系计提应收款项信用风险损失 | |
资产处置收益 | 5,014,327.31 | -0.13% | 主要系对部分长期资产进行处置产生的收益所致 | |
其他收益 | 310,744,982.53 | -7.76%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生产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 |
六、资产及负债状况分析
1、资产构成重大变动情况
单位:元
2024年末 | 2024年初 | 比重增减 | 重大变动说明 |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金额 | 占总资产比例 | |||
货币资金 | 5,206,524,350.54 | 12.08% | 10,573,423,622.25 | 19.49% | -7.41% | |
应收账款 | 4,442,848,437.61 | 10.31% | 4,417,598,728.49 | 8.14% | 2.17% | |
存货 | 3,131,876,484.72 | 7.27% | 5,568,316,123.22 | 10.26% | -2.99% | |
长期股权投资 | 804,874,819.93 | 1.87% | 808,474,309.41 | 1.49% | 0.38% | |
固定资产 | 18,131,786,802.47 | 42.07% | 16,118,992,498.08 | 29.71% | 12.36% | |
在建工程 | 3,060,886,162.55 | 7.10% | 6,481,233,121.92 | 11.95% | -4.85% | |
使用权资产 | 2,496,708,250.26 | 5.79% | 2,225,282,272.64 | 4.10% | 1.69% | |
短期借款 | 6,930,043,656.48 | 16.08% | 5,611,809,358.69 | 10.35% | 5.73% | |
合同负债 | 1,044,127,880.34 | 2.42% | 2,298,213,196.05 | 4.24% | -1.82% | |
长期借款 | 2,537,759,226.93 | 5.89% | 3,820,495,626.76 | 7.04% | -1.15% | |
租赁负债 | 2,164,213,419.77 | 5.02% | 1,850,260,312.54 | 3.41% | 1.61% |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适用 □不适用
资产的具体内容 | 形成原因 | 资产规模(元) | 所在地 | 运营模式 | 保障资产安全性的控制措施 | 收益状况 | 境外资产占公司净资产的比重 | 是否存在重大减值风险 |
马来西亚工厂 | 境外投资 | 2,076,189,777.87 | 马来西亚 | 制造工厂 | 财产保险、完善的内部控制 | 480,858,849.70 | 18.03% | 否 |
双宇越南工厂 | 境外投资 | 181,461,261.31 | 越南 | 制造工厂 | 投资保险、完善 | 10,467,105.21 | 1.58% | 否 |
的内部控制 | |||
其他情况说明 | 截止报告期末,除上述境外生产基地外,公司其他主要境外资产为太阳能电站,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四、主营业务分析-光伏电站的相关情况”。 |
2、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金融资产 | ||||||||
1.交易性金融资产(不含衍生金融资产) | 47,090,777.13 | 31,181,683.45 | 59,036,460.58 | 19,236,000.00 | ||||
2.衍生金融资产 | 35,706,248.95 | -19,735,534.61 | 743,145.17 | 4,478,481.58 | 12,235,377.93 | |||
金融资产小计 | 82,797,026.08 | 11,446,148.84 | 743,145.17 | 63,514,942.16 | 31,471,377.93 | |||
上述合计 | 82,797,026.08 | 11,446,148.84 | 743,145.17 | 63,514,942.16 | 31,471,377.93 | |||
金融负债 | 47,577,010.94 | -16,060,015.83 | 31,516,995.11 |
其他变动的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计量属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是 ?否
3、截至报告期末的资产权利受限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货币资金 | 2,125,983,930.31 | 2,125,983,930.31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6,959,496,052.00 | 4,980,784,709.0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15,760,821.53 | 348,124,149.0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900,517,634.48 | 900,517,634.48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10,101,758,438.32 | 8,355,410,422,.86 |
七、投资状况分析
1、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300,000,000.00 | 5,991,530,000.00 | -94.99% |
2、报告期内获取的重大的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报告期内正在进行的重大的非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金融资产投资
(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证券品种 | 证券代码 | 证券简称 | 最初投资成本 | 会计计量模式 | 期初账面价值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金额 | 报告期损益 | 期末账面价值 | 会计核算科目 | 资金来源 |
境内外股票 | 688408 | 中信博 | 74,750,000.00 | 公允价值计量 | 45,738,257.25 | 31,660,371.87 | 57,290,684.11 | -1,171,945.01 | 18,936,000.00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自筹 | ||
境内外股票 | 002323 | 雅博股份 | 1,604,972.36 | 公允价值计量 | 1,052,519.88 | -478,688.42 | 573,831.46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他 | ||||
合计 | 76,354,972.36 | -- | 46,790,777.13 | 31,181,683.45 | 0.00 | 0.00 | 57,864,515.57 | -1,171,945.01 | 18,936,000.00 | -- | -- |
(2)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1) 报告期内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衍生品投资类型 | 初始投资金额 | 期初金额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报告期内购入金额 | 报告期内售出金额 | 期末金额 | 期末投资金额占公司报告期末净资产比例 |
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 | 656,662.76 | 656,662.76 | -2,103.19 | 0 | 505,080.1 | 881,494.75 | 280,248.1 | 24.33% |
合计 | 656,662.76 | 656,662.76 | -2,103.19 | 0 | 505,080.1 | 881,494.75 | 280,248.1 | 24.33% |
报告期内套期保值业务的会计政策、会计核算具体原则,以及与上一报告期相比是否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 不适用 | |||||||
报告期实际损益情况的说明 | 报告期内,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03.19万元,交割收益270.78万元。 | |||||||
套期保值效果的说明 | 2024年汇率变动对公司经营成果有一定影响,公司当年汇兑损失为2,448.55万元,当年因套期保值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损失2,103.19万元,交割收益270.78万元。 | |||||||
衍生品投资资金来源 |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 |||||||
报告期衍生品持仓的风险分析及控制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 | (一)风险分析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波动较大的情况下,若远期结售汇协议约定的汇率低于交割日实时汇率时,将造成汇兑损失,反之将会有汇兑收益。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上述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执行相关业务,将可能导致交易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销售订单确定的回款时间预测回款,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遇到应收款逾期、订单发生变更等情况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4、法律风险: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协议,需严格按照协议要求办理业务,同时应当关注公司资金头寸等财务状况,避免出现违约情形造成公司损失。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为防止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延期交割,公司将持续加强应收账款的管理,加强应收款的催收,从而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降低客户拖欠和违约的风险。2、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合同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期间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交易背景。3、公司财务部门和审计部门作为公司相关责任部门,严格落实岗位职责,分级管控风险,不断完善风险应对制度和措施。4、公司将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险可控的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业务开展,并在授权额度范围内进行,严格控制其交易规模。公司选择的交易对手必须是经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具备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 |||||||
已投资衍生品报告期内市场价格或产品公允价值变动的情况,对衍生品公允价值的 | 公司衍生品投资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期权,计量公允价值的相关参数直接采用主办银行的远期结售汇及期权合约牌价。 |
分析应披露具体使用的方法及相关假设与参数的设定 | |
涉诉情况(如适用) | 不适用 |
衍生品投资审批董事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4月27日 |
衍生品投资审批股东会公告披露日期(如有) | 2024年05月21日 |
2) 报告期内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投资。
5、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年份 | 募集方式 | 证券上市日期 | 募集资金总额 | 募集资金净额(1) | 本期已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2) |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比例(3)=(2)/(1)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总额 | 尚未使用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闲置两年以上募集资金金额 |
2023 |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 2023年02月13日 | 500,000 | 496,853.57 | 38,192.77 | 336,018.27 | 67.20% | 0 | 0 | 0.00% | 166,905.6 | 1、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 0 |
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合计 | -- | -- | 500,000 | 496,853.57 | 38,192.77 | 336,018.27 | 67.20% | 0 | 0 | 0.00% | 166,905.6 | -- | 0 |
募集资金总体使用情况说明 | |||||||||||||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截至2024年12月31日,直接投入项目资金3,360,182,682.66元,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为61,038,700.43元,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1,000,000,000.00元,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669,056,001.43元。 |
(2) 募集资金承诺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融资项目名称 | 证券上市日期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项目性质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截止报告期末累计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2023年02月13日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330,000 | 330,000 | 38,192.77 | 219,198.37 | 66.42% | 2026年12月31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全球高效光伏研发 | 2023年02月13日 | 全球高效光伏研发 | 研发项目 | 否 | 50,000 | 50,000 | 2026年12月31日 | —— | —— | 不适用 | 否 |
中心项目 | 中心项目 | |||||||||||||
补充流动资金 | 2023年02月13日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 | 否 | 120,000 | 116,853.57 | 116,819.9 | 99.97% | 不适用 | —— | ——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500,000 | 496,853.57 | 38,192.77 | 336,018.27 | -- | -- | —— | ——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合计 | -- | 500,000 | 496,853.57 | 38,192.77 | 336,018.27 | -- | -- | —— | —— | -- | -- | |||
分项目说明未达到计划进度、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含“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的原因)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其不属于生产类项目,无法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 | |||||||||||||
报告期内发生 | ||||||||||||||
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将“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适用 | |||||||||||||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 ||||||||||||||
项目实施出 | 不适用 |
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2、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6,905.6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将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
(3) 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募集资金变更项目情况。
八、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1、出售重大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出售重大资产。
2、出售重大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主要子公司及对公司净利润影响达10%以上的参股公司情况
单位:元
公司名称 | 公司类型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750,000,000.00 | 3,362,038,841.90 | -34,255,905.62 | 1,696,453,202.08 | -892,024,124.74 | -764,761,128.26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 | 2,215,000,000.00 | 5,739,961,806.60 | 1,599,801,687.09 | 2,411,472,869.68 | -611,800,293.72 | -595,869,233.99 |
risen (hongkong ) import and export co., limited | 子公司 | 贸易、投资 | 9,062.00 | 2,886,018,842.89 | 1,721,803,950.61 | 4,033,309,834.15 | 422,094,471.62 | 424,198,544.75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子公司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600,000,000.00 | 5,328,264,949.58 | 999,748,919.45 | 1,925,497,597.26 | -1,298,207,553.13 | -1,110,942,969.06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的情况?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 | 报告期内取得和处置子公司方式 | 对整体生产经营和业绩的影响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股权架构调整 |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情况说明
十、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一)行业格局近年来,世界各国逐步对碳中和达成共识,将加速淘汰化石能源,构建以光伏为代表的新能源主体。2021年11月10日,中国和美国在联合国气候变化格拉斯哥大会期间发布《中美关于在21世纪20年代强化气候行动的格拉斯哥联合宣言》,宣告“碳达峰、碳中和”目标;据Net Zero Tracker统计,全球已有约150个国家或地区提出了“零碳”或“碳中和”的气候目标,且减排目标陆续进入实施阶段,低碳新能源市场规模持续扩大。2023年以来,随着上游硅料扩产产能的逐步落地,硅料阶段性的产能错配得以缓解,硅料价格亦进入下行通道,根据PV Infolink数据,多晶硅价格从2022年末的300元/千克左右已经下探至当下的36元/千克左右,带动整体光伏产业链成本迅速下降,光伏发电经济性凸显,有效地刺激光伏新增装机量快速增长,再创历史新高。同时,随着新能源产业链降本增效的发展提速,我国“双碳”建设决心愈发坚定,资本纷纷涌入光伏行业,跨界光伏的企业数量迅速上升。一方面,新的竞争者的涌入为光伏行业的技术迭代和转型升级注入新的活力,原有的头部企业在新的冲击下亦凭借技术、规模、成本、渠道及品牌、资金等方面的优势不断巩固竞争力,专注研发创新,持续推出具备更高转换效率、更低度电成本和更低碳足迹的高效新型绿色产品,完善产品结构,加速高端产能落地和低端产能的出清;另一方面,根据光伏行业协会统计,2024年,我国多晶硅、硅片、电池片和组件的产量分别达到182万吨、753GW、654GW和588GW,同比分别增长23.6%、12.7%、10.6%和13.5%,各环节的扩产产能集中落地导致了各环节再次呈现一定程度的结构性供需矛盾,产业链价格波动下行,各环节的利润空间遭受挤压,部分落后技术需求逐渐消退,产品缺乏竞争力的光伏企业面临业绩承压,而头部龙头企业则凭借规模和技术积累等优势逐步筑起盈利壁垒,光伏行业竞争格局面临加速重构。
二)行业趋势据IRENA、彭博社等数据统计,2010年至2023年光伏发电度电成本由0.3397 USD/KWh下降至0.0356 USD/KWh,累计已下降89.52%,光伏发电性价比对照传统发电方式有着持续的大幅提升,光伏发电度电成本已低于煤电发电成本水平,相关产品的海内外客户认可度、需求量持续升高,行业内企业百花齐放,竞争激烈程度持续提高。
1、光伏产业链价格波动下行,光伏投资经济性凸显,全球光伏需求将长期保持高景气状态短期来看,随着光伏产业链各环节扩产产能逐渐释放,光伏产业链呈现出结构性的产能错配,短期内行业竞争格局的重塑将带来低端产能的出清,行业集中度的提升,光伏电池组件厂商盈利能力将逐渐趋稳;中长期来看,产业链价格波动下行带动光伏终端装机成本显著下降,光伏投资收益率逐渐提升,下游光伏装机需求持续增长,根据光伏行业协会初步统计,2024年全球光伏装机超530GW,同比增长约35.9%,全球光伏电站装机潜在需求将长期维持高景气状态。
2、光伏行业技术不断升级迭代,“光伏+”不断拓宽下游应用场景
电池技术处于迭代期,P型(PERC)电池转化率接近理论极限,其产品生命周期已经接近完全期,新技术的N型电池的技术路线有HJT、TOPCon、XBC等,该型电池的转化极限效率相较于传统的P型电池有着更大的提升空间。现今已有多家企业布局、投产该型电池。随着电池效率的不断提高,电池制造工艺的不断提升,光伏类产品的使用场景被不断拓宽,与其他行业的跨界融合例子不断增多,农光互补、渔光互补、林光互补、水光互补等应用模式不断推广,未来光伏发电应用场景将更加广泛:i. 光伏+5G,5G技术不断成熟、普及化,按照各运营商5G规模和数量计算能耗总量,5G宏基站能耗量大概是4G的9倍以上,整体更高的总耗能,相对更高的基站密度,其非常契合光伏发电的使用场景,光伏和5G产业可以进行优势互补,相互推动产业的进一步发展。ii. 光伏+新能源基建,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我国新能源车保有量达3140万辆,未来,随着新能源汽车应用模式更加普及,新型基建,例如:光伏充电桩等,相关的建设业务需求也将逐渐扩大。iii. 光伏+建筑,随着国家对建筑能耗标准、绿色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以清洁安全高效的光伏发电系统作为建筑能源形式的“光伏建筑一体化”,将成为越来越多光伏企业差异化发展的契机。iv. 光伏+制氢,实现清洁能源生产清洁能源,能有效解决光伏发电消纳问题,实现两种新能源之间的有效应用。随着光伏发电和电解水制氢技术的不断发展,光伏+制氢将成为我国能源安全和能源结构调整的新选择。
(二)公司发展战略
一)公司继续专注于光伏制造主业,依托高效光伏产品体系和全球营销体系,大力保障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的投入,加速推进国际化,为全球客户提供高效新能源绿色解决方案。
1、巩固光伏组件领先地位,打造新能源行业全球龙头企业
我们的光伏组件业务处于光伏行业全球领先地位,光伏组件年产能达到40GW,我们将持续聚焦光伏电池组件主业,有序推进在浙江宁海、江苏金坛、安徽滁州等地区的高效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基地建设和规划,在北美洲、欧洲、南美洲等全球主要销售地区持续提升产能和销售规模。我们将合理增加自产电池的占比以及适当配置上游拉晶切片产能,以保障光伏组件供应链生态的稳定,满足持续快速增长的全球市场需求,巩固我们在全球光伏组件领域领先的市场地位。
2、加大以异质结高效电池组件为代表的前沿技术研发投入,持续创新提升光伏技术工艺
我们计划持续增加研发投入,加大以异质结以及钙钛矿为代表的前沿技术开发和产业应用力度,保障我们的技术研发实力和产品先进性均保持在行业前列,以技术进步驱动公司成长。我们将以“降本增效”为产品技术原则,重点发展高效异质结电池组件技术等行业前沿技术,提升自产光伏组件的转换效率、使用寿命周期和安全性。同时,我们将密切关注行业风向变化,加速新技术电池产业化,将技术实力转化为公司业绩。
3、深化产业链一体化布局,夯实储能业务竞争优势
我们将持续加大在储能业务领域的研发投入,聚焦能量密度提升、系统效率优化、成本控制及安全性能强化等核心维度,构建系统集成的综合竞争优势。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矩阵,打造覆盖全环节的一体化产业链布局,进一步增强服务客户的能力,释放规模效应,为行业提供更具竞争力的储能解决方案。
4、加速推进智能化转型,实现高效精益生产
智能制造是先进生产制造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新一代人工智能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形成的新型生产方式和制造技术。在智能化制造时代,我们将在现有产能优势的基础上,紧跟行业的智慧化节奏,将人工智能、大数据技术融入现有的生产线建设中,在全球建设新的智慧工厂的同时,加速进行现有工厂的智能化改造升级。我们的智能生产线将实现较大的工艺技术进步和精度提升,从而提升产品品质稳定性与生产经营效率,保障产品技术领先、品质优越。
公司坚持“思进思变思发展,创新创业创一流”的经营理念和“以科技创新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使命,本着“重质量、守诚信、抓安全、求发展、讲环保、铸辉煌”的方针,依托“国家级光伏实验室”,继续加强研发力度,致力于生产高效率的新能源绿色产品,满足国内外市场不断增长的需求,成为国际领先的新能源绿色解决方案提供商。二)保障措施为了保障战略目标的有效达成,公司以技术领先和品质领先为核心,大力保障技术研发和工艺改进的投入,推动产线工艺持续提升优化和成本下降,加快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快速推进高效产能建设,进一步强化和提升营销能力,加速全球化市场布局。
(三)经营计划
电池片、组件方面:技术上,当前光伏市场已进入以科技创新引领的高效电池及组件时代。公司通过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等方式培养和引进人才,形成了专业稳定的科研队伍,技术部门将从研发、试验等多维度综合提高光伏产品转换效率和产品质量,使公司在技术领先方面持续保持优势。产能上,2025年公司将在现有产能的基础上,按计划有序推进浙江宁海年产1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5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江苏金坛4GW高效太阳能电池片和6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等异质结高效先进产能投产,完善优化现有公司产能;销售上,在保持2024年度市场规模的基础上,根据光伏市场行情以及光伏技术发展情况,合理规划公司经营计划。
光储项目集成业务方面,公司在巩固原有欧洲、墨西哥、澳大利亚、越南等海外电站投建区域外,根据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规划,提升了包括西班牙、意大利、孟加拉、菲律宾、尼泊尔等在内的全球范围的光伏电站开发建设规模,根据公司“适当持有、滚动开发”的总体电站思路,推动已有光伏电站的多形式处置,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其次,针对工商业建筑屋顶和民用建筑屋顶,公司推出相对应的BIPV产品,产品应用场景广泛,包含工业厂房新建和返修屋顶、大型公建新建屋顶、民用建筑新建和返修屋顶等。同时公司与建筑行业相关企业积极接洽,意在提供完善的全套光伏建筑屋顶系统,打造安全、适用、经济、美观、可靠、便捷的绿色建材发电产品,拓展BIPV蓝海市场。此外,公司继续大力推进储能业务发展,专注于锂离子电池储能系统的研发、生产、集成、销售、服务的一体化经营,凭借领先的储能电池技术和电力电子技术为辅助新能源并网、电力调频调峰、微电网、应急备用、削峰填谷、黑启动等提供整套储能系统解决方案,推动公司“光储”、“光储充”一体化解决方案、智能微电网解决方案进行商业化应用。
太阳能小系统业务、智能灯具及LED产品方面,公司全资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将加强管理提升,重点推进太阳能小系统、智能灯具、LED产品业务的研发、生产、销售,完成年度指标。
(四)风险分析
一)宏观经济风险
自2020年“双碳”目标提出后,旺盛的市场需求让光伏成为近年来增长最为显著的产业之一。在此背景下,我国各环节光伏企业纷纷加大扩产力度,加速光伏技术迭代,导致市场出现阶段性供大于求的局面,进而导致整个产业链价格快速下滑。而光伏板块原材料采购、产成品销售价差是影响公司毛利率甚至整体经营状况的重要因素,如未来光伏主要上下游市场因宏观经济、政治环境、大宗商品价格等多种因素影响而使得其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则可能会导致公司整体经营的战略风险上升。此外,公司境外销售受到各国不同的市场环境、法律环境、税收环境、监管环境等因素的影响,还可能面临国际关系变化及相关国家非理性竞争策略等不确定因素,如果公司不能充分理解、掌握和运用国际规则,可能出现相关的境外销售风险。
对此,公司将持续关注国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宏观经济政策、国家产业政策的发展变化情况,及时管控相关风险、调整公司策略,提高对风险的认识,预研预判,提高辨识和抗风险能力。
二)进出口贸易保护政策风险
海外市场是公司收入重要的组成部分,外销收入主要来源于向欧洲、印度、美国、澳大利亚、巴西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客户销售太阳能组件和储能系统等相关产品,以及在欧洲、东南亚、澳大利亚等国家和地区投资光伏电站取得的电费或EPC收入。光伏行业作为世界各国共识发展的产业,在地缘政治导致的贸易摩擦持续加剧的背景下总体呈现出光伏产能全球化的趋势,海外多国开始推行光伏制造本土化政策并且对光伏产业链的进出口设置贸易壁垒。因此长期来看相关贸易各国可能存在因政局变化、政府换届、领导人变化等导致的光伏行业相关政策不连续,以及国家主权和信用变化风险等,导致对公司海外业务产生影响。
对此,公司将及时跟进、研究相关政策,通过优化各国际区域业务、充分发挥技术和生产优势降本增效、优化高附加值产品结构等措施,从而降低贸易保护政策的影响。
三)毛利率波动风险
在全球经济放缓的大背景下,新能源产业尤其是光伏产业作为为数不多高速增长的产业,不仅行业内各环节的龙头企业积极地进行产能扩张,同时亦吸引其他行业企业跨界进入以打造企业发展第二增长极,供给端不再是制约光伏行业发展的重要因素。近年来,伴随各环节扩产项目集中投产,产业终端需求增速滞后于产能扩张速度,导致光伏产业链阶段性出现结构性供需失衡。与此同时,技术迭代加速引发的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使得光伏产业链整体盈利能力波动加剧,各环节利润空间均面临不同程度的压缩。在此环境下,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波动风险。
对此,公司制定了双轮驱动的应对策略:一方面,强化供应链动态管理,密切跟踪光伏原、辅材料价格走势,通过前瞻性市场分析精准调整采购策略,同时灵活优化组件、电站等产品定价机制。此外,公司将深化与优质辅材供应商的战略合作,建立稳定的供应体系,有效抵御原材料价格波动对毛利率的冲击;另一方面,公司将持续聚焦核心业务优势,加大研发投入与技术创新力度,通过差异化竞争战略提升产品附加值,推动产品结构向高端化、定制化方向升级,全面增强产品市场竞争力与盈利能力,以实现可持续的高质量发展。
四)应收账款回收风险
随着经营规模不断扩张,公司应收款项规模保持较高水平。一方面,由于行业竞争加剧、落后产能出清、政府支持政策收紧以及产业集中度趋势提升,未来部分光伏企业可能出现资金流动性困难导致退出市场或者申请破产,若未来出现销售回款不顺利或客户财务状况恶化的情况,则公司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将增加,可能给公司带来坏账并直接影响公司盈利水平。另一方面,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张,应收账款可能进一步增加,若公司不能严格控制风险、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应收账款管理、建立有效的催款责任制,将会影响资金周转速度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从而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
对此,公司将严格控制风险,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制定合理信用政策,加强合同管理,建立催款责任制及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等措施,针对海外客户基本采用信用证的销售方式进行,以减少客户退出市场或破产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五)技术更新进步的风险
太阳能光伏行业属于高新技术产业,存在着较高的技术壁垒,行业内的公司需要具备深厚地技术积累、快速响应能力及持续研发能力,尽可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动向和趋势并且能够快速进行产业化落地。若未来太阳能电池组件领域发生重大技术变革或出现能为客户带来更低LCOE(度电成本)的新技术路线,而公司未能准确把握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发展动向和趋势,或未能投入足够的研发力度以掌握前沿技术,从而无法及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的技术或产品,将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优势,面临技术被赶超或替代的风险,进而导致公司失去市场先机影响进一步的经营发展。
对此公司会对市场上已有技术均保持高度关注,在坚持差异化发展的战略和保证主攻技术路线资源充足的基础上,对其他先进技术均保有一定水平的研究和技术积累,并根据市场需求适当地进行产业化准备,从而减少对单一技术的过度依赖情况。
十二、报告期内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登记表
?适用 □不适用
接待时间 | 接待地点 | 接待方式 | 接待对象类型 | 接待对象 | 谈论的主要内容及提供的资料 | 调研的基本情况索引 |
2024年04月30日 | 线上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国信证券、长江证券、国海证券、天风证券、东吴证券、方正证券等机构投资人总计94人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40430 | 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05月23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新东路1号,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国泰君安证券、国金证券、申万宏源证券、国联证券、甬兴证券等机构投资人总计50人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40523 | 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08月27日 | 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宁波南部滨海新区创新东路1号,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会议室 | 实地调研 | 机构 | 浙商证券、浙江省发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杭州市金融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机构投资人总计25人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40827 | http://www.cninfo.com.cn |
2024年08月28日 | 线上会议 | 电话沟通 | 机构 | 长江证券、中金公司、天风证券、国海证券、国金证券、浙商证券、太平洋证券等机构投资人总计153人 | 300118东方日升调研活动信息20240828 | http://www.cninfo.com.cn |
十三、市值管理制度和估值提升计划的制定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制定了市值管理制度。?是 □否公司是否披露了估值提升计划。
□是 ?否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十四、“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贯彻落实情况
公司是否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是 □否
(一)持续深耕新能源主业,以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
经过二十余载的风雨兼程,东方日升已经发展成为全球领先的新能源绿色解决方案提供商。公司主营业务为太阳能电池组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亦涵盖了光伏电站EPC、光伏电站运营、储能等领域。东方日升始终秉承“以科技创新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高人类生活品质”的使命,深耕光伏技术研发和光伏产品开发及制造领域,凭借太阳能电池组件、光伏电站、储能等产品,引领全球能源革新,并不断致力于为全球近90个国家和地区客户提供清洁、高效的新能源绿色解决方案及一体化服务,助推全社会步入碳中和时代。
1、聚焦前沿技术,赋能光伏产品经济价值与绿色价值齐增长
在光伏行业一轮又一轮的技术革新浪潮中,东方日升不断坚持以科技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聚焦光伏行业前沿技术,率先布局异质结技术并进行产业化落地,充分发挥异质结技术工艺流程简化、技术延展性佳、降本提效路径清晰等优势。凭借着强大的研发实力及资源优势,东方日升多次刷新异质结技术最高功率世界纪录,并于2022年正式推出首款高效异质结产品——Hyper-ion伏曦组件。得益于薄片化叠加双面微晶技术、低银含浆料、昇连接无应力互联等多项前沿核心
技术,伏曦组件产品性能水平处于行业前列,组件最高功率可达741W,转换效率可达23.90%。同时,凭借行业领先的超薄电池技术和低温工艺及配套使用的高强度合金钢边框,伏曦组件整体碳足迹数值可低于376.5kg eq CO2/kWc。公司未来将继续提升研发实力,打造拥有更低的LCOE(度电成本)和更低的碳足迹的光伏产品,通过技术创新不断赋能光伏产品经济价值与绿色价值齐增长。
2、加深产业链纵向布局,通过垂直一体化构筑竞争壁垒
东方日升以电池和组件制造作为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点,通过收购、新设以及战略合作的方式,不断向上游产业链进行扩展延伸,加深公司业务的垂直一体化程度,均衡公司产业链各环节产能配比,减少供应链价格波动的影响,目前公司已经完成多晶硅、硅棒、硅片、电池及组件的全产业链布局,同时公司亦不断拓宽光伏下游应用场景,积极响应国内外鼓励或强制配储的政策方针,通过电站应用继续向下延伸至储能电站业务,打造光储一体化综合服务,进一步打开公司盈利空间。未来,公司将长期坚定一体化布局,充分发挥各环节业务协同效应,增强风险抵御能力,构筑行业竞争壁垒,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持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
3、加速全球化布局,打造值得信赖的国际化品牌
东方日升经过多年的全球化布局,搭建了专业化、标准化、协同化的营销体系,于欧洲、南美洲、东南亚、中东、美国以及澳洲等地共设有23家营销服务中心,并拥有专业的技术服务团队及技术支持体系,从而能够对客户需求及问题形成快速反应。同时,公司在马来西亚以及越南均设有生产基地,能够辐射全球市场需求,最小化国际贸易摩擦对行业带来的不利影响。未来,公司将继续通过在全球范围内设立分子公司、办事处等构建起全球化网络,努力打造四个全球化,即市场全球化、制造全球化、资本全球化和人才全球化,彼此相互促进,以客户需求为中心,创造性地为客户提供有价值的服务,并在科技研发、高效产品推广、工艺改进、精益生产和成本控制等方面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助力全球清洁能源的应用与普及,努力践行“让东方日升点亮世界每一个角落”的公司理念。
4、加快推进智能化转型,实现高人效精益生产
在物联网、5G、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速融合的趋势下,公司深入实施智能制造工程,通过推行产线设备/车间/生产基地自动化、可视化、数字化,促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打造了多个绿色工厂、智能化数字车间、数字工厂,其中以联合浙江移动携手打造的“5G+未来工厂”为代表,能够实现跨基地网络化协同、全量设备纳管、创新应用赋能、可视化管理四大子任务,从而实现生产流程优化、效率提升、质量提高和成本降低。未来公司将持续推进供应链的智能化管理,运用大数据技术推行精益生产管理,促进降本增效。同时,将新型信息技术融入现有的生产线建设中,打造以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为主体的新型智造体系,促进企业生产方式转型,为企业生产经营提供数字化赋能。
(二)以投资者为本,与投资者共享发展成果
公司自2010年上市以来,始终牢固树立以投资者为本的理念,通过持续聚焦主业,提升公司业绩,夯实行业领先地位,积极传递公司价值等多种途径提振资本市场表现,并充分利用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等措施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高速发展的红利。
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和2023年5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1,140,013,86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228,002,772.60元(含税),占2022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4.14%。
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和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1,128,196,063 股(总股本 1,140,013,863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1,81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红利 225,639,212.60 元(含税),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6.55%。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和2023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5,00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8,5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总金额为280,823,39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和公司未来战略规划持续实施相关股份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公司将继续坚定以投资者为本的发展理念,统筹好公司发展、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不断提升股东回报水平,与投资者共享公司高速发展的成果,切实增强投资者的获得感。
(三)夯实公司治理,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
公司将不断夯实公司治理基础,持续规范“三会一层”治理机制,充分发挥股东大会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重大决策、管理层执行、监事会监督,以及专门委员会为董事会重大决策专业把关的作用。规范公司及股东的权利义务,防止滥用股东权利、管理层优势地位损害中小投资者权益。引导中小投资者积极参加股东大会,为各类投资者主体参与重大事项决策创造便利,增强投资者的话语权和获得感。
公司将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强化风险管理,提升决策水平,实现公司进入良性发展的快车道,为公司股东合法权益提供有力保障。公司管理层将进一步提升经营管理水平,加强对现有管理团队的全方位自主培养,并持续吸纳海内外优秀管理人才,不断加强管理队伍对全球各地区新能源行业发展的理解和判断、全产业链业务拓展和运营的能力以及对新能源技术趋势的把握,紧跟行业发展潮流、提升经营管理效率,打造国际一流的管理团队。同时,不断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盈利能力和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以期实现长足发展,回馈广大投资者。
(四)提高公司信息披露水平,有效传递公司价值
公司将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坚守企业合规经营底线,突出信息披露的重要性、针对性,主动披露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用的信息,强化行业竞争、公司业务、风险因素等关键信息披露,减少冗余信息披露。公司亦将坚持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简明清晰,通俗易懂。
公司将积极建立公开、公平、透明、多维度、多样化的投资者沟通渠道,继续通过“互动易”平台、总裁信箱、投资者专线、业绩说明会等各种形式与投资者积极沟通,加深投资者对于公司生产经营、未来发展战略规划等情况的了解,更好地传达公司的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认同感,树立市场信心。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的基本状况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等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持续深入开展公司治理活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选举和聘任董事,董事的选聘程序公开、公平、公正,董事人员构成和人数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会有董事7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董事会下设审计管理委员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和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各委员会能根据其工作细则行使职能,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应有的贡献。
公司监事会设监事3名,其中职工代表监事2名,监事会的人数及构成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监事能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对公司财务状况、重大事项以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证券部)负责协调相关事务并从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审计部作为审计管理委员会常设机构,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保证了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客观性。
截至报告期末,上述机构和人员依法运作,未出现违法、违规现象,能够切实履行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要求。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
□是 ?否
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公司相对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情况不适用
三、同业竞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
1、本报告期股东大会情况
会议届次 | 会议类型 | 投资者参与比例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5% | 2024年01月31日 | 2024年01月31日 |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12)刊登于巨潮资讯 |
网(www.cninfo.com.cn) |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 年度股东大会 | 26.15% | 2024年05月21日 | 2024年05月21日 |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5.98% | 2024年09月11日 | 2024年09月11日 |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86)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临时股东大会 | 26.10%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12月17日 |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109)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2、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红筹架构公司治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期初持股数(股) | 本期增持股份数量(股) | 本期减持股份数量(股) | 其他增减变动(股) | 期末持股数(股) | 股份增减变动的原因 |
林海峰 | 男 | 49 | 董事长 | 现任 | 2021年09月23日 | 282,998,377 | 282,998,377 | |||||
伍学 | 男 | 47 | 董 | 现任 | 2020 |
纲 | 事、总裁 | 年06月15日 | ||||||||||
王圣建 | 男 | 39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06月07日 | 2025年03月31日 | ||||||
王翼飞 | 男 | 36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2023年08月08日 | |||||||
霍佳震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2日 | |||||||
陈柳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2日 | |||||||
吴瑛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2日 | |||||||
曾学仁 | 男 | 4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2009年05月21日 | 26,000 | 26,000 | |||||
应建飞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2013年11月08日 | |||||||
徐海涛 | 男 | 34 | 监事 | 现任 | 2020年05月12日 | |||||||
雪山行 | 男 | 56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现任 | 2010年05月21日 | 1,226,000 | 1,226,000 | |||||
徐敏 | 女 | 36 | 副总裁 | 现任 | 2020年06月15日 | |||||||
张徐李 | 男 | 4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2024年03月18日 | |||||||
杨钰 | 男 | 43 | 原董事、副总裁 | 离任 | 2020年05月12日 | 2024年07月26日 | ||||||
合计 | -- | -- | -- | -- | -- | -- | 284,250,377 | 0 | 0 | 284,250,377 | -- |
报告期是否存在任期内董事、监事离任和高级管理人员解聘的情况?是 □否
本报告期,杨钰先生因公司内部职责分工调整,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董事、副总裁职务,并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类型 | 日期 | 原因 |
杨钰 | 财务总监 | 离任 | 2024年03月18日 | 工作调动 |
杨钰 | 董事、副总裁 | 离任 | 2024年07月26日 | 个人原因 |
张徐李 | 财务总监 | 聘任 | 2024年03月18日 | 工作调动 |
王翼飞 | 董事 | 被选举 | 2024年12月17日 | 工作调动 |
2、任职情况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专业背景、主要工作经历以及目前在公司的主要职责
1、董事会成员
林海峰先生,男,1975年出生,中国籍。宁波大学EMBA,现为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召集人。林海峰先生先后荣获“全国电子信息行业领军企业家”、“宁波市六争攻坚先进个人”、“宁波市优秀共产党员”、“宁波市十大杰出青年”、“品牌宁波(行业)年度人物”、“年度新锐浙商”、“宁波市十大慈善之星”、“常州市明星企业家”等。
伍学纲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RICOH(理光株式会社)中国及亚太区解决方案部长。2019年9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董事、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王圣建先生,男,1985年出生,南昌大学MBA。曾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件技术总监。2018年2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宁海基地制造总监、宁海基地总经理、宁海基地兼义乌基地总经理,原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
王翼飞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上海乾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6年7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电力BU总经理。
霍佳震先生,男,1962年出生,博士、同济大学特聘教授。曾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经济学院讲师、副教授 ,2001年起任教授、博导,2015年起任德国博世(BOSCH)教席教授。2020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陈柳先生,男,1979年出生,东南大学博士后。曾任江苏天龙光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江苏省社会科学院副研究员、研究员,2018年1月至今担任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研究员、教授,2020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吴瑛女士,女,1983年出生,同济大学MBA在读,注册会计师、国际注册内审师。曾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经理、智翔信息科技股份公司集团财务经理、科勒(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亚太区内审经理,2015年8月至今担任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会成员
曾学仁先生,男,1980年出生,亚洲城市大学MBA。2002年2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5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主席。
应建飞先生,男,1981年出生,本科学历。2005年10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3年11月至今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徐海涛先生,男,1990年出生,本科学历。2014年1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监事、总裁办高级秘书。
3、高级管理人员
伍学纲先生,男,1977年出生,中国华东理工大学工学硕士。曾任RICOH(理光株式会社)中国及亚太区解决方案部长。2019年9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董事、总裁、第四届董事会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
雪山行先生,男,1968年出生,浙江大学EMBA。2008年12月起任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副总裁、董事会秘书。
徐敏女士,女,1988年出生,本科学历。2010年12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副总裁。
王圣建先生,男,1985年出生,南昌大学MBA。曾任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组件技术总监。2018年2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宁海基地制造总监、宁海基地总经理、宁海基地兼义乌基地总经理,原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
王翼飞先生,男,1988年出生,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在读。曾任上海乾实新能源技术有限公司工程管理部经理。2016年7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历任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经营计划部经理、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东方日升董事、副总裁、电力BU总经理。
张徐李先生,男,1982年出生,中国籍,华东师范大学工商管理硕士,Universidad Católica San Antonio deMurcia财务管理博士。曾任交通银行上海市分行公司业务部(投资银行部)高级客户经理、广东温氏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副总经理(负责全面)、正泰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24年1月起就职于东方日升,现任东方日升财务总监、总会计师。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在其他单位是否领取报酬津贴 |
霍佳震 | 协鑫集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3月30日 | 是 | |
霍佳震 | 浦银安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3年02月01日 | 是 | |
霍佳震 | 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16年04月11日 | 是 | |
霍佳震 |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 博世(BOSCH)教席教授 | 2015年12月01日 | 是 | |
霍佳震 | 上海交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03月26日 | 是 | |
霍佳震 | 深圳世联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2年12月29日 | 是 | |
陈柳 | 江苏南大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5年11月02日 | 否 | |
陈柳 | 上海山阅商务咨询中心(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20年10月22日 | 否 | |
陈柳 | 南京大学长江产业经济研究院 | 教授 | 2018年03月01日 | 是 | |
陈柳 | 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2年05月18日 | 是 | |
陈柳 | 金埔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4年01月17日 | 是 | |
吴瑛 | 费斯托(中国)有限公司 | 财务总监 | 2015年08月10日 | 是 |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经历。 |
公司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近三年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确定依据、实际支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依据公司现行的薪酬制度进行决策,支付报酬。依据风险、责任、利益相一致的原则,年底根据经营业绩和个人绩效,严格按照考核程序评定。2024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实际支付1,490.09万元。公司报告期内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单位:万元
姓名 | 性别 | 年龄 | 职务 | 任职状态 | 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林海峰 | 男 | 49 | 董事长 | 现任 | 292.95 | 否 |
伍学纲 | 男 | 47 | 董事、总裁 | 现任 | 340.51 | 否 |
王圣建 | 男 | 39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127.47 | 否 |
王翼飞 | 男 | 36 | 董事、副总裁 | 现任 | 105.36 | 否 |
霍佳震 | 男 | 62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陈柳 | 男 | 45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吴瑛 | 女 | 41 | 独立董事 | 现任 | 10 | 否 |
曾学仁 | 男 | 44 | 监事会主席 | 现任 | 66.98 | 否 |
应建飞 | 男 | 43 | 监事 | 现任 | 31.78 | 否 |
徐海涛 | 男 | 34 | 监事 | 现任 | 22.56 | 否 |
雪山行 | 男 | 56 | 董事会秘书、副总裁 | 现任 | 128.10 | 否 |
徐敏 | 女 | 36 | 副总裁 | 现任 | 102.34 | 否 |
张徐李 | 男 | 42 | 财务总监 | 现任 | 109.09 | 否 |
杨钰 | 男 | 43 | 董事、副总裁 | 离任 | 132.95 | 否 |
合计 | -- | -- | -- | -- | 1,490.09 | -- |
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报告期内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
1、本报告期董事会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 | 2024年01月15日 | 2024年01月16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 | 2024年03月18日 | 2024年03月1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 | 2024年04月26日 | 2024年04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议 |
案》;6、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9、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10、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1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1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制度的议案》;15、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1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的议案》;17、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18、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19、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 2024年04月29日 | 2024年04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 | 2024年06月14日 | 2024年06月14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4年08月26日 | 2024年08月27日 | 1、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4、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6、审议通过 |
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7、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4年10月18日 | 2024年10月18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4年10月28日 | —— | 1、审议通过了《东方日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4年11月29日 | 2024年11月30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4年12月09日 | 2024年12月09日 | 1、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 |||||||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现场出席董事会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
林海峰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伍学纲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王圣建 | 10 | 10 | 0 | 0 | 0 | 否 | 4 |
王翼飞 | 1 | 1 | 0 | 0 | 0 | 否 | 1 |
杨钰 | 5 | 5 | 0 | 0 | 0 | 否 | 2 |
霍佳震 | 10 | 3 | 7 | 0 | 0 | 否 | 4 |
陈柳 | 10 | 3 | 7 | 0 | 0 | 否 | 4 |
吴瑛 | 10 | 5 | 5 | 0 | 0 | 否 | 4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的说明
3、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是否提出异议
□是 ?否
报告期内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未提出异议。
4、董事履行职责的其他说明
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是否被采纳?是 □否董事对公司有关建议被采纳或未被采纳的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开展工作,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勤勉尽责,对公司的重大治理和经营决策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独立董事积极了解公司的运行状态,对公司的重大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较好地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九、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的情况
委员会名称 | 成员情况 | 召开会议次数 |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的情况 | 异议事项具体情况(如有) |
审计管理委员会 | 吴瑛、陈柳、霍佳震 | 7 | 2024年03月15日 | 1、审议《东方日升审计管理委员会2023年第四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审议《东方日升审计管理委员会2023年年度审计工作报告》;3、审议《东方日升审计管理委员会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计划》;4、审议《东方日升关于变更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 审计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负责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公司内控制度;对重大关联交易进行审计。 | |
2024年04月16日 | 1、审议《东方日升2023年度报告全文》;2、审议《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3、审议《关于东方日升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4、审议《东方 |
日升关于公司组织结构调整的议案》;5、审议《东方日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6、审议《东方日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7、审议《东方日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 |||
2024年04月26日 | 1、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一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计划》;3、审议《东方日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
2024年07月12日 | 1、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二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计划》。 | ||
2024年08月23日 | 1、审议《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 | ||
2024年10月25日 | 1、审议《东方日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2、审 |
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四季度审计计划》;3、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4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4、审议《东方日升审计部2025年年度审计工作计划》。 | |||||||
2024年11月29日 | 1、审议《东方日升关于选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 林海峰、霍佳震、伍学纲 | 5 | 2024年04月11日 | 1、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担保额度的议案》;2、审议《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3、审议《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4、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5、审议《东方日升2023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严格按照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研究、提出建议并检查其实施状况。 | |
2024年04月24日 | 1、审议《关于全资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拟对外投资 |
的议案》。 | |||||||
2024年08月22日 | 1、审议《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3、审议《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6日 |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2、审议《关于新增部分制度的议案》;3、《关于东方日升TCFD框架信息披露及情景分析报告的议案》。 | ||||||
2024年12月05日 | 1、审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
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 | 霍佳震、陈柳、杨钰(已离任) | 2 | 2024年03月28日 | 1、审议《东方日升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2、审议《东方日升2023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3、审议《东方日升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 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严格按照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及相关法律的规定对审议事项进行审核,一致同意相关议案。 | 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
的议案》。 | |||
2024年05月27日 | 1、审议《关于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 |
十、监事会工作情况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是 ?否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时间 | 会议届次 | 议案 |
2024年1月15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 1、《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2024年4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 1、《东方日升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东方日升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
3、《东方日升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
4、《东方日升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
5、《东方日升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 ||
6、《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
7、《关于预计公司及下属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及外汇期权业务的议案》; | ||
8、《关于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议案》; | ||
9、《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 ||
1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1、《关于修订和新增部分制度的议案》; | ||
12、《关于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应收账款的议案》。 | ||
2024年4月2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 1、《东方日升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8月26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1、《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2、《东方日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
3、《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 ||
4、《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 |
5、《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 ||
6、《关于2024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
2024年10月1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2024年10月28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 1、《东方日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
2024年12月9日 |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
十一、公司员工情况
1、员工数量、专业构成及教育程度
报告期末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1,405 |
报告期末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人) | 6,946 |
报告期末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人) | 8,351 |
当期领取薪酬员工总人数(人) | 8,351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人) | 168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人) |
生产人员 | 4,110 |
销售人员 | 415 |
技术人员 | 1,320 |
财务人员 | 208 |
行政人员 | 1,003 |
管理人员 | 1,295 |
合计 | 8,351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及以上 | 16 |
硕士 | 234 |
本科 | 2,199 |
大专 | 1,945 |
中专及以下 | 3,957 |
合计 | 8,351 |
2、薪酬政策
1、薪酬理念:(1)基于岗位和技能;(2)基于能力和经验;(3)基于公司年度业绩;(4)基于个人绩效或团队绩效;(5)基于外部市场水平(地区和行业)。
2、薪酬结构:(1)固定薪酬和变动薪酬;(2)短期激励和长期激励;(3)非经济薪酬和经济薪酬。
3、薪酬制度管理:(1)集中管理;(2)员工参与;(3)内部公平和外部公平;(4)宽带薪酬。
3、培训计划
报告期内,公司始终围绕新能源、新材料“两新”发展战略目标和业务发展需求,依托优质的内外部培训资源,不断加强内部规范管理,强化培训的专业性和针对性;加强内部讲师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公司内部管理体系;通过线上学习平台,解决各类培训的时间和空间局限性;对标国内外优秀企业,组织管理干部对标学习,促进组织战略管理能力提升;分层实施校招管培生新昇力培养项目、新员工入职昇力军培训项目、车间班组长飞鹰培训项目、基层干部昇基业培训项目、中高层干部领鹰培训项目、跨部门凝聚力提升拓展项目、技术团队项目管理课程、营销团队战鹰培养项目、制造团队精益生产课程,内部讲师TTT专项课程、打胜仗的信仰主题演讲等,满足不同类型人才的培养和储备需求。
2025年,公司将持续通过优化升级培训管理体系,关注核心人才培养和成长,有效支撑公司战略组织能力和员工个人能力的提升,为公司持续发展及“两新”战略目标实现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项目范畴 | 目标学员 | 培训目标 |
昇力军训练营
昇力军训练营 | 新入职员工 | 通过对新入职员工在企业文化、安全理念、应知应会、行业及产品、职场沟通等能力的培训,加速新入职员工融入公司环境、认识公司文化,提升其职场技能。 |
新昇力计划 | 新入职校招应届毕业生 | 通过对新入职校招应届毕业生在企业文化、应知应会、产品知识、安全理念、法规、办公技能、信息安全、财务类、沟通类、团队协作、校园转身、通用素质、专业等能力的培训,加速新入职校招应届毕业生融入公司环境、认识公司文化,提升其职场技能与专业技能,帮助其完成从校园到社会的过渡。 |
昇基业计划 | 新晋升基层管理者/新入职基层管理者 | 通过对新晋升基层管理者/新入职基层管理者在管理意识、自我管理、团队管理、沟通协作、业绩管理、管理能力等能力的培训,夯实基层管理者储备人员自身专业技能,加强其对管理者角色认知,助力其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提升其领导能力。 |
领鹰计划 | 新晋升中层管理者/新入职中层管理者 | 通过对已在职管理人员/新入职管理者在管理理念、领导团队、经营意识、数据意识、解决问题、自我认知、项目管理等能力的培训,有助于已在职管理人员/新入职管理者明确管理的角色与定位、理解与掌握管理的基本职能,提升其管理技巧与方法,致力于培养出德才兼备的管理者,进而促进团队建设与良性发展。 |
领军计划 | 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专家 | 通过对副总裁、首席科学家、首席专家在行业类、战略类、经营类、标杆学习、领导力、文化类等方面的培训,有利于及时掌握行业动向,学习业内外标杆企业优秀的管理模式,为其根据公司情况制定战略方针提供思路。 |
飞鹰计划 | 一线班组长 | 通过对一线班组长在自我管理、现场管理、人员管理、综合管理等能力的培训,培养班组长现场问题分析与解决、员工关系处理等能力,从而加强该团队的凝聚力。 |
精鹰计划 | 工艺、质量、技术人员 | 通过对工艺、质量、技术人员在五大工具运用、质量相关的系列课程的培训,提升工艺、质量、技术人员实验设计能力,加深其对质量体系的认识,开发其问题解决办法的能力,从而为公司产品质量提升提供足够的理论和技术支持。 |
战鹰计划 | 营销开发人员 | 通过市场营销/品牌推广、销售策略制定、商务谈判、合规风控知识、业务核心数据指标解读、销售团队管理等系列课程的培训,全面提升营销开发团队的能力。 |
TTT计划 | 业务骨干、部门管理者 | 通过对业务骨干、部门管理者课题开发、课程设计等能力的培训,提升技术骨干、部门管理者的授课能力,有利于将其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分享给公司员工。 |
活水&匠新计划 | 技术员/大中专储备干部 | 通过对操作工/大中专储备干部提高制造基地设备、工艺技术员/大中专储备干部的综合能力及业务水平,快速提高其岗位胜任力,为车间良好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 |
打胜仗的信仰主题演讲 | 集团全员 | 每月依次邀请公司董事长、总裁、副总裁等核心经营班子做演讲嘉宾,真真实实传导公司干赢的信念,方法和决心!从公司文化基因、战略解码、落地策略等多维度讲述公司2024年干法和做法,撸起袖子向胜利出发。 |
4、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 | 11,278,410.7 |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元) | 260,133,769.20 |
十二、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报告期内利润分配政策,特别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适用 □不适用
(一)分配原则
公司将坚持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积极实施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积极与独立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并充分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遵循如下原则
1、按法定条件、顺序分配的原则;
2、同股同权、同股同利的原则;
3、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的原则。
(三)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分配股利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在满足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公司应积极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分配利润。其中,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固定股利。
(四)公司利润分配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且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在符合上述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2、股票股利分配的条件
在确保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时,可以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3、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满足公司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公司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如下: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预案由董事会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提出、拟订。董事会审议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董事会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二)股东大会应依法依规对董事会提出的分红议案进行表决,并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在召开股东大会时除现场会议外,还应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为了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
(三)公司因特殊情况而不进行现金分红时,公司应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未进行现金分红或现金分配低于规定比例的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等,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公司根据投资规划、企业经营实际、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意愿和要求,以及生产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确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调整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调整分红政策应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董事会需确保每三年重新审查一次规划,确保其提议修改的规划内容不违反《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董事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全体董事过半数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制定或修改利润分配相关政策时,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五)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 |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
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的,应当披露具体原因,以及下一步为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举措: |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加之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正处于重要的技术、产品更替节点。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措施详见同日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
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透明: | 不适用 |
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与公司章程和分红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一致?是 □否 □不适用公司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本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情况
分配预案的股本基数(股) | 1,121,496,463 |
现金分红金额(元)(含税) | 0.00 |
以其他方式(如回购股份)现金分红金额(元) | 0.00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元) | 0 |
可分配利润(元) | 452,360,880.39 |
现金分红总额(含其他方式)占利润分配总额的比例 | 0.00% |
本次现金分红情况 | |
其他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详细情况说明 | |
经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2500374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435,865,552.24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27,778,234.59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32,777,823.46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1,762,319,648.39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2,360,880.39元。 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鉴于公司2024年度实现的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负,加之公司所处行业竞争激烈,公司正处于重要的技术、产品更替节点。因此,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5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公司2024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公司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红利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股权激励
不适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获得的股权激励
□适用 ?不适用
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及激励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运用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的长期性激励手段,进一步健全公司激励机制,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良好、均衡的薪酬考核体系,根据公司年度生产经营目标和战略方向,由公司总裁组织召开总裁办公会议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指标及评分方法,由被考核人在入职时或每年年初与董事长或其直接上司签订《年度个人绩效计划表》,目的在于将公司业务发展的责任明确落实到个人。
2、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其他员工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内部控制建设及实施情况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管理体系,符合公司经营管理发展的需求,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与事项均已建立了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基本达到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
公司董事会负责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
公司通过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2、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具体情况
□是 ?否
十五、公司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公司名称 | 整合计划 | 整合进展 | 整合中遇到的问题 | 已采取的解决措施 | 解决进展 | 后续解决计划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内控评价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比例 | 100.00% |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营业收入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 | 100.00% |
缺陷认定标准 |
类别 | 财务报告 | 非财务报告 |
定性标准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财务报表造假;(2)更正或重述已公布的关键财务数据;(3)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否定意见 审计报告等。 2.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正确执行国家相关会计政策;(2)外部审计发现的重大财务报表差错;(3)对财务报告的产生缺乏有效审计、监督机制等。 | 1.具有以下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1)企业高管存在舞弊;(2)严重的违规、违纪且遭受处罚、警告;(3)被媒体负面报道,难以恢复声誉;(4)已知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2.如果发现的缺陷符合以下任何一条,应当认定为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2)缺失有效的内部管理与监督机制等;(3)已知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
定量标准 | 1.如果资产潜在错报大于等于0.2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资产潜在错报大于等于0.05%、小于0.2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资产潜在错报小于0.05%,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2.如果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大于等于0.5%,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大于等于0.1%、小于0.5%,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营业收入潜在错报小于0.1%,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如果绝对金额影响大于等于500万元,则认定为重大缺陷;如果绝对金额影响大于等于100万元、小于500万元,则认定为重要缺陷;如果绝对金额影响小于100万元,则认定为一般缺陷。 |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大缺陷数量(个) | 0 | |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
非财务报告重要缺陷数量(个) | 0 |
2、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中的审议意见段 | |
我们认为,东方日升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 |
内控审计报告披露情况 | 披露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日期 | 2025年04月23日 |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全文披露索引 | http://www.cninfo.com.cn |
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 | 标准无保留意见 |
非财务报告是否存在重大缺陷 | 否 |
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出具非标准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是 ?否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与董事会的自我评价报告意见是否一致?是 □否
十七、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不存在影响公司治理水平的重大违规事项,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了较为完整、合理的法人治理结构及内部控制体系,但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发展,
外部宏观经济及市场环境的变化,公司需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持续加强自身建设,切实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公司治理有效性,科学决策,稳健经营,规范发展,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治理质量。
第五节 环境和社会责任
一、重大环保问题
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是否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是 □否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行业标准
公司严格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政策要求,包括但不仅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和管理台账制定技术导则》《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CODcr、NH
-N等)安装技术规范》《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目录》《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管理办法》等。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子公司名称 | 排污许可证发证时间 | 排污许可证有效期 | 备注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5日 | 2023年12月05日至2028年12月04日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01日 | 2023年12月01日至2028年11月30日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2月20日 | 2023年12月20日至2028年12月19日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9月30日 | 2021年09月30日至2026年09月29日 | 排污登记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8月11日 | 2020年07月30日至2025年07月29日 | 排污登记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22年09月21日 | 2022年09月27日至2027年09月26日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8月21日 | 2023年08月21日至2028年08月20日 |
行业排放标准及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的污染物排放的具体情况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种类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强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 | 核定的排放总量 | 超标排放情况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NOX、VOCs、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 | 1.废气:28个 2.废水:1 | 1.废气:101车间外围分布8个, | 1.废气:氟化物:1.0mg/m?、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 1. 废气:氟化物:0.3854t、NOX: | 1.废气:NOX:5.475t/a、 | 无 |
氟化物等 2.废水主要污染物:COD、氟化物等 | 水:间接排放 | 个 | 102车间外围分布6个,106车间外围分布2个,一期动力中心分布1个、108车间楼顶分布6个,二期动力中心外分布3个,二期废水站分布1个,二期中继站1个;2.废水:废水站东北角1个 | NOX:1.1mg/m?、VOCs:2.05mg/m?、 2.废水:COD:8mg/L、氟化物2.1mg/L | 0.2t、VOCs:0.9802t; 2. 废水:COD:76.64t、氟化物:2.9t | VOCs: 9.485t/a、氟化物:2.277t/a 2.废水:COD: 369.906t/a、氟化物:18.187t/a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 | 废气主要污染物:VOCs等 | 废气:有组织排放 | 废气:1个 | 废气:104车间外围中部 | 废气:VOCs:1.86mg/m?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 0.133t/a | 废气:VOCs:6.957t/a | 无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等 2.废水主要污染物:COD等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11个 2.废水:3个 | 1.废气:排放口于厂区中部自东向西依次设置 2.废水:共3个,厂房西侧、南侧、东侧各1个 | 1.废气:非甲烷总烃:12.85mg/m3、颗粒物:13.79mg/m32.废水:COD:157.5mg/L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 废气:非甲烷总烃:12.293t 颗粒物: 10.073t 废水: COD:9.092t | 废气:非甲烷总烃:22.6t/a | 无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SO2、NOX等 2.废水主要污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19个 2.废水:1个 | 1.废气:1个锅炉排口及12个淋洗塔排口分布在厂区东南方 | 1.废气:NOX:0mg/m3、SO2:0mg/m3、颗粒物:0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 | 废气:颗粒物:0t、SO2:0t、NOX:0t | 废气:颗粒物:55.4t/a、SO2:221.61t/a、 NOX:277.02 | 无 |
染物:COD、氨氮等 | 向,1个还原除尘排口分布在厂区北侧,另外5个除尘排口分布在厂区东侧 2.废水排放口位于厂界南侧 | 2.COD:20.181mg/L、氨氮:21.895mg/L | 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 | t/a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氮氧化物等 2.废水主要污染物:COD等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排口:12个 2.废水排口:9个 | 车间楼顶,厂界四周 | 1.废气:非甲烷总烃:4.86mg/m3、颗粒物:3.68mg/m3、NOX:10.3mg/m3 2.废水:COD:60mg/L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 | 1.废气:非甲烷总烃:3.715t、颗粒物:1.37t、NOX:0.205t 2.废水:COD:54.36t | 1.废气:非甲烷总烃:10.586t、颗粒物:1.91t、NOX:0.739t、 2.废水:COD:107.937t | 无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非甲烷总烃、颗粒物、SO2、NOX等 2.废水主要污染物:COD等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排放 | 废气:8个 废水:3个 | 1.废气:排放口设置厂区西侧、南侧、东侧 2.废水:排放口设置厂区南侧、东侧 | 1.废气:非甲烷总烃:3.99mg/m3 颗粒物:<20mg/m3、 SO2:<3mg/m3、 NOX: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等 | NOx:0.016t、SOx:0.038t | NOx:0.047t/a、 SOx:0.058t/a | 无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大气污染物、水体污染物 | 1.废气主要污染物: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2.废水主要污染物:COD、氨氮等 | 1.废气:有组织排放 2.废水:间接排放 | 1.废气:12个; 2.废水:1个 | 1.废气排放口于车间楼顶自东向西依次设置,动力部大楼楼顶设置锅炉排放筒 | 1.废气:非甲烷总烃:4.78mg/ m3、颗粒物:1.62mg/m3 2.废水:COD: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电池工业污染物排 | 1.废气:非甲烷总烃:9.77t、颗粒物:1.66t 2.废水COD:36.06t、氨 | 1.废气:非甲烷总烃:14.787t/a、颗粒物:2.428t/a 2.废水:COD: | 无 |
2.废水站北侧设置废水排放口 | 15.8mg/L、氨氮:1.01mg/L | 放标准》等 | 氮:13.7955t | 307.918t/a、氨氮:26.329t/a |
对污染物的处理
公司严格控制生产环节,避免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出现泄漏,做好有效收集处理工作,如在废气的排放、收集上,优先采用密闭设备、在密闭空间中操作或采用全密闭集气罩收集等方式,始终保持微负压状态,有效避免废气的无序逸散。另外,结合污染物产生特征、生产工况等实际情况,配套建设适宜、高效的污染治理设施,如组件制造产生的焊接废气,经集气柜收集后通过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以及催化燃烧装置等组合工艺进行处理,实现高效的处理效率,切实保障污染物的达标排放。同时,公司不断完善污水管理制度、废气管理制度、环境噪声管理制度以及操作规程等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污染治理设施的操作、检查、维护保养等方面的要求,保证其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报告期内,运营项目的污染物均达标排放。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为提高公司防范和处置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的能力,建立紧急情况下快速、科学、有效地组织事故抢险、救援的应急机制,控制事故灾害的蔓延,减小伴随的环境影响,保障公众健康和环境安全,各运营项目根据《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办法》规定,在开展突发环境事件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将应急预案备案至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获得《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表》。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后,各运营项目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撰写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根据演练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应急预案。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公司运营项目按照生产活动的各个工序、环节,全面梳理、查清污染源、污染物指标及潜在的环境影响,按照《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总则》与《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等相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的规定,制定自行监测方案,监测对象为生产运行阶段排放的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噪声等主要污染物,监测活动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开展,保证了监测质量和监测控制,监测结果定期依法向社会公开。报告期内,运营项目均按规定完成自行监测,且监测结果均符合要求。环境治理和保护的投入及缴纳环境保护税的相关情况公司运营项目在项目建设阶段,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规定,投入配套的污染治理设施,且均验收合格,从项目起始阶段就保证其拥有有效的环境治理效果。在后续的运营阶段,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年度环境保护预算,保障环境保护设施运营、治理效果监测、废弃物处置等工作有足额的预算支持。报告期内,公司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与《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要求及时开展环境保护税缴纳工作。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适用 □不适用公司深知自身产品在供应链温室气体减排中的关键作用,因此在产品设计之初便融入环保理念,借助产品改良与创新助力供应链实现碳减排,同时进一步满足客户对绿色低碳产品的需求。
业务领域 | 创新改良措施 |
储能业务 | 替换制冷剂:选择不消耗臭氧层、低全球变暖潜能值 (GWP) 的氢氟烯烃 (HFO) 制冷剂R513a,代替正排量、直接膨胀、中温商业和工业冷水机组中的 R134a |
提升整机效率:采用ANPC+DPWM的混合调制策略,显著提升了储能变流器的整机效率——以1,750 kW储能变流器为例,采用该技术后,整机效率提升0.5%,单台设备每年节能3.8万kWh,综合碳排放减少30吨 | |
电站业务 | 湿度变化:在高湿度环境中设计了防潮措施和湿度监测手段,确保电气设备的性能和寿命 温度变化:在光伏项目中设计了散热措施和温度监控手段,确保组件在最佳温度范围内工作,提高发电效率 极端天气:在项目选址时优先选择地形平坦、开阔且远离自然灾害易发区的地点,选用抗风、抗水、抗腐蚀的设备,并加强设备支架和电缆的结构设计,以提高设备的抗灾能力;还建立了完善的运维管理体系,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在极端天气下的稳定运行,确保电气设备运行寿命 |
表:东方日升产品绿色创新改良措施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无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无其他环保相关信息无
二、社会责任情况
东方日升将“以科技创新持续改善能源格局,提升人类生活品质”作为企业使命,切实履行社会责任,追求公司与社会、自然环境的和谐统一、可持续发展,让绿色新能量创造人类新生活。公司主要从事太阳能及节能事业,通过新能源产品的提供,为节能减排贡献力量,提供就业岗位,使其产生较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公司在追求企业发展的同时,积极参与地方文化、教育、卫生事业,扶贫济困,赈灾救危。东方日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议事规则》《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等管理制度和程序,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持续稳健发展。作为负责任的组织,东方日升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禁止使用童工规定》以及各运营所在地的劳动法律法规及要求,恪守联合国全球契约组织(UNGC)十项原则,承诺遵守基于(符合)联合国人权宣言、国际劳工组织(ILO)和其它国际人权惯例及社会责任的行为守则,保障所有员工及供应商/分包商的生产或服务人员等的基本权益,在确保招聘流程合规的基础上,为员工提供完善的薪酬激励与福利保障体系,营造公平、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确保每位员工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东方日升通过了SA8000认证,且本报告期内未发生任何涉及雇佣童工、强迫劳动、歧视骚扰等有关违反人权、违反各个国家与地区的现代奴役相关法案的事件。东方日升关注员工的成长和发展,积极的培训管理工作能有效提升员工的知识和技能水平。为构建完善的人才梯队,公司打造了覆盖全员、分层次的培训体系,针对不同培训对象(含新入职员工、不同序列和职能员工、中高层管理者及全体非挂职兼职工)提供定制化培训,且培训计划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合同制或兼职员工),助力公司提升人才竞争力。培训结束后,培训对象需填写培训评估反馈表,以便公司及时收集课程反馈并验证培训效果。
东方日升更是关心员工的切身利益,从员工角度出发,为员工提供全面的福利保障。公司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之上,鼓励员工工作生活平衡,落实各项福利举措,提供如食堂、住宿、生日礼品、班车等福利,开展摄影比赛、演讲比赛、主播大赛等多元化的企业文化活动,营造舒适、积极的工作氛围。公司同样关心员工的身体健康,通过设立健身中心和举办职工运动会,鼓励员工积极参与体育锻炼,不断提升员工的幸福感和凝聚力。
东方日升始终高度重视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倡导“以人为本、安全为天”的安全理念,以健全的管理体系、有效的实践项目和全员的安全文化,为员工、承包商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为了加强全体员工对职业健康安全的认知,集团和各个基地均开展了一系列的EHS相关培训,包含针对全员的基础培训以及针对各部门、各岗位的针对性培训。除此以外,公司还导入了“安全道场项目”,应用了模拟实操、虚拟现实等技术,使得安全培训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理论培训,更能有效提升安全课程培训效果,帮助员工提升安全技能与意识。
东方日升高度重视能源绩效的持续改进,不断致力于降低公司的能源成本,依据GB/T23331-2020能源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制定了《能源体系管理手册》,界定了公司自上而下的能源治理结构以及各层级的职责和权限,明确了能源方针,梳理了识别和应对能源风险和机遇的措施,规定了确定和实现能源目标、指标的策划程序、能源管理实施方案、能源评审、能源绩效参数、能源基准、能源数据收集等内容,并制定了能源管理体系的绩效评价和改进管理规定。以实现能源管理体系的“策划、实施、检查、改进”动态循环,有效推动公司能源管理水平提升。
东方日升坚持“开源与节流并重,将水资源节约列为重要事项”的水资源管理方针,在公司生产运营中加强水资源的节约、保护和科学利用,致力于提高水资源的重复利用率,扩大非传统水资源在工业中的利用,创建节水型工业企业。在内部制度方面,我们持续完善水资源管理的制度保障,正式发布了《集团水资源管理办法》,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提供了明确指导和依据。为切实落地可持续发展战略,报告期内,我们设计并发布了集团ESG考核办法——“5S”评价模型,该模型涵盖公司所有ESG议题,包括水资源管理。“5S”评价模型从评估、治理、实践、结果和改善五个维度对水资源管理的考核项进行评分,确保从制度建立、目标设定到措施落地的全过程得到有效监督与激励。
东方日升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倡导和谐守望,严守生态红线。公司在项目开发、建设和运营活动中贯彻生物多样性保护,并规定了制造板块建设项目和电站板块建设项目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要求。东方日升在践行低碳生产运营的同时积极把握清洁能源机遇,发挥光伏研发与创新引领作用,为全球减碳目标达成和国家“双碳”战略落地贡献力量。
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的情况
东方日升按照社会公益活动方针,利用公司在产品与服务方面的优势,在各个地区积极开展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助力绿色可持续发展。未来,我们将承担起企业公民的职责,积极参与社区公益、关爱老龄、帮助困难儿童、公益募捐等重要社会议题,为无数家庭和个人带去梦想与希望。 一直以来,东方日升热心公益,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奉献社会、回馈社会。2024年,公司以分享阳光、传递爱心为出发点,2024年6月,公司在甘南藏族自治区夏河县桑科镇中心小学,曲奥乡中心小学,甘加镇中心小学各捐赠图书1,000册,设立了海峰图书室第32、33、34号。公司持续开展关爱老龄、帮助困难儿童等社会公益事业,组织志愿者开展服务活动,春节慰问周边困难家庭,夏季高温为消防大队送去清凉饮品,重阳慰问孤寡老人,积极组织志愿者团队开展拜访敬老院、打扫社区卫生等多种形式的爱心活动,为构建和谐友爱社会贡献力量。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1、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履行完毕及截至报告期末尚未履行完毕的承诺事项?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类型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为避免与本公司出现同业竞争情形,维护本公司的利益和长期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出具《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 "本人、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直接或间接从事与股份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未对任何与股份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不再对任何与股份公司从事相同或相近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投资或进行控制。本人将持续促使本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在未来不直接或间接从事、参与或进行与股份公司的生产、经营相竞争的任何活动。本人将不利用对股份公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司的控制关系进行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经营活动。 | |||||
东方日升、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林海峰已出具承诺:待与首次公开发行前与关联方已签署的交易合同执行完毕后,发行人将不与林海峰任何关联方发生任何形式的购销关联交易。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东方日升、林海峰 | 关于同业竞争、关联交易、资金占用方面的承诺 | 发行人已出具书面承诺:承诺其今后将不再通过与关联方的资金互借方式解决公司发展过程中面临的资金压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林海峰承诺:对于公司以往发生的资金互借行为,如需承担任何责任,由林海峰个人承担。 | 2010年09月02日 | 长期有效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 |
林海峰 | 股份限售承诺 | 林海峰已出具书面承诺:自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上市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本公司/本人所认购的上述股份。 | 2023年02月13日 | 林海峰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 |
截至本报告期末,上述承诺人严格信守承诺,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况发生。截止本报告期,该承诺已完成。
承诺是否按时履行 | 是 |
2、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做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对上市公司的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三、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四、董事会对最近一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相关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如有)对会计师事务所本报告期“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董事会关于报告期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与上年度财务报告相比,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的情况。
八、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现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万元) | 18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建栋、胡惠俊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连续年限 | 张建栋0年、胡惠俊0年 |
是否改聘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是否在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
□是 ?否
更换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履行审批程序?是 □否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截至2023年度,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已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14年,其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为顺利推进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规范有序开展,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公司聘任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知悉本次变更事项且对此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规定,积极做好沟通及配合工作。聘请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或保荐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年度报告披露后面临退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十一、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诉讼(仲裁)基本情况 | 涉案金额(万元) | 是否形成预计负债 | 诉讼(仲裁)进展 | 诉讼(仲裁)审理结果及影响 | 诉讼(仲裁)判决执行情况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东方日升与FOCUS FUTURA HOLDING PARTICIPA??ES S.A. 为买卖合同纠纷 | 51,756.481 | 是 | 当事方就仲裁裁决结果达成《和解协议》。 | 详情请见《2023-123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 | 详情请见《2023-123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 | 2023年09月29日 | www.cninfo.com.cn |
合同纠纷等诉讼事项汇总 | 55,977.5 | 是,部分形成预计负债 | 部分审理中,部分已撤诉 | 对公司无重大影响 | 部分审理中,部分已撤诉 | 未达披露标准 |
注:1 实际为 7,200 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
十二、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处罚及整改情况。
十三、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诚信状况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1、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关联交易方 | 关联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万元)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获批的交易额度(万元) | 是否超过获批额度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可获得的同类交易市价 | 披露日期 | 披露索引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威克”)由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于过去十二月内曾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6.283 | 22,398.98 | 21.56% | 160,000 | 否 | 电汇或承兑 | 6.343 | 2024年01月16日 | www.cninfo.com.cn |
担任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州斯威克光伏”)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时任董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5.551 | 25,396.79 | 22.57% | 否 | 电汇或承兑 | 5.620 | 2024年01月16日 | www.cninfo.com.cn |
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于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宿迁威科”)由江苏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7.081 | 9,765.15 | 9.48% | 否 | 电汇或承兑 | 7.109 | 2024年01月16日 | www.cninfo.com.cn |
斯威克100%持股,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于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盐城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盐城斯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胶膜 | 参考市价 | 0 | 否 | 电汇或承兑 | / | 2024年01月16日 | www.cninfo.com.cn |
关联法人。 |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义乌威克”)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于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零星物资 | 参考市价 | 0 | 648.31 | 否 | 电汇或承兑 | / |
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常州斯威克光伏由江苏斯威克100%持股,公司时任董事、副总裁、财务总监杨钰先生于过去十二月内曾担任江苏斯威克的董事,公司与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7.2.3、7.2.6规定 |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零星物资 | 参考市价 | 0 | 413.83 | 否 | 电汇或承兑 | / |
的关联关系情形,故其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合计 | -- | -- | 58,623.06 | -- | 160,000 | --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无 | |||||||||||
按类别对本期将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进行总金额预计的,在报告期内的实际履行情况(如有) | 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16日、2024年1月31日召开第四届第六次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与关联人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总额不超过160,000万元,实际发生金额为58,623.06万元。 |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如适用) | 不适用 |
2、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的关联交易。
3、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未发生共同对外投资的关联交易。
4、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5、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6、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的往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控股的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不存在存款、贷款、授信或其他金融业务。
7、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托管、承包、租赁事项情况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托管情况。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承包情况。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租赁情况。
2、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4年04月27日 | 1,424,882.51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0,000 | 2024年12月12日 | 17,359.0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 | 2024年04月27日 | 17,000 | 2024年12月12日 | 9,969.2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起36个月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4年11月0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4年11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5,000 | 2024年11月07日 | 986.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4,000 | 2024年11月06日 | 2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宁海汇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4,686.92 | 2024年10月25日 | 7,614.81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贵港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柳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鹿寨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钦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梧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9,960.53 | 2024年09月27日 | 14,553.3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7,9711 | 2024年08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7,000 | 2024年08月08日 | 7,48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4,100 | 2024年06月21日 | 21,69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江苏如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衡阳云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涟源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6,000 | 2024年06月20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资兴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466.37 | 2024年06月20日 | 2,466.37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溆浦宁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313.43 | 2024年06月20日 | 3,313.43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隆回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4,432.99 | 2024年06月20日 | 4,432.99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衡阳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2,258.15 | 2024年06月20日 | 2,258.15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常宁华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380.58 | 2024年06月20日 | 3,380.58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不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动产抵押 |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6,198.61 | 2024年06月20日 | 5,070.54 | 连带责任保证 | 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滁州鼎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6,762.12 | 2024年06月20日 | 5,531.49 | 连带责任保证 | 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6,250 | 2024年06月2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9,000 | 2024年06月20日 | 4,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8,000 | 2024年06月2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泰州龙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余姚永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缙云方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三门县盛鑫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宁海宁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舟山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阜阳宇升新能源有限 | 2024年04月27日 | 4,543.96 | 2024年05月30日 | 4,363.62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公司、芜湖昊昇新能源有限公司、孝昌县甬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常州市耀昇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甬升(丽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绍兴宁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
涡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503.35 | 2024年05月29日 | 2,45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鲁山县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3,289.48 | 2024年05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4年05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下属公司提供担保剩余可用额度(经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 2023年04月2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
东方日升(义乌)新 | 2023年04月22日 | 29,000 | 2024年04月11日 | 14,053.1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 | 否 | 否 |
能源有限公司 | 起36个月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4年04月1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肇源县旭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58,000 | 2024年04月12日 | 5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1,950 | 2024年04月11日 | 9,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4年04月12日 | 8,19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50,000 | 2024年04月1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甬升新能源(茂名)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4,200 | 2024年03月08日 | 14,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甬升新能源(亳州)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7,100 | 2024年03月08日 | 17,1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新化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8,600 | 2024年03月08日 | 6,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芮城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800 | 2024年03月07日 | 10,8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芮城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1,200 | 2024年03月07日 | 19,2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0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4年03月07日 | 9,99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0,000 | 2024年03月08日 | 18,670.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2,500 | 2024年03月08日 | 14,74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广西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1,247.75 | 2024年03月0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4年03月08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4年03月07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4,000 | 2024年02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5,000 | 2024年02月01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4,000 | 2024年02月01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8,000 | 2024年02月01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9,000 | 2024年02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池州瑞 | 2023年 | 7,895.5 | 2024年 | 6,371.2 | 连带责 | 股权质 | 主债务 | 否 | 否 |
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04月22日 | 4 | 01月19日 | 7 | 任保证 | 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
池州市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7,895.54 | 2024年01月19日 | 6,371.27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56,500 | 2024年01月19日 | 55,525.86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6,000 | 2024年01月19日 | 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000 | 2024年01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4年01月1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4年01月18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甬升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甬升(泰安)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玉林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4,600 | 2023年12月14日 | 23,320.54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8,000 | 2023年12月1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衢州新升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737 | 2023年11月23日 | 677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宁海兴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22 | 2023年11月2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金华新升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51.9 | 2023年11月23日 | 409.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5,064 | 2023年11月22日 | 17,29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11月2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80,000 | 2023年11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4,000 | 2023年11月22日 | 11,868.8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3,500 | 2023年11月22日 | 42,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10月13日 | 2,73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60,000 | 2023年09月21日 | 46,570.91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7,700 | 2023年09月21日 | 2,08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 | 2023年04月22 | 10,000 | 2023年09月20 | 9,163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 | 否 | 否 |
波)电池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满之日起36个月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9月20日 | 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9月20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0 | 2023年08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0,000 | 2023年07月28日 | 19,976.59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芮城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2,000 | 2023年07月2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BHD. | 2023年04月22日 | 13,212.462 | 2023年07月2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200 | 2023年07月13日 | 3,41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5,520 | 2023年07月13日 | 9,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5,000 | 2023年06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43,000 | 2023年06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28日 | 6,6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29日 | 9,9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7,000 | 2023年06月1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8,000 | 2023年06月02日 | 18,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5,000 | 2023年06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20,000 | 2023年06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新能源(香港)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7,9713 | 2023年06月02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35,000 | 2023年05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4月22日 | 10,000 | 2023年05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 | 2022年 | 10,000 | 2023年 | 0 | 连带责 | 主债务 | 是 | 否 |
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04月23日 | 05月05日 | 任保证 | 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3年05月0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4月14日 | 85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8,500 | 2023年04月07日 | 2,734.14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60,000 | 2023年03月31日 | 54,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30,000 | 2023年03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3月2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5,265.02 | 2023年03月16日 | 1,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21,730 | 2023年03月27日 | 8,704.1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30,000 | 2023年04月0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03月14日 | 150,000 | 2023年04月10日 | 15,7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滁 | 2023年03月14 | 48,000 | 2023年03月31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 | 是 | 否 |
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日 | 日 | 满之日起36个月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3,500 | 2023年03月09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3年03月0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3月0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3年02月2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000 | 2023年02月02日 | 15,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4,000 | 2023年01月1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887.33 | 2023年01月06日 | 6,12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2,000 | 2023年01月06日 | 8,975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7,000 | 2022年12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9,000 | 2022年12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 | 2022年04月23日 | 9,000 | 2022年11月2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 | 是 | 否 |
限公司 | 月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5,279.54 | 2022年11月2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11月10日 | 657.7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766.02 | 2022年11月03日 | 1,179.63 | 连带责任保证 | 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280,000 | 2022年12月19日 | 10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2022年10月25日 | 15,000 | 2022年11月22日 | 10,0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10月1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20,000 | 2022年09月29日 | 12,50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9月2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5,000 | 2022年09月09日 | 3,198.08 | 连带责任保证 | 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70,000 | 2022年08月01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2022年07月14日 | 10,000 | 2022年07月30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0,000 | 2022年06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22年04月23日 | 18,000 | 2022年06月16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30,000 | 2022年05月17日 | 6,750.3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BHD. | 2021年04月27日 | 64,695.64 | 2022年03月2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股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2,000 | 2022年03月09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8,000 | 2022年03月09日 | 29.52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3月0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2,000 | 2022年01月25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10,000 | 2022年01月17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27,500 | 2021年09月08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4月27日 | 50,000 | 2021年09月01日 | 36,036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1年01月30日 | 30,000 | 2021年02月24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是 | 否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0年03月07日 | 34,500 | 2020年03月24日 | 7,888 | 连带责任保证 | 不动产抵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017年04月01日 | 100,000 | 2017年08月03日 | 0 | 连带责任保证 | 应收款质押 | 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24个月 | 是 | 否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1) | 1,714,00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B2) | 535,054.5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B3) | 4,676,690.7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B4) | 1,088,353.93 | |||||||
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对象名称 | 担保额度相关公告披露日期 | 担保额度 | 实际发生日期 | 实际担保金额 | 担保类型 | 担保物(如有) | 反担保情况(如有) | 担保期 | 是否履行完毕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池州瑞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常州威能 | 2023年01月19日 | 30,000 | 2023年01月19日 | 4,756.71 | 连带责任保证 | 电费收益权质押 | 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36个月 | 否 | 否 |
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
报告期内审批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1) | 0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C2) | 0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对子公司担保额度合计(C3) | 30,000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实际担保余额合计(C4) | 4,756.71 | |
公司担保总额(即前三大项的合计) | ||||
报告期内审批担保额度合计(A1+B1+C1) | 1,714,000 | 报告期内担保实际发生额合计(A2+B2+C2) | 535,054.52 | |
报告期末已审批的担保额度合计(A3+B3+C3) | 4,706,690.7 | 报告期末实际担保余额合计(A4+B4+C4) | 1,093,110.64 | |
实际担保总额(即A4+B4+C4)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95.08% |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余额(D) | 0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余额(E) | 949,880.61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F) | 4,131,838.05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D+E+F) | 5,081,718.665 |
注:1 实际为2,5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2 实际为 1,500万美元和1,500万马币,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3 实际为2,5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4 实际为9,000万美元,此为换算成人民币的金额。5 上述合计数包括重复计算被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金额。采用复合方式担保的具体情况说明
3、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理财。
(2) 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委托贷款。
4、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其他重大合同。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事项
2023年9月6日,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等股份回购事项相关议案;
2023年10月12日,公司公告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等相关公告;
2024年2月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
2024年5月30日,因2023年权益分派事项,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生效;
2024年9月6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期限届满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已届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2、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事项
2023年9月29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仲裁裁决的公告》;
2023年12月28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2024年6月14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2024年9月25日,公司公告了《关于公司涉及仲裁进展的公告》。
十七、公司子公司重大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份变动情况
1、股份变动情况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218,150,562 | 19.14% | -4,962,779 | -4,962,779 | 213,187,783 | 18.70%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218,150,562 | 19.14% | -4,962,779 | -4,962,779 | 213,187,783 | 18.70% | |||
其中:境内法人持股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18,150,562 | 19.14% | -4,962,779 | -4,962,779 | 213,187,783 | 18.70%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股份 | 921,863,301 | 80.86% | 4,962,779 | 4,962,779 | 926,826,080 | 81.30% | |||
1、人民币普通股 | 921,863,301 | 80.86% | 4,962,779 | 4,962,779 | 926,826,080 | 81.30%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140,013,863 | 100.00% | 0 | 0 | 1,140,013,863 | 100.00% |
股份变动的原因?适用 □不适用
1、高管锁定
(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首发后限售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股份变动的批准情况?适用 □不适用
1、高管锁定
(1)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2)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
(3)《公司法》对董监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2、首发后限售股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行对象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年2月13日(上市首日)起开始计算。股份变动的过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2、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本期增加限售股数 | 本期解除限售股数 | 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林海峰 | 217,211,562 | 0 | 4,962,779 | 212,248,783 | 高管锁定股、首发后限售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首发后限售股: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完成后,林海峰先生认购的股票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十 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他发 行对象认购的 |
股票自发行结 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自2023 年2月13 日 (上市首日) 起开始计算。 | ||||||
曾学仁 | 19,500 | 0 | 0 | 19,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
雪山行 | 919,500 | 0 | 0 | 919,500 | 高管锁定股 | 高管锁定股:每年的第一个交易日以其上年最后一个交易日登记在其名下的股数为基数,按25%计算其本年度可转让股份法定额度。 |
合计 | 218,150,562 | 0 | 4,962,779 | 213,187,783 | -- | -- |
二、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1、报告期内证券发行(不含优先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的变动、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1、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78,49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普通股 | 74,027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 | 0 | 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 | 0 |
股东总数 | 总数(如有)(参见注9) | (如有)(参见注9) | (如有) | ||||||
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报告期末持股数量 | 报告期内增减变动情况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持有无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林海峰 | 境内自然人 | 24.82% | 282,998,377 | 0 | 212,248,783 | 70,749,594 | 质押 | 141,726,900 |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4.35% | 49,627,791 | 0 | 0 | 49,627,791 | 不适用 | 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2.15% | 24,489,986 | 12817284 | 0 | 24,489,986 | 不适用 | 0 |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91% | 21,793,294 | 21793294 | 0 | 21,793,294 | 不适用 | 0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1.39% | 15,862,058 | -7711800 | 0 | 15,862,058 | 不适用 | 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 | 其他 | 1.11% | 12,691,551 | 7775800 | 0 | 12,691,551 | 不适用 | 0 |
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90% | 10,214,468 | 2637565 | 0 | 10,214,468 | 不适用 | 0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0.86% | 9,808,401 | -12560087 | 0 | 9,808,401 | 不适用 | 0 |
上海道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市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其他 | 0.79% | 9,032,258 | 0 | 0 | 9,032,258 | 不适用 | 0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其他 | 0.76% | 8,662,000 | 8662000 | 0 | 8,662,000 | 不适用 | 0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的情况(如有)(参见注4)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与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 | |||||||
上述股东涉及委托/受托表决权、放弃 | 无 |
表决权情况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中存在回购专户的特别说明(如有)(参见注10) |
报告期末,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18,5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
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高管锁定股) | |||
股东名称 | 报告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林海峰 | 70,749,594 | 人民币普通股 | 70,749,594 |
光华阳光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宁海兴泰合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9,627,791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27,791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24,489,986 | 人民币普通股 | 24,489,986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低碳先锋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793,2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793,294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前海开源公用事业行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5,862,058 | 人民币普通股 | 15,862,058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2,691,551 | 人民币普通股 | 12,691,551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0,214,468 | 人民币普通股 | 10,214,468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9,808,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9,808,401 |
上海道得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鞍山市道得新材料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9,032,258 | 人民币普通股 | 9,032,258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汇丰晋信核心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8,662,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8,662,000 |
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之间,以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和前10名股东之间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10名股东之间是否与其他股东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人的情况不详。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 | 无 |
有)(参见注5)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初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初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期末普通账户、信用账户持股 | 期末转融通出借股份且尚未归还 |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数量合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易方达创业板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11,672,702.00 | 1.02% | 1,547,900.00 | 0.14% | 24,489,986.00 | 2.15% | 0.00 | 0.00%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证5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4,915,751.00 | 0.43% | 1,474,200.00 | 0.13% | 12,691,551.00 | 1.11% | 0.00 | 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安创业板5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 | 7,576,903.00 | 0.66% | 349,700.00 | 0.03% | 10,214,468.00 | 0.90% | 0.00 | 0.00% |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是 ?否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公司控股股东情况
控股股东性质:自然人控股控股股东类型:自然人
控股股东姓名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林海峰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3、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实际控制人性质:境内自然人实际控制人类型:自然人
实际控制人姓名 | 与实际控制人关系 | 国籍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林海峰 | 本人 | 中国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4、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80%
□适用 ?不适用
5、其他持股在10%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6、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重组方及其他承诺主体股份限制减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股份回购的实施进展情况?适用 □不适用
方案披露时间 | 拟回购股份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拟回购金额(万元) | 拟回购期间 | 回购用途 | 已回购数量(股) | 已回购数量占股权激励 |
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的比例(如有) | |||||||
2023年08月19日 | 434.78万股至869.57万股 | 0.38%至0.76% | 不低于(含)人民币15,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万元 |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 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或减少注册资本 | 18,517,400 |
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回购股份的实施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公司不存在优先股。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审计意见类型 | 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 2025年04月22日 |
审计机构名称 |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注册会计师姓名 | 张建栋、胡惠俊 |
审计报告文号 | 政旦志远审字第2500374号 |
审计报告正文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东方日升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东方日升公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应收账款减值
2. 收入确认
3. 长期资产减值
(一) 应收账款减值事项
1.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十三)及附注五注释4所述,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应收账款账面余额为人民币54.16亿元,坏账准备余额为人民币9.73亿元,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44.43亿元,占资产总额的10.31%。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应收账款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应收账款的减值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评估和测试公司的信用政策及应收账款管理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以判断其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2)分析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会计政策以及会计估计的合理性,包括确定应收账款组合的依据、金额重大的判断、
单独计提坏账准备的判断等;
(3)复核管理层评估信用风险的依据,包括管理层结合客户背景、经营现状、市场环境、历史还款情况、违约记录等对信用风险作出的评估,检查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对管理层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算执行重新计算程序;
(5)选取样本,检查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
(6)对重要应收账款执行独立函证程序,并结合营业收入审计程序判断应收账款的真实性;
(7)对于涉及诉讼或仲裁事项的应收账款,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文件评估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并与管理层、经办律师沟通诉讼事项对应收账款可收回金额的影响。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应收账款减值的相关判断及估计是合理的。
(二) 收入确认事项
1. 事项描述
如东方日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三十三)及附注五、注释43所述,东方日升公司2024年度合并营业收入为人民币202.39亿元,较2023年度减少42.71%。收入是东方日升公司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东方日升公司管理层为了达到特定目标或期望而操纵收入确认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的确认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 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收入确认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了解公司收入确认的政策、程序、方法,选取样本检查销售合同,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时点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对收入进行实质性分析程序,关注营业收入与应收款项之间的勾稽关系,分析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差异是否合理;
(4)选取样本,对收入执行细节测试,核对销售合同、出库单据、光伏组件运输及签收单据、出口报关及货运提单等支持性材料;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销售业务,选取样本核对签收单、报关单、货运提单及其他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选取主要客户对收入的发生额及应收款项的期末余额执行函证程序,以评价收入确认的真实性;
(7)结合出口退税免抵退申报数据、外汇收付款情况分析判断出口销售收入的真实性。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营业收入确认事项作出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三) 长期资产减值事项
1.事项描述
如东方日升公司合并财务报表附注三(二十六)长期资产减值及附注五注释14、15及53所述,公司账面固定资产账面价值181.32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42.07%;账面在建工程30.61亿元,占公司资产总额的7.10%;东方日升公司2024年度计提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合计资产减值损失14.46亿元。公司长期资产减值对于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长期资产减值认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我们对于长期资产减值事项所实施的重要审计程序包括:
(1)评估并测试公司有关长期资产循环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执行;
(2)结合公司太阳能电站运营情况及管理层的处置意图,测算相关电站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情况,并了解期后处置情况;
(3)针对长期停工的在建工程,结合公司预期计划,判断是否能持续为企业创造价值、是否存在减值情况;
(4)了解光伏行业P型电池市场占有率的变动情况,结合公司产能利用率情况,判断相关生产设备的减值迹象情况;
(5)对实物资产实施盘点和现场查看程序,结合资产盘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闲置情况,判断其是否存在减值迹象;
(6)利用外部评估师专家的工作,与评估师讨论评估方法和评估参数,并对评估报告进行复核,以评价其适当性和合理性,判断相关资产的减值情况。对外部评估师的资质、胜任能力进行综合评价;
基于已执行的审计工作,我们认为,管理层对长期资产减值事项作出的判断是可接受的。
四、 其他信息
东方日升公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2024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东方日升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东方日升公司管理层负责评估东方日升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东方日升公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东方日升公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东方日升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告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东方日升公司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东方日升公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7.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8.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9.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特殊普通合伙) | (项目合伙人) | 张建栋 |
中国·深圳 | 中国注册会计师: | |
胡惠俊 | ||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 ||
二、财务报表
财务附注中报表的单位为:元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31日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5,206,524,350.54 | 10,573,423,622.25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31,471,377.93 | 82,797,026.08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438,227,458.70 | 1,218,885,395.17 |
应收账款 | 4,442,848,437.61 | 4,417,598,728.49 |
应收款项融资 | 84,677,817.14 | 858,018,037.07 |
预付款项 | 192,318,661.50 | 708,339,139.9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638,499,630.23 | 918,523,347.42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3,131,876,484.72 | 5,568,316,123.2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164,528,353.7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17,477,756.43 | 33,474,567.99 |
其他流动资产 | 1,241,379,155.52 | 1,803,941,310.47 |
流动资产合计 | 15,589,829,484.02 | 26,183,317,298.06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56,897,678.42 | 94,592,476.94 |
长期股权投资 | 804,874,819.93 | 808,474,309.4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42,000.00 | 29,090,4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8,131,786,802.47 | 16,118,992,498.08 |
在建工程 | 3,060,886,162.55 | 6,481,233,121.9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96,708,250.26 | 2,225,282,272.64 |
无形资产 | 1,060,656,085.11 | 923,745,783.92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8,913,367.90 | 332,453,930.20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427,431,084.35 | 860,383,148.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8,966,256.32 | 188,364,190.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7,504,162,507.31 | 28,062,612,132.55 |
资产总计 | 43,093,991,991.33 | 54,245,929,430.61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930,043,656.48 | 5,611,809,358.6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516,995.11 | 47,577,010.94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3,705,785,451.00 | 9,389,827,662.94 |
应付账款 | 6,511,474,910.93 | 8,981,553,954.36 |
预收款项 | 11,742,653.78 | 14,027,824.63 |
合同负债 | 1,044,127,880.34 | 2,298,213,196.05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4,740,035.68 | 226,034,352.50 |
应交税费 | 167,532,615.42 | 251,843,546.40 |
其他应付款 | 738,249,480.53 | 634,801,841.69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8,982,844.09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119,300,857.01 | 2,193,117,318.35 |
其他流动负债 | 925,191,629.52 | 1,324,782,115.91 |
流动负债合计 | 23,328,689,009.89 | 30,973,588,182.46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537,759,226.93 | 3,820,495,626.76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64,213,419.77 | 1,850,260,312.54 |
长期应付款 | 2,857,146,835.61 | 1,208,165,138.07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74,349,929.20 | 539,498,584.71 |
递延收益 | 537,854,164.21 | 536,003,587.67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75,753,653.58 | 91,221,000.19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8,247,077,229.30 | 8,045,644,249.94 |
负债合计 | 31,575,766,239.19 | 39,019,232,432.40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40,013,863.00 | 1,140,013,86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870,796,866.86 | 9,835,767,508.50 |
减:库存股 | 280,823,390.04 | 156,082,668.45 |
其他综合收益 | -72,088,822.13 | -111,934,977.56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86,793,539.81 | 354,015,716.3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452,360,880.39 | 4,146,642,902.31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497,052,937.89 | 15,208,422,344.15 |
少数股东权益 | 21,172,814.25 | 18,274,654.06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1,518,225,752.14 | 15,226,696,998.21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43,093,991,991.33 | 54,245,929,430.61 |
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徐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峰
2、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680,912,256.47 | 5,123,048,791.57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6,452,905.89 | 24,966,712.76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42,067,371.20 | 943,597,267.85 |
应收账款 | 3,620,875,991.69 | 5,415,445,119.70 |
应收款项融资 | 40,439,723.09 | 771,626,586.04 |
预付款项 | 43,488,747.07 | 206,715,475.53 |
其他应收款 | 3,457,826,441.45 | 5,109,012,000.4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
存货 | 133,407,190.60 | 503,585,676.43 |
其中:数据资源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2,170,926.67 | 2,708,483.19 |
其他流动资产 | 101,938,442.26 | 348,521,733.64 |
流动资产合计 | 9,329,579,996.39 | 18,449,227,847.19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17,541,012.45 | 24,146,990.42 |
长期股权投资 | 15,172,347,192.34 | 14,483,409,054.4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434,767,074.25 | 471,157,381.86 |
固定资产 | 280,448,806.38 | 198,565,759.89 |
在建工程 | 2,638,594.35 | 4,577,237.17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472,195.26 | 1,873,205.39 |
无形资产 | 67,090,217.47 | 54,585,252.26 |
其中:数据资源 | ||
开发支出 | ||
其中:数据资源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472,507.87 | 19,846,455.74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530,920,913.74 | 483,711,098.0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233,570.00 | 27,495,964.6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16,510,932,084.11 | 15,769,368,399.78 |
资产总计 | 25,840,512,080.50 | 34,218,596,246.97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3,750,061,544.54 | 2,673,558,533.26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17,628,218.81 | 13,490,122.73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402,031,314.80 | 6,887,835,968.08 |
应付账款 | 1,495,099,142.48 | 5,913,740,412.1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374,730,437.48 | 1,735,525,628.79 |
应付职工薪酬 | 64,846,483.32 | 94,826,717.11 |
应交税费 | 16,858,282.64 | 13,297,083.77 |
其他应付款 | 2,353,126,902.56 | 1,819,002,174.4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921,393,612.61 | 96,887,036.08 |
其他流动负债 | 352,213,750.76 | 1,036,468,505.97 |
流动负债合计 | 12,747,989,690.00 | 20,284,632,182.35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00,000,000.00 | 404,000,00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14,150.62 | 435,623.48 |
长期应付款 | 28,589,566.21 | 66,344,018.23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11,915,819.71 | 523,843,242.17 |
递延收益 | 10,812,011.58 | 12,434,838.8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656,275.31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53,187,823.43 | 1,007,057,722.69 |
负债合计 | 12,901,177,513.43 | 21,291,689,905.04 |
所有者权益: | ||
股本 | 1,140,013,863.00 | 1,140,013,863.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930,991,209.69 | 9,895,961,851.33 |
减:库存股 | 280,823,390.04 | 156,082,668.45 |
其他综合收益 | 39,696.22 | 39,696.22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386,793,539.81 | 354,015,716.35 |
未分配利润 | 1,762,319,648.39 | 1,692,957,883.48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12,939,334,567.07 | 12,926,906,341.93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 | 25,840,512,080.50 | 34,218,596,246.97 |
3、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0,239,346,275.25 | 35,326,804,378.95 |
其中:营业收入 | 20,239,346,275.25 | 35,326,804,378.95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1,907,700,123.53 | 32,860,898,305.96 |
其中:营业成本 | 18,954,225,475.75 | 30,192,163,797.0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提取保险责任合同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123,550,633.05 | 111,989,837.15 |
销售费用 | 464,229,048.06 | 604,012,801.32 |
管理费用 | 1,273,594,529.90 | 1,223,145,706.41 |
研发费用 | 511,757,892.57 | 675,312,041.90 |
财务费用 | 580,342,544.20 | 54,274,122.17 |
其中:利息费用 | 640,972,211.42 | 415,959,764.64 |
利息收入 | 118,154,451.43 | 215,330,541.58 |
加:其他收益 | 310,744,982.53 | 402,711,140.77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509,207.85 | 13,018,161.34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4,472,951.64 | -13,547,451.49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0,149,792.26 | -104,280,894.81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15,457,692.68 | -207,987,727.83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438,764,161.89 | -553,344,805.56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14,327.31 | -29,466,420.85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972,157,392.90 | 1,986,555,526.05 |
加:营业外收入 | 41,573,933.87 | 49,836,063.88 |
减:营业外支出 | 75,236,671.64 | 573,760,459.61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4,005,820,130.67 | 1,462,631,130.32 |
减:所得税费用 | -573,750,501.30 | 76,657,275.15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32,069,629.37 | 1,385,973,855.17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432,069,629.37 | 1,385,973,855.17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3,435,865,552.24 | 1,363,281,088.79 |
2.少数股东损益 | 3,795,922.87 | 22,692,766.38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40,142,925.81 | -43,699,060.57 |
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9,846,155.43 | -42,562,579.23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39,846,155.43 | -42,562,579.23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39,846,155.43 | -42,562,579.23 |
7.其他 |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296,770.38 | -1,136,481.34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3,391,926,703.56 | 1,342,274,794.6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3,396,019,396.81 | 1,320,718,509.56 |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4,092,693.25 | 21,556,285.04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3.04 | 1.22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3.04 | 1.22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法定代表人:林海峰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徐李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海峰
4、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9,762,443,526.82 | 26,977,061,059.80 |
减:营业成本 | 9,159,030,566.67 | 25,707,381,534.70 |
税金及附加 | 26,946,394.81 | 28,869,134.78 |
销售费用 | 202,834,835.32 | 272,170,588.96 |
管理费用 | 281,083,871.87 | 419,232,332.27 |
研发费用 | 155,625,649.19 | 53,571,051.70 |
财务费用 | 54,819,145.55 | -35,314,422.11 |
其中:利息费用 | 98,166,612.27 | 92,119,452.35 |
利息收入 | 53,522,534.45 | 70,484,674.30 |
加:其他收益 | 69,328,170.17 | 26,703,673.23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501,423,394.55 | 935,420,009.28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535,324.24 | 22,023,133.61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6,007,461.09 | -9,459,174.24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1,410,130.49 | -151,906,827.67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47,572,886.32 | -102,013,310.3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51,103.59 | -7,768,022.06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10,233,307.62 | 1,222,127,187.67 |
加:营业外收入 | 19,467,071.18 | 8,930,093.97 |
减:营业外支出 | 47,475,684.63 | 532,260,077.44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82,224,694.17 | 698,797,204.20 |
减:所得税费用 | -45,553,540.42 | -63,631,113.28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778,234.59 | 762,428,317.48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7,778,234.59 | 762,428,317.48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5.其他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327,778,234.59 | 762,428,317.48 |
七、每股收益: |
(一)基本每股收益 | ||
(二)稀释每股收益 |
5、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7,326,275,215.76 | 29,535,631,456.29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443,154,815.05 | 1,667,692,499.96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102,115,409.10 | 2,997,149,053.1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871,545,439.91 | 34,200,473,009.44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745,299,645.73 | 31,380,695,391.13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458,985,644.66 | 1,507,143,222.40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18,404,942.88 | 942,525,799.73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472,109,784.56 | 2,013,405,659.0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194,800,017.83 | 35,843,770,072.3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3,254,577.92 | -1,643,297,062.88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095,220.22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51,844,851.11 | 7,427,284.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2,144,944.63 | 23,780,578.75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32,968,255.41 | 357,382,272.15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3,306.8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8,053,271.37 | 388,943,442.62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209,144,323.34 | 4,597,248,393.03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1,104,102,420.00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494,195.93 | 63,829,041.78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234,638,519.27 | 5,765,179,854.8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136,585,247.90 | -5,376,236,412.19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68,199,983.66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2,008,019,062.86 | 10,847,799,480.98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555,023,961.14 | 9,115,817,495.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9,563,043,024.00 | 24,931,816,960.48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35,881,879.46 | 7,156,415,886.60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769,302,556.35 | 596,451,046.47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60,280,066.16 | 9,655,140,965.8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865,464,501.97 | 17,408,007,898.8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697,578,522.03 | 7,523,809,061.6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4,279,312.17 | 58,800,710.20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27,981,991.62 | 563,076,296.74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54,181,753.59 | 5,191,105,456.85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26,199,761.97 | 5,754,181,753.59 |
6、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9,653,506,398.59 | 24,051,677,127.41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03,765,960.93 | 821,575,592.24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6,280,504,618.15 | 3,864,856,701.1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337,776,977.67 | 28,738,109,420.76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3,997,380,403.21 | 19,946,602,463.73 |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603,876.58 | 329,922,051.81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68,181,882.48 | 40,738,347.92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27,668,567.91 | 6,033,535,887.41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9,458,834,730.18 | 26,350,798,750.8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121,057,752.51 | 2,387,310,669.89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35,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1,023,826,203.92 | 680,573,669.92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850,434.14 | 527,982.49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6,824,416.28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060,176,638.06 | 687,926,068.69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54,281,033.81 | 89,035,698.01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628,100,000.00 | 4,900,000,000.00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30,000,000.00 | 1,061,830,000.00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12,381,033.81 | 6,050,865,698.01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47,795,604.25 | -5,362,939,629.32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999,999,983.55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3,663,838,268.80 | 3,259,404,648.90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56,983,758.83 | 6,896,214,630.8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320,822,027.63 | 15,155,619,263.31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3,836,052,679.89 | 3,697,056,508.15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4,244,065.52 | 365,241,426.66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556,958,887.70 | 7,276,669,288.69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7,777,255,633.11 | 11,338,967,223.50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3,566,394.52 | 3,816,652,039.81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8,454,823.51 | -28,220,002.47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201,240,930.23 | 812,803,077.91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495,591,375.57 | 682,788,297.66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4,350,445.34 | 1,495,591,375.57 |
7、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35,767,508.50 | 156,082,668.45 | -111,934,977.56 | 354,015,716.35 | 4,146,642,902.31 | 15,208,422,344.15 | 18,274,654.06 | 15,226,696,998.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40,013,863.00 | 9,835,767,508.50 | 156,082,668.45 | -111,934,977.56 | 354,015,716.35 | 4,146,642,902.31 | 15,208,422,344.15 | 18,274,654.06 | 15,226,696,998.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5,029,358.36 | 124,740,721.59 | 39,846,155.43 | 32,777,823.46 | -3,694,282,021.92 | -3,711,369,406.26 | 2,898,160.19 | -3,708,471,246.07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9,846,155.43 | -3,435,865,552.24 | -3,396,019,396.81 | 4,092,693.25 | -3,391,926,703.5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
(三)利润分配 | 32,777,823.46 | -258,416,469.68 | -225,638,646.22 | -1,194,533.06 | -226,833,179.28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777,823.46 | -32,777,823.46 | |||||||||||||
2.提取 |
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5,638,646.22 | -225,638,646.22 | -1,194,533.06 | -226,833,179.28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 |
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
2.本期使用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
(六)其他 | 35,029,358.36 | 35,029,358.36 | 35,029,358.3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70,796,866.86 | 280,823,390.04 | -72,088,822.13 | 386,793,539.81 | 452,360,880.39 | 11,497,052,937.89 | 21,172,814.25 | 11,518,225,752.14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1,874,906.00 | 5,173,052,073.18 | -69,372,398.33 | 277,772,884.60 | 3,087,607,417.88 | 9,360,934,883.33 | 1,028,315,943.92 | 10,389,250,827.2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1,874,906.00 | 5,173,052,073.18 | -69,372,398.33 | 277,772,884.60 | 3,087,607,417.88 | 9,360,934,883.33 | 1,028,315,943.92 | 10,389,250,827.2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138,957.00 | 4,662,715,435.32 | 156,082,668.45 | -42,562,579.23 | 76,242,831.75 | 1,059,035,484.43 | 5,847,487,460.82 | -1,010,041,289.86 | 4,837,446,170.9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42,562,579.23 | 1,363,281,088.79 | 1,320,718,509.56 | 21,556,285.04 | 1,342,274,794.6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8,138,957.00 | 4,662,715,435.32 | 156,082,668.45 | 4,754,771,723.87 | -1,031,597,574.90 | 3,723,174,148.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156,082,668.45 | 4,812,453,033.17 | -1,031,597,574.90 | 3,780,855,458.2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57,681,309.30 | -57,681,309.30 | -57,681,309.30 | ||||||||||||
(三)利润分配 | 76,242,831.75 | -304,245,604.36 | -228,002,772.61 | -228,002,772.61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242,831.75 | -76,242,831.7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8,002,772.61 | -228,002,772.61 | -228,002,772.61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 |
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25,622,172.42 | 25,622,172.42 | 25,622,172.42 | ||||||||||||
2.本期使用 | -25,622,172.42 | -25,622,172.42 | -25,622,172.4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35,767,508.50 | 156,082,668.45 | -111,934,977.56 | 354,015,716.35 | 4,146,642,902.31 | 15,208,422,344.15 | 18,274,654.06 | 15,226,696,998.21 |
8、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本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95,961,851.33 | 156,082,668.45 | 39,696.22 | 354,015,716.35 | 1,692,957,883.48 | 12,926,906,341.9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 |
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140,013,863.00 | 9,895,961,851.33 | 156,082,668.45 | 39,696.22 | 354,015,716.35 | 1,692,957,883.48 | 12,926,906,341.9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029,358.36 | 124,740,721.59 | 32,777,823.46 | 69,361,764.91 | 12,428,225.1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327,778,234.59 | 327,778,234.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124,740,721.59 | -124,740,721.59 |
(三)利润分配 | 32,777,823.46 | -258,416,469.68 | -225,638,646.22 | |||||||||
1.提取盈余公积 | 32,777,823.46 | -32,777,823.46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5,638,646.22 | -225,638,646.22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 |
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35,029,358.36 | 35,029,358.36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930,991,209.69 | 280,823,390.04 | 39,696.22 | 386,793,539.81 | 1,762,319,648.39 | 12,939,334,567.07 |
上期金额
单位:元
项目 | 2023年度 | |||||||||||
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891,874,906.00 | 5,172,853,990.91 | 39,696.22 | 277,772,884.60 | 1,234,775,170.36 | 7,577,316,648.0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891,874,906.00 | 5,172,853,990.91 | 39,696.22 | 277,772,884.60 | 1,234,775,170.36 | 7,577,316,648.09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48,138,957.00 | 4,723,107,860.42 | 156,082,668.45 | 76,242,831.75 | 458,182,713.12 | 5,349,589,693.84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762,428,317.48 | 762,428,317.48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48,138,957.00 | 4,723,107,860.42 | 156,082,668.45 | 4,815,164,148.97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48,138,957.00 | 4,720,396,744.62 | 156,082,668.45 | 4,812,453,033.17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2,711,115.80 | 2,711,115.80 | ||||||||||
(三)利润分配 | 76,242,831.75 | -304,245,604.36 | -228,002,772.61 | |||||||||
1.提取盈余公积 | 76,242,831.75 | -76,242,831.75 | ||||||||||
2.对 | - | - |
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228,002,772.61 | 228,002,772.61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 |
)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140,013,863.00 | 9,895,961,851.33 | 156,082,668.45 | 39,696.22 | 354,015,716.35 | 1,692,957,883.48 | 12,926,906,341.93 |
三、公司基本情况
(一)公司注册地、组织形式和总部地址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前身为宁海县日升电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12月2日。公司以整体变更发起设立方式设立,于2009年5月由林海峰、仇华娟、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市麦瑞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科升投资有限公司、汇金立方资本管理有限公司、陈漫、四川中物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杨增荣、宁海和兴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公司的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3302001449739014。2010年9月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经过历年的派送红股、配售新股、转增股本及增发新股,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1,140,013,863.00股,注册资本为1,140,013,863.00元。注册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总部地址: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园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林海峰。
(二)公司业务性质和主要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家用电器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塑料制品制造;橡胶制品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住房租赁;合同能源管理;对外承包工程;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海县兴科中路23号)。
本公司属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行业,主要产品和服务为太阳能电池组件、多晶硅以及太阳能灯具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太阳能光伏电站的建造、运营和出售。(以上项目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三)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共424户,详见附注七、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主体较上期相比,增加6户,减少59户,合并范围变更主体的具体信息详见附注六、合并范围的变更。
(四)财务报表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22日批准报出。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本公司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
本公司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或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1、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会计期间
自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3、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记账本位币
采用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境外子公司以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为记账本位币,编制财务报表时折算为人民币。
5、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核销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核销应收账款。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 |
定为重要应收账款。 | |
应收款项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 公司将单项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应收账款认定为重要的应收账款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 |
重要的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公司将单项其他应收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收款认定为重要其他应收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预付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应付账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付账款。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其他应付款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其他应付款。 |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款项 |
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款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预收款项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预收款项。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公司将单项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
0.5%的合同负债认定为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合同负债。
重要的预计负债 | 公司将单项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预计负债认定为重要的预计负债 |
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流量 | 公司将单项投资活动现金流量金额超过资产总额5%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认定为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公司将单项在建工程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在建工程认定为重要在建工程。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公司将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的子公司确定为重要子公司、重要非全资子公司。 |
重要的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 | 公司将投资金额超过资产总额1%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认定为重要的合营企业、联营企业。 |
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公司将利润总额超过集团利润总额的15%的境外经营实体确定为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 |
重要的承诺事项 | 公司将承诺金额超过资产总额0.5%的承诺事项确定为重要的承诺事项 |
重要的或有事项 | 公司将单项或有事项金额超过1000万的或有事项认定为重要或有事项。 |
6、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分步实现企业合并过程中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2.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如果存在或有对价并需要确认预计负债或资产,该预计负债或资产金额与后续或有对价结算金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的,调整留存收益。
对于通过多次交易最终实现企业合并的,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取得控制权日,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合并
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所有者权益其他变动,暂不进行会计处理,直至处置该项投资时转入当期损益。
3.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换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以购买日之前所持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与购买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该项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采用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的,以该股权投资在合并日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股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采用与处置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4.为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
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1.控制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本公司在综合考虑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基础上对是否控制被投资方进行判断。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对控制定义所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变化的,本公司会进行重新评估。相关事实和情况主要包括:
(1)被投资方的设立目的。
(2)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以及如何对相关活动作出决策。
(3)投资方享有的权利是否使其目前有能力主导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
(4)投资方是否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5)投资方是否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6)投资方与其他方的关系。
2.合并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所有子公司(包括本公司所控制的单独主体)均纳入合并财务报表。
3.合并程序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所有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的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一致,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的影响。如果站在企业集团合并财务报表角度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企业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其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该子公司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若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将子公
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视同参与合并的各方在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即以目前的状态存在进行调整。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将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自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本公司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以及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之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1)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或业务,则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或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2)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D.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本公司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相关政策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1.合营安排的分类
本公司根据合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营安排中约定的条款、其他相关事实和情况等因素,将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2.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确认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中与本公司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9、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本公司将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四个条件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10、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1.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作为折算汇率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
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每月月初的即期汇率折算。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资产负债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中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其他综合收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金融工具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但是因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等产生的应收账款或应收票据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当且仅当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时,才对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进行重分类。
(1)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发生减值时或终止确认、修改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除下列情况外,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2)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本公司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则本公司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利息收入、减值损失及汇兑差额确认为当期损益外,其余
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此类金融资产列报为其他债权投资,其中: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原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其他债权投资列报为其他流动资产。
(3)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不需计提减值准备。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公司持有该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公司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在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项目下列报。
权益工具投资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出售;初始确认时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资产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近期实际存在短期获利模式;属于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定义的以及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除外)。
(4)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亦不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5)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在初始确认时,本公司为了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混合合同包含一项或多项嵌入衍生工具,且其主合同不属于以上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可以将其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但下列情况除外:
1)嵌入衍生工具不会对混合合同的现金流量产生重大改变。
2)在初次确定类似的混合合同是否需要分拆时,几乎不需分析就能明确其包含的嵌入衍生工具不应分拆。如嵌入贷款的提前还款权,允许持有人以接近摊余成本的金额提前偿还贷款,该提前还款权不需要分拆。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将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此类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资产根据其流动性在交易性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项目列报。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初始确认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交易性金融负债:承担相关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在近期内出售或回购;属于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模式;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
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符合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除外。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当期损益。
在初始确认时,为了提供更相关的会计信息,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
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本公司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由本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本公司将所有公允价值变动(包括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其他金融负债
除下列各项外,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3)不属于本条前两类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本条第1)类情形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担保期内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1)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金融资产,即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2)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本公司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或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本公司在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评估其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的程度,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则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
(3)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即除本条(1)、(2)之外的其他情形),则根据其是否保留了对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下列情形处理:
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
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则按照其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相关负债。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本公司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1)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2)金融资产部分转移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以活跃市场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除非该项金融资产存在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期。对于针对资产本身的限售的金融资产,按照活跃市场的报价扣除市场参与者因承担指定期间内无法在公开市场上出售该金融资产的风险而要求获得的补偿金额后确定。活跃市场的报价包括易于且可定期从交易所、交易商、经纪人、行业集团、定价机构或监管机构等获得相关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且能代表在公平交易基础上实际并经常发生的市场交易。
初始取得或衍生的金融资产或承担的金融负债,以市场交易价格作为确定其公允价值的基础。
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尽可能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除上述采用简化计量方法和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以外的其他金融资产,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并按照下列情形分别计量其损失准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及其变动:
(1)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处于第一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2)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则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3)如果该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并按照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信用损失准备抵减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公司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本公司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公司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公司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3)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4)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5)本公司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等。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公司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本公司以共同信用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合。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合同结算周期、债务人所处行业等。相关金融工具的单项评估标准和组合信用风险特征详见相关金融工具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1)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2)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3)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公司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计付款额,减去本公司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4)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公司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4)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7.金融资产及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1)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2)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12、应收票据
本公司对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无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约,信用损失风险极低,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承兑人为地方性银行,综合考虑其信用风险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银行承兑汇票外的票据,信用等级较低,风险相对较高 | 按照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方式 |
13、应收账款
本公司对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账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账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保证金、退税、应收电网电费(含补)等具有低风险信用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应收账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14、应收款项融资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初始确认日起到期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十二)。
本公司对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应收款项融资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15、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对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其他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计提方法 |
组合1:账龄分析组合 | 相同账龄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2: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应收款项具有类似的信用风险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组合3:低风险组合 | 保证金、退税、应收电网电费(含补)等具有低风险信用特征 |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期计量坏账准备 |
账龄组合的账龄与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如下:
账龄 |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
1年以内 | 5.00 |
1-2年 | 10.00 |
2-3年 | 20.00 |
3-4年 | 50.00 |
4-5年 | 80.00 |
5年以上 | 100.00 |
其他应收款账龄按先进先出法进行计算。
16、合同资产
17、存货
1.存货的确认条件
在满足存货定义的基础上,持有的存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1)与该存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存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存货类别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主要包括原材料、周转材料、委托加工材料、在产品、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等。
(2)存货发出计价方法
存货在取得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其他周转材料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3.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的,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8、持有待售资产
1.划分为持有待售确认标准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确认为持有待售组成部分:
(1)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
(2)出售极可能发生,即本公司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本公司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核算方法
本公司对于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不计提折旧或摊销,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取得日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在初始计量时比较假定其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的初始计量金额和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以两者孰低计量。
上述原则适用于所有非流动资产,但不包括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计量的生物资产、职工薪酬形成的资产、递延所得税资产、由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金融资产、由保险合同相关会计准则规范的保险合同所产生的权利。
19、债权投资
20、其他债权投资
本公司对其他债权投资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21、长期应收款
本公司对长期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详见本附注(十一)6.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单项金额重大且在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长期应收款单独确定其信用损失。
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长期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22、 长期股权投资
1.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具体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七)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2)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发行或取得自身权益工具时发生的交易费用,可直接归属于权益性交易的从权益中扣减。
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2.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
(1)成本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并按照初始投资成本计价,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本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
本公司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
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本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
本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等的账面价值。最后,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
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盈利的,公司在扣除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按与上述相反的顺序处理,减记已确认预计负债的账面余额、恢复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及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后,恢复确认投资收益。
3.长期股权投资核算方法的转换
(1)公允价值计量转权益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为取得新增投资而应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按照追加投资后全新的持股比例计算确定的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在追加投资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当期营业外收入。
(2)公允价值计量或权益法核算转成本法核算
本公司原持有的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权益性投资,或原持有对联营企业、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在改按成本法核算时转入当期损益。
(3)权益法核算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成本法转权益法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5)成本法转公允价值计量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权益性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
(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
(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于处置的股权,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以前的各项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应对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在丧失对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原有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与原有子公司相关的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
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区分个别财务报表和合并财务报表进行相关会计处理:
(1)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2)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5.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如果本公司按照相关约定与其他参与方集体控制某项安排,并且对该安排回报具有重大影响的活动决策,需要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存在,则视为本公司与其他参与方共同控制某项安排,该安排即属于合营安排。合营安排通过单独主体达成的,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将该单独主体作为合营企业,采用权益法核算。若根据相关约定判断本公司并非对该单独主体的净资产享有权利时,该单独主体作为共同经营,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利益份额相关的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通过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形,并综合考虑所有事实和情况后,判断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1)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2)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制定过程;(3)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4)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5)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
23、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4、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 折旧方法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太阳能电站 | 年限平均法 | 20 | 5% | 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9.5-19%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19-32%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4-5 | 5% | 19-24% |
25、在建工程
本公司自行建造的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实际成本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交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所建造的在建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26、 借款费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本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可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专门借款的利息费用(扣除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及其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予以资本化。
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7、生物资产
28、油气资产
29、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无形资产是指本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专利权及非专利技术、软件等。
1.无形资产的确认条件
无形资产需要符合无形资产的上述定义,同时还需要同时满足下列确认条件:
(1)与该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无形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2.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
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开发该无形资产时耗用的材料、劳务成本、注册费、在开发过程中使用的其他专利权和特许权的摊销以及满足资本化条件的利息费用,以及为使该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所发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3.无形资产的后续计量
本公司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划分为使用寿命有限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1)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按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预计寿命及依据如下: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土地使用权受益年限 |
专利权 | 10年 | 专利权受益年限 |
特许经营权 | 20-25年 | 电站预计使用期限 |
商标权 | 10年 | 商标权受益年限 |
软件 | 10年 | 合理估计 |
期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2)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期末,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该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是可预见的,则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摊销政策进行摊销。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附注(二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1.划分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具体标准
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
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开发阶段支出符合资本化的具体标准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确认为无形资产:
(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不满足上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30、长期资产减值
本公司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
资产可收回金额的估计,根据其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可收回金额的计量结果表明,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将长期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资产减值损失确认后,减值资产的折旧或者摊销费用在未来期间作相应调整,以使该资产在剩余使用寿命内,系统地分摊调整后的资产账面价值(扣除预计净残值)。
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在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31、 长期待摊费用
1.摊销方法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本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受益期内按直线法分期摊销。
2.摊销年限
类别 | 摊销年限 | 备注 |
装修费 | 3-10年 | 依据受益年限 |
32、合同负债
本公司将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
33、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应付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离职后福利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
本公司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全部为设定提存计划。
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主要为参加由各地劳动及社会保障机构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等;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和年金计划定期缴付上述款项后,不再有其他的支付义务。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辞退福利是指本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时和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而产生的负债,同时计入当期损益。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34、预计负债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当与产品质量保证、亏损合同、重组等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本公司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本公司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最佳估计数分别以下情况处理: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的中间值即上下限金额的平均数确定。
所需支出不存在一个连续范围(或区间),或虽然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但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不相同的,如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如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则最佳估计数按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本公司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35、 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
(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3.确定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
4.会计处理方法
(1)权益结算和现金结算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本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股份支付条款和条件修改的会计处理
对于不利修改,本公司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
对于有利修改,本公司按照如下规定进行处理: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企业应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修改后的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可行权日之后,应当立即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如果股份支付协议要求职工只有先完成更长期间的服务才能取得修改后的权益工具,则企业应在整个等待期内确认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企业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发生在等待期内,在确认修改日至增加的权益工具可行权日之间取得服务的公允价值时,应当既包括在剩余原等待期内以原权益工具授予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的服务金额,也包括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
如果企业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如缩短等待期、变更或取消业绩条件(而非市场条件),企业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应当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本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在修改日(无论发生在等待期内还是等待期结束后),本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本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会计处理。
(3)股份支付取消的会计处理
若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本公司将其作为授予权益工具的取消处理。
职工自愿退出股权激励计划的,本公司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
36、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37、收入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太阳能电池组件等光伏产品销售;
(2)太阳能电站 EPC 与转让;
(3)光伏电站电费收入;
1. 收入确认的一般原则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公司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即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该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某一时点履行。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根据商品和劳务的性质,采用投入法确定恰当的履约进度。投入法是根据公司为履行履约义务的投入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2.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1)产品销售收入
①境内销售:
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内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且客户已接受该商品,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销售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②境外销售:
针对CFR、CIF、CIP、FOB、FCA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报关、取得提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针对DAP、DAT、DDP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到约定地点、取得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针对EXW业务结算模式,在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后确认外销收入:本公司已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送到约定地点、取得签收单,已经收回货款或取得了收款凭证且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商品所有权上的控制权已转移,商品的法定所有权已转移;出口产品的单位成本能够合理计算。
(2)电站发电收入
光伏电站发电收入,在光伏电站已经并网发电,与发电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收入。
(3)电站建设及服务收入
本集团对外提供工程建造劳务,根据已完成劳务的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其中,已完成劳务的进度按照已发生的成本占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于资产负债表日,本集团对已完成劳务的进度进行重新估计,以使其能够反映履约情况的变化。
本集团按照已完成劳务的进度确认收入时,对于本集团已经取得无条件收款权的部分,确认为应收账款,其余部分确认为合同资产,并对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详见三、(十三));如果本集团已收
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超过已完成的劳务,则将超过部分确认为合同负债。本集团对于同一合同项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4)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
公司销售产品或转让其他资产时,与购买方签订了所销售的产品或转让资产回购协议,根据协议条款判断销售商品是否满足收入确认条件。如售后回购属于融资交易,则在交付产品或资产时,本公司不确认销售收入。回购价款大于销售价款的差额,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的情况
38、 合同成本
1.合同履约成本
本公司对于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该资产根据其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是否超过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列报。
2.合同取得成本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对于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合同成本摊销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在履约义务履行的时点或按照履约义务的履约进度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合同成本减值
上述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账面价值高于本公司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剩余对价与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的差额的,超出部分应当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计提减值准备后,如果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发生变化,使得上述两项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9、 政府补助
1.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与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根据相关政府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将所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界定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其余政府补助界定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补助款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
对期末有证据表明公司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且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的,按应收金额确认政府补助。除此之外,政府补助均在实际收到时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够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人民币1元)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3.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根据经济业务的实质,确定某一类政府补助业务应当采用总额法还是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通常情况下,本公司对于同类或类似政府补助业务只选用一种方法,且对该业务一贯地运用该方法。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应当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所建造或购买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与企业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企业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收到与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借款费用;取得贷款银行提供的政策性优惠利率贷款的,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不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0、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于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1.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依据
本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2)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对于与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2.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的依据
公司将当期与以前期间应交未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不包括:
(1)商誉的初始确认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2)非企业合并形成的交易或事项,且该交易或事项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3)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将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1)企业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2)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债务。
41、租赁
(1) 作为承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除应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短期租赁是指不包含购买选择权且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公司对以下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相关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项目 | 采用简化处理的租赁资产类别 |
短期租赁 | 房屋建筑物 |
低价值资产租赁 | 电子设备、办公设备 |
本公司对除上述以外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2)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会计政策详见本附注(二十四)和(三十一)。
(2) 作为出租方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1)租赁的分类
本公司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其所有权最终可能转移,也可能不转移。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形的,本公司通常分类为融资租赁:
1)在租赁期届满时,租赁资产的所有权转移给承租人。
2)承租人有购买租赁资产的选择权,所订立的购买价款与预计行使选择权时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相比足够低,因而在租赁开始日就可以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3)资产的所有权虽然不转移,但租赁期占租赁资产使用寿命的大部分。
4)在租赁开始日,租赁收款额的现值几乎相当于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
5)租赁资产性质特殊,如果不作较大改造,只有承租人才能使用。
一项租赁存在下列一项或多项迹象的,本公司也可能分类为融资租赁:
1)若承租人撤销租赁,撤销租赁对出租人造成的损失由承租人承担。
2)资产余值的公允价值波动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归属于承租人。
3)承租人有能力以远低于市场水平的租金继续租赁至下一期间。
(2)对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
应收融资租赁款初始计量时,以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收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购买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收款额包括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出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所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对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采用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2、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终止经营
本公司将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且该组成部分已经处置或划归为持有待售类别的、能够单独区分的组成部分确认为终止经营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代表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
(2)该组成部分是拟对一项独立的主要业务或一个单独的主要经营地区进行处置的一项相关联计划的一部分。
(3)该组成部分是专为转售而取得的子公司。
终止经营的减值损失和转回金额等经营损益及处置损益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在利润表中列示。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中区别于其他资产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区别于其他负债单独列示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不予相互抵销,分别作为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列示。本公司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对于当期列报的终止经营,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持续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终止经营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划分条件的,本公司在当期财务报表中,将原来作为终止经营损益列报的信息重新作为可比会计期间的持续经营损益列报。
2.使用权资产
本公司对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1)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2)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3)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4)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使用权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参照上述原则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具体详见本附注(二十六)长期资产减值。
3.租赁负债
本公司对租赁负债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包括:
(1)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后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
(2)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3)在本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4)在租赁期反映出本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情况下,租赁付款额包括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5)根据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折现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应当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3、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 | 见下述说明 | |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3年8月1日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 见下述说明 | |
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执行财政部2024年12月6日印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 | 见下述说明 |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施行日”)解释17号。本公司自施行日起执行解释17号,执行解释17号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执行暂行规定对本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对本公司的影响
2024年12月6日,财政部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以下简称“解释18号”),本公司自2024年12月6日起施行。
根据解释18号的规定,本公司对资产负债表相关项目调整如下:
单位:元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适用 □不适用调整情况说明
利润表项目 | 2023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营业成本 | 30,176,982,007.30 | 15,181,789.71 | 30,192,163,797.01 |
销售费用 | 619,194,591.03 | -15,181,789.71 | 604,012,801.32 |
利润表项目
利润表项目 | 2023年度 | ||
变更前 | 累计影响金额 | 变更后 | |
营业成本 | 30,176,982,007.30 | 15,181,789.71 | 30,192,163,797.01 |
销售费用 | 619,194,591.03 | -15,181,789.71 | 604,012,801.32 |
44、其他
六、税项
1、主要税种及税率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应税销售服务收入、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 5%,6%、9%、13%、21%、22%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5%、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5%、10%、15%、16.5%、17%、20%、24%、25%、30% |
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实缴流转税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25.00%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15.00%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15.00%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5.00%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15.00% |
东方日升绿建(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5.00%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25.00% |
Risen Holdings Pty Ltd | 30.00% |
Risen Energy Solar Project GmbH | 15.00%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 | 16.50% |
Risen Energy Project D2 GmbH | 15.00% |
Risen Sky Solar Energy S.à r.l. | 10.00% |
Iberia Renovables Durango,S.A.P.I. de C.V. | 30.00% |
Risen Energy Inc | 30.00% |
Risen Energy(HongKong) Co.,Ltd | 16.50% |
RISEN (HONGKONG) ELECTRIC POWER CO. | 16.50% |
Risen Energy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 | 17.00% |
Risen Mexico,S.A. DE C.V | 30.00% |
RISEN PROJECT, S.A. DE C.V. | 30.00% |
Risen Manufactura,S.A.de C.V. | 30.00% |
Risen Energy GmbH | 15.00% |
Risen Energy(Australia) Pty Ltd | 30.00%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30.00% |
Risen RISI holding Ltd | 16.50% |
Yarranlea Solar Pty Ltd | 30.00% |
Merredin Solar Farm Nominee | 30.00% |
TWINSEL INTERNATIONAL HOLDING PTE.LTD | 17.00% |
2、税收优惠
1.孙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15年10月2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4年12月6日重新取得了编号为GR202433103077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孙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2.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0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4年12月6日重新取得了编号为GR20243310237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3.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2021年12月1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于2024年12月6日重新取得了编号为GR20243300523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4.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0月18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4001992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5.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3310006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6.孙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4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取得了编号为GR20221500036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孙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7.子公司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2年12月1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22120034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8.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12月6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2433100855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9.子公司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11月19日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了编号为GR202432005846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规定,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企业所得税减按15%计征。
1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9〕80号),部分子公司因所投资的光伏电站项目列入《公共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版)而享受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主要公司明细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优惠期间 |
宁海日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1] |
汕头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子公司名称 | 优惠期间 |
衢州新升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宁海宁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余姚永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0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
浙江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2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贵港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玉林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柳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钦州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新能源(海口)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宁乡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江华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金华新升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丽水)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泰安)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焦作)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阜阳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芜湖昊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新能源(揭阳)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涡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资兴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衡阳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永州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安仁县仁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19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宁海兴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甬升新能源(云浮)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宁升(利辛)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河池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孝昌县甬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
注1:该公司梅桥二期光伏和储能项目优惠期间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该公司双宇储能项目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该公司梅林储能项目2023年1月1日至2028年12月31日。
11.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43号),部分子公司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而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明细情况如下:
子公司名称 | 优惠期间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5日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0月17日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1月30日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5日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5日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8日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13日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24年12月6日至2027年12月5日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24年11月19日至2027年11月18日 |
12.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政策,延续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部分子公司可享受该政策,主要公司如下: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衢州东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缙云县柏科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 5% |
缙云方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衢州新升光伏能源有限公司 | 5% |
宁海宁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余姚永恒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5% |
浙江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5% |
慈溪欣洁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 5% |
宁海鸿云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慈溪永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余姚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泰州龙乾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5% |
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5% |
芮城县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 |
3、其他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112,241.05 | 141,182.63 |
银行存款 | 3,024,747,169.96 | 5,736,212,212.56 |
其他货币资金 | 2,181,664,939.53 | 4,837,070,227.06 |
合计 | 5,206,524,350.54 | 10,573,423,622.25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783,518,801.15 | 1,634,417,605.75 |
其他说明:
其中受限制的货币资金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93,180,857.40 | 4,355,838,836.65 |
信用证保证金 | 12,000,000.00 | 31,712,185.51 |
保函保证金 | 331,480,196.55 | 383,027,392.87 |
贷款保证金 | 15,781,589.74 | 8,347,677.96 |
金融工具保证金 | 18,574,263.79 | 16,142,535.41 |
冻结资金 | 1,421,816.94 | 8,932,538.12 |
其他保证金 | 7,251,911.65 | 15,240,702.14 |
定期存款 | 633,952.50 | --- |
合计 | 2,180,324,588.57 | 4,819,241,868.66 |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471,377.93 | 82,797,026.08 |
其中: | ||
权益工具投资 | 19,236,000.00 | 47,090,777.13 |
衍生金融资金 | 12,235,377.93 | 35,706,248.95 |
其中: | ||
合计 | 31,471,377.93 | 82,797,026.08 |
其他说明:
本公司交易性金融资产主要为股权投资、期权及远期结售汇业务形成。
3、衍生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4、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437,687,458.70 | 1,183,516,539.44 |
商业承兑票据 | 540,000.00 | 35,368,855.73 |
合计 | 438,227,458.70 | 1,218,885,395.1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票据 | 438,287,458.70 | 100.00% | 60,000.00 | 0.01% | 438,227,458.70 | 1,220,746,913.89 | 100.00% | 1,861,518.72 | 0.15% | 1,218,885,395.17 |
其中: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 | 0.14% | 60,000.00 | 10.00% | 540,000.00 | 37,230,374.45 | 3.05% | 1,861,518.72 | 5.00% | 35,368,855.73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437,687,458.70 | 99.86% | 437,687,458.70 | 1,183,516,539.44 | 96.95% | 1,183,516,539.44 | ||||
合计 | 438,287,458.70 | 100.00% | 60,000.00 | 0.01% | 438,227,458.70 | 1,220,746,913.89 | 100.00% | 1,861,518.72 | 0.15% | 1,218,885,395.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60,000.00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商业承兑汇票 | 600,000.00 | 60,000.00 | 10.00% |
低风险银行承兑票据组合 | 437,687,458.70 | ||
合计 | 438,287,458.70 | 60,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本期计提坏账准备 -1,801,518.72 元,收回坏账准备0.00元,其他变动减少坏账准备0.00元。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按组合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票据 | 1,861,518.72 | 60,000.00 | 1,861,518.72 | 60,000.00 | ||
合计 | 1,861,518.72 | 60,000.00 | 1,861,518.72 | 60,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商业承兑票据 | 160,000,000.00 |
合计 | 160,000,000.00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359,488,885.12 | |
合计 | 359,488,885.12 |
说明:本公司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票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谨慎评估出票人信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均不重大、在背书时可以转移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收票据,在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不复核条件的不予终止确认。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票据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5、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3,267,174,138.05 | 4,054,890,930.34 |
1至2年 | 1,155,258,304.01 | 356,941,752.12 |
2至3年 | 255,316,746.23 | 373,643,546.50 |
3年以上 | 738,014,882.64 | 581,443,161.92 |
3至4年 | 181,086,058.89 | 30,604,976.38 |
4至5年 | 22,873,969.41 | 72,930,877.15 |
5年以上 | 534,054,854.34 | 477,907,308.39 |
合计 | 5,415,764,070.93 | 5,366,919,390.8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67,346,039.99 | 1.24% | 67,346,039.99 | 100.00% | 269,803,283.05 | 5.03% | 174,390,183.32 | 64.64% | 95,413,099.73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348,418,030.94 | 98.76% | 905,569,593.33 | 16.93% | 4,442,848,437.61 | 5,097,116,107.83 | 94.97% | 774,930,479.07 | 15.20% | 4,322,185,628.76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5,148,145,356.77 | 95.06% | 905,569,593.33 | 17.59% | 4,242,575,763.44 | 4,978,379,533.27 | 92.76% | 774,930,479.07 | 15.57% | 4,203,449,054.20 |
低风险组合 | 200,272,674.17 | 3.70% | 200,272,674.17 | 118,736,574.56 | 2.21% | 118,736,574.56 | ||||
合计 | 5,415,764,070.93 | 100.00% | 972,915,633.32 | 17.96% | 4,442,848,437.61 | 5,366,919,390.88 | 100.00% | 949,320,662.39 | 17.69% | 4,417,598,728.49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7,346,039.99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EE CONSTRUCTION DK APS | 167,949,928.67 | 103,936,873.14 | ||||
RCR O'DONNELL GRIFFIN PTY LTD | 1,938,503.40 | 1,938,503.40 | 1,967,433.02 | 1,967,433.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REAL GOODS ENERGY TECH INC | 10,299,816.32 | 10,299,816.32 | 10,453,527.56 | 10,453,527.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VENERGY SOLAR INDUSTRY COMPANY LIMITED | 2,008,624.89 | 2,008,624.89 | ||||
河南森源集团有限公司 | 5,036,722.22 | 5,036,722.22 | 5,036,722.22 | 5,036,722.2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九江盛朝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 506,216.89 | 506,216.89 | 506,216.89 | 506,216.8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中广日升(郧县)新能源有限公司 | 670,000.00 | 670,000.00 | 670,000.00 | 670,0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COMERCIALIZADORA INTERNACIONAL MAYAB LEGAL S DE RL DE CV | 47,082,645.45 | 15,682,601.25 | 17,038,292.66 | 17,038,292.6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华富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 25,546,871.00 | 25,546,871.00 | 25,631,168.75 | 25,631,168.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熔化华科技有限公司 | 4,836,820.80 | 4,836,820.80 | 3,836,820.80 | 3,836,820.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Redavia GmbH | 1,753,710.80 | 1,753,710.80 | ||||
SYMPA SOLAR POWER LIMITED | 1,382,232.75 | 1,382,232.75 | 1,402,860.76 | 1,402,860.7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WILKO LIMITED | 791,189.86 | 791,189.86 | 802,997.33 | 802,997.3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69,803,283.05 | 174,390,183.32 | 67,346,039.99 | 67,346,039.99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905,569,593.3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115,692,247.87 | 155,784,612.39 | 5.00% |
1-2年 | 1,123,272,120.63 | 112,327,212.06 | 10.00% |
2-3年 | 220,785,374.91 | 44,157,074.99 | 20.00% |
3-4年 | 181,086,058.89 | 90,543,029.45 | 50.00% |
4-5年 | 22,759,450.13 | 18,207,560.10 | 80.00% |
5年以上 | 484,550,104.34 | 484,550,104.34 | 100.00% |
合计 | 5,148,145,356.77 | 905,569,593.3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国网电费款 | 200,272,674.17 | ||
合计 | 200,272,674.1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74,390,183.32 | 439,989.16 | 104,584,029.75 | 3,817,474.33 | 917,371.59 | 67,346,039.99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74,930,479.07 | 133,332,346.46 | 406,619.15 | -2,286,613.05 | 905,569,593.33 |
合计 | 949,320,662.39 | 133,772,335.62 | 104,584,029.75 | 4,224,093.48 | -1,369,241.46 | 972,915,633.32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EE CONSTRUCTION DK APS | 104,584,029.75 | 与对方达成和解 | 债权债务抵消、销售 折让 | 根据诉讼及仲裁进展 情况,按原预计不可 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104,584,029.75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4,224,093.48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430,780,697.14 | 430,780,697.14 | 7.95% | 21,539,034.86 | |
第二名 | 237,830,427.06 | 237,830,427.06 | 4.39% | 11,891,521.35 | |
第三名 | 169,944,194.00 | 169,944,194.00 | 3.14% | 70,627,233.09 | |
第四名 | 150,435,331.32 | 150,435,331.32 | 2.78% | 7,521,766.57 | |
第五名 | 138,517,636.80 | 138,517,636.80 | 2.56% | 6,925,881.84 | |
合计 | 1,127,508,286.32 | 1,127,508,286.32 | 20.82% | 118,505,437.71 |
6、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的重大变动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收回或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7、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69,438,104.35 | 498,804,080.01 |
应收账款 | 15,239,712.79 | 359,213,957.06 |
合计 | 84,677,817.14 | 858,018,037.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其中: | ||||||||||
其中: |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5)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1,348,558,197.59 | |
商业承兑汇票 | ||
合计 | 1,348,558,197.59 |
注1:本公司根据准则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票据业务的实际情况,谨慎评估出票人信用情况,对于信用风险和利率风险均不重大、在背书时可以转移所有权上的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应收票据,在背书转让时终止确认,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终止确认。注2:本公司存在将信用证作福费廷处理情况,认为本公司持有相应信用证具有收取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的,对于信用证对应的应收账款计入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为信用证承兑金额。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8) 其他说明
本集团持有票据具有收取现金流量和出售的双重目的,对于未到期且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应计入应收款项融资,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因此未计提减值准备;对于未到期且信用等级不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由于转让难度较大,出售目的难以实现,则计入应收票据,按摊余成本计量,期末进行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计提减值准备。
8、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收款 | 638,499,630.23 | 918,523,347.42 |
合计 | 638,499,630.23 | 918,523,347.42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 | 268,063,100.80 | 304,628,033.99 |
应收退税款 | 900,864.45 | 37,034,661.88 |
备用金等 | 519,148.68 | 1,770,629.75 |
其他 | 101,245,035.14 | 68,979,383.42 |
股权转让款 | 589,500,963.12 | 640,975,875.66 |
电站往来款 | 188,172,415.98 | 190,077,787.55 |
合计 | 1,148,401,528.17 | 1,243,466,372.25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173,889,868.45 | 269,711,165.76 |
1至2年 | 110,568,218.85 | 133,811,694.73 |
2至3年 | 78,431,798.69 | 589,344,954.98 |
3年以上 | 785,511,642.18 | 250,598,556.78 |
3至4年 | 581,376,309.72 | 63,419,056.32 |
4至5年 | 29,981,575.18 | 47,120,931.50 |
5年以上 | 174,153,757.28 | 140,058,568.96 |
合计 | 1,148,401,528.17 | 1,243,466,372.25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7,278,794.17 | 2.38% | 27,278,794.17 | 100.00% | 27,657,897.29 | 2.22% | 26,595,492.29 | 96.16% | 1,062,405.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21,122,734.00 | 97.62% | 482,623,103.77 | 43.05% | 638,499,630.23 | 1,215,808,474.96 | 97.78% | 298,347,532.54 | 24.54% | 917,460,942.42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1,042,907,265.17 | 90.81% | 482,623,103.77 | 46.28% | 560,284,161.40 | 1,023,355,372.68 | 82.30% | 298,347,532.54 | 29.15% | 725,007,840.14 |
低风险组合 | 78,215,468.83 | 6.81% | 78,215,468.83 | 192,453,102.28 | 15.48% | 192,453,102.28 | ||||
合计 | 1,148,401,528.17 | 100.00% | 509,901,897.94 | 44.40% | 638,499,630.23 | 1,243,466,372.25 | 100.00% | 324,943,024.83 | 26.13% | 918,523,347.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7,278,794.1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SURANO-1MW | 9,985,113.60 | 9,985,113.60 | 9,561,401.85 | 9,561,401.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ErenDevelopmentAsiaPteLtd. | 7,082,700.00 | 6,020,295.00 | 5,953,516.41 | 5,953,516.41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ALESSANO-1MW | 7,627,353.61 | 7,627,353.61 | 7,303,691.85 | 7,303,691.8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Snaidero3个1MW | 1,526,998.86 | 1,526,998.86 | 1,462,201.67 | 1,462,201.6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 | 1,435,731.22 | 1,435,731.22 | 2,997,982.39 | 2,997,982.39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7,657,897.29 | 26,595,492.29 | 27,278,794.17 | 27,278,794.17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482,623,103.77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53,254,458.62 | 7,662,722.93 | 5.00% |
1-2年 | 64,963,164.07 | 6,496,316.41 | 10.00% |
2-3年 | 78,400,798.69 | 15,680,159.74 | 20.00% |
3-4年 | 575,897,248.12 | 287,948,624.06 | 50.00% |
4-5年 | 27,781,575.18 | 22,225,260.14 | 80.00% |
5年以上 | 142,610,020.49 | 142,610,020.49 | 100.00% |
合计 | 1,042,907,265.17 | 482,623,103.7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64,615,000.00 | ||
其他保证金 | 13,600,468.83 | ||
合计 | 78,215,468.83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298,347,532.54 | 26,595,492.29 | 324,943,024.83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183,502,639.74 | 1,581,860.97 | 185,084,500.71 | |
其他变动 | 772,931.49 | -898,559.09 | -125,627.60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482,623,103.77 | 27,278,794.17 | 509,901,897.9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24,943,024.83 | 185,084,500.71 | -125,627.60 | 509,901,897.94 | ||
合计 | 324,943,024.83 | 185,084,500.71 | -125,627.60 | 509,901,897.9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股权转让款 | 300,403,228.15 | 3-4年 | 26.16% | 150,201,614.08 |
第二名 | 股权转让款 | 107,501,780.00 | 3-4年 | 9.36% | 53,750,890.00 |
第三名 | 电站往来款 | 105,658,555.66 | 2-5年 | 9.20% | 33,368,219.91 |
第四名 | 反倾销及反补贴保证金 | 80,819,379.00 | 4年以上 | 7.04% | 73,815,751.00 |
第五名 | 电站合作款 | 62,407,684.30 | 1年以内 | 5.43% | 3,120,384.22 |
合计 | 656,790,627.11 | 57.19% | 314,256,859.21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9、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7,355,141.88 | 97.42% | 701,550,947.80 | 99.04% |
1至2年 | 2,631,895.13 | 1.37% | 3,356,104.08 | 0.47% |
2至3年 | 1,557,018.22 | 0.81% | 2,364,776.89 | 0.33% |
3年以上 | 774,606.27 | 0.40% | 1,067,311.13 | 0.15% |
合计 | 192,318,661.50 | 708,339,139.9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总额的比例(%) | 预付款时间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15,807,814.28 | 8.22 | 2024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二名 | 15,378,495.16 | 8.00 | 2024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三名 | 10,434,785.48 | 5.43 | 2024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四名 | 8,901,027.57 | 4.63 | 2024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第五名 | 8,875,156.29 | 4.61 | 2024年 | 根据合同预付款 |
合计 | 59,397,278.78 | 30.89 |
其他说明:
10、存货公司是否需要遵守房地产行业的披露要求否
(1) 存货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或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654,082,218.42 | 149,466,265.65 | 504,615,952.77 | 1,410,035,616.94 | 37,137,505.36 | 1,372,898,111.58 |
在产品 | 24,887,996.53 | 24,887,996.53 | 249,179,526.66 | 249,179,526.66 | ||
库存商品 | 1,650,489,423.16 | 264,982,025.73 | 1,385,507,397.43 | 2,599,805,135.12 | 258,544,700.13 | 2,341,260,434.99 |
周转材料 | 210,546,285.55 | 50,657,455.63 | 159,888,829.92 | 197,708,067.62 | 18,543,931.77 | 179,164,135.85 |
合同履约成本 | 816,585,923.10 | 16,001,608.42 | 800,584,314.68 | 502,969,740.70 | 16,001,608.42 | 486,968,132.28 |
发出商品 | 204,214,194.52 | 1,395,226.71 | 202,818,967.81 | 784,773,376.43 | 11,850,012.30 | 772,923,364.13 |
委托加工物资 | 12,687,838.99 | 17,312.83 | 12,670,526.16 | 45,813,715.61 | 17,312.83 | 45,796,402.78 |
自制半成品 | 47,966,031.19 | 7,063,531.77 | 40,902,499.42 | 126,951,620.46 | 6,825,605.51 | 120,126,014.95 |
合计 | 3,621,459,911.46 | 489,583,426.74 | 3,131,876,484.72 | 5,917,236,799.54 | 348,920,676.32 | 5,568,316,123.22 |
(2) 确认为存货的数据资源
单位:元
项目 | 外购的数据资源存货 | 自行加工的数据资源存货 | 其他方式取得的数据资源存货 | 合计 |
(3) 存货跌价准备和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37,137,505.36 | 112,328,760.29 | 149,466,265.65 | |||
库存商品 | 258,544,700.13 | 804,394,451.53 | -4,955,794.61 | 793,001,331.32 | 264,982,025.73 | |
周转材料 | 18,543,931.77 | 32,113,523.86 | 50,657,455.63 | |||
合同履约成本 | 16,001,608.42 | 16,001,608.42 | ||||
发出商品 | 11,850,012.30 | 1,395,226.71 | 11,850,012.30 | 1,395,226.71 | ||
委托加工物资 | 17,312.83 | 17,312.83 | ||||
自制半成品 | 6,825,605.51 | 237,926.26 | 7,063,531.77 | |||
合计 | 348,920,676.32 | 950,469,888.65 | -4,955,794.61 | 804,851,343.62 | 489,583,426.74 |
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的依据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项目 | 确定可变现净值的具体依据 | 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
原材料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本期已将部分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存货售出或领用 |
自制半成品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相关产成品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可变现净值 | |
发出商品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单位:元
组合名称 | 期末 | 期初 | ||||
期末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期初余额 | 跌价准备 | 跌价准备计提比例 |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4)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5)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11、持有待售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期末账面价值 | 公允价值 | 预计处置费用 | 预计处置时间 |
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 | 206,408,039.27 | 41,879,685.57 | 164,528,353.70 | 2025年01月01日 | ||
合计 | 206,408,039.27 | 41,879,685.57 | 164,528,353.70 |
其他说明:
2024年12月30日,本公司合资子公司宁波绿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内蒙古同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乙方受让甲方之子公司巴彦淖尔聚光硅业有限公司全部股权,协议约定乙方于本协议生效后且2025年1月10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定金,其余款项分阶段支付。
12、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应收融资租赁款 | 17,477,756.43 | 33,474,567.99 |
合计 | 17,477,756.43 | 33,474,567.99 |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3、其他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税金 | 936,943,654.89 | 1,237,972,626.78 |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所得税预缴税额 | 13,492,850.65 | 18,069,780.17 |
预缴增值税 | 148,307,379.29 | 158,544,033.53 |
待抵扣税金(海外电站部分) | 126,972,607.58 | 309,448,914.15 |
定期存单 | 3,506,766.91 | 79,905,955.84 |
其他 | 12,155,896.20 | |
合计 | 1,241,379,155.52 | 1,803,941,310.47 |
其他说明:
14、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单位:元
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核销情况债权投资核销说明:
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5、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应计利息 | 利息调整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余额 | 成本 | 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减值准备 | 备注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单位:元
其他债权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实际利率 | 到期日 | 逾期本金 |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核销情况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6、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利得 | 本期末累计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损失 | 本期确认的股利收入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利得 | 转入留存收益的累计损失 | 终止确认的原因 |
分项披露本期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确认的股利收入 | 累计利得 | 累计损失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 |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 | 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
其他说明:
17、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折现率区间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融资租赁款 | 65,091,703.01 | 8,194,024.59 | 56,897,678.42 | 100,371,954.10 | 5,779,477.16 | 94,592,476.94 | 4.65% |
合计 | 65,091,703.01 | 8,194,024.59 | 56,897,678.42 | 100,371,954.10 | 5,779,477.16 | 94,592,476.9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574,971.99 | 39.29% | 8,033,959.54 | 31.41% | 17,541,012.45 | 29,321,990.42 | 29.21% | 5,175,000.00 | 17.65% | 24,146,990.42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9,516,731.02 | 60.71% | 160,065.05 | 0.41% | 39,356,665.97 | 71,049,963.68 | 70.79% | 604,477.16 | 0.85% | 70,445,486.52 |
其中: |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3,376,731.42 | 5.19% | 160,065.05 | 4.74% | 3,216,666.37 | 36,443,752.25 | 36.31% | 604,477.16 | 1.66% | 35,839,275.09 |
应收租金 | 36,139,999.60 | 55.52% | 36,139,999.60 | 34,606,211.43 | 34.48% | 34,606,211.43 | ||||
合计 | 65,091,703.01 | 100.00% | 8,194,024.59 | 12.59% | 56,897,678.42 | 100,371,954.10 | 100.00% | 5,779,477.16 | 5.76% | 94,592,476.94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8,033,959.54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城步善能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29,321,990.42 | 5,175,000.00 | 25,574,971.99 | 8,033,959.54 | 31.41% | 按预计不可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29,321,990.42 | 5,175,000.00 | 25,574,971.99 | 8,033,959.54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24,663.69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融资租赁款 | 3,376,731.42 | 160,065.05 | 4.74% |
合计 | 3,376,731.42 | 160,065.05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租金 | 36,139,999.60 | ||
合计 | 36,139,999.6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4)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18、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被投 | 期初 | 减值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 减值 |
资单位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初余额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余额(账面价值) | 准备期末余额 |
一、合营企业 | ||||||||||||
二、联营企业 | ||||||||||||
布拖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9,016.81 | 1,736.17 | 210,752.98 |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7,219,292.77 | 211,358.06 | 7,430,650.83 |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1,530,879.36 | 2,562,892.19 | 24,093,771.55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11,561,648.12 | 1,311,328.51 | 12,872,976.63 | |||||||||
Solar Stand Solutions LLC | 11,691,960.78 | 975,057.67 | 12,667,018.45 | |||||||||
Risen Peak Power SPV-AMC Inc | 161,343.15 | 161,343.15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756,100,168.42 | -9,535,324.24 | 873,462.16 | 747,438,306.34 | ||||||||
小计 | 808,474,30 | -4,472 | 873,462.16 | 804,874,81 |
9.41 | ,951.64 | 9.93 | ||||||||||
合计 | 808,474,309.41 | -4,472,951.64 | 873,462.16 | 804,874,819.93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19、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债务工具投资 | 27,042,000.00 | 29,090,400.00 |
合计 | 27,042,000.00 | 29,090,400.00 |
其他说明:
债务工具投资系全资孙公司Risen Holdings Pty Ltd持有的以613 St Kilda Pty Ltd作为受托管理人的信托基金,持有份额为600万份。20、投资性房地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适用 ?不适用
(3) 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并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单位:元
项目 | 转换前核算科目 | 金额 | 转换理由 | 审批程序 | 对损益的影响 | 对其他综合收益的影响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原因 |
其他说明:
21、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18,130,355,668.06 | 16,116,517,254.70 |
固定资产清理 | 1,431,134.41 | 2,475,243.38 |
合计 | 18,131,786,802.47 | 16,118,992,498.08 |
(1) 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太阳能电站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718,424,499.83 | 10,767,646,570.50 | 84,847,659.52 | 397,908,220.61 | 4,098,804,676.10 | 20,067,631,626.5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433,592,903.83 | 1,112,079,625.39 | 12,016,892.55 | 91,005,039.64 | 3,740,396,426.31 | 6,389,090,887.72 |
(1)购置 | 131,972,135.22 | 383,947,796.14 | 12,016,892.55 | 91,005,039.64 | 618,941,863.55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301,620,768.61 | 728,131,829.25 | 3,740,396,426.31 | 5,770,149,024.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9,655,757.49 | 584,089,551.06 | 6,089,115.48 | 92,132,904.25 | 949,658,101.94 | 1,691,625,430.22 |
(1)处置或报废 | 7,454,735.94 | 431,184,050.99 | 3,299,518.99 | 71,270,053.68 | 275,251,191.33 | 788,459,550.93 |
处置子公司 | 674,406,910.61 | 674,406,910.61 | ||||
转到持有待售 | 52,201,021.55 | 152,905,500.07 | 2,789,596.49 | 20,862,850.57 | 228,758,968.68 | |
4.期末余额 | 6,092,361,646.17 | 11,295,636,644.83 | 90,775,436.59 | 396,780,356.00 | 6,889,543,000.47 | 24,765,097,084.06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598,466,742.36 | 2,115,192,477.58 | 40,582,531.56 | 252,626,207.55 | 569,633,593.16 | 3,576,501,552.2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40,561,595.65 | 1,228,772,210.65 | 16,784,928.04 | 86,775,409.83 | 281,062,851.54 | 1,853,956,995.71 |
(1)计提 | 240,561,595.65 | 1,228,772,210.65 | 16,784,928.04 | 86,775,409.83 | 281,062,851.54 | 1,853,956,995.71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29,941.72 | 402,480,205.35 | 4,182,463.45 | 66,228,801.66 | 121,362,421.05 | 603,283,833.23 |
(1)处置或报废 | 29,284.81 | 359,773,516.98 | 2,659,796.11 | 46,946,707.76 | 111,905,672.31 | 521,314,977.97 |
处置子公司 | 9,456,748.74 | 9,456,748.74 | ||||
转到持有待售 | 9,000,656.91 | 42,706,688.37 | 1,522,667.34 | 19,282,093.90 | 72,512,106.52 | |
4.期末余额 | 829,998,396.29 | 2,941,484,482.88 | 53,184,996.15 | 273,172,815.72 | 729,334,023.65 | 4,827,174,714.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731,139.85 | 299,837,022.28 | 99,095.84 | 167,761.71 | 70,777,799.97 | 374,612,819.6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49,647,106.14 | 1,433.49 | 261,757.89 | 83,589,752.36 | 1,433,500,049.88 | |
(1)计提 | 1,349,647,106.14 | 1,433.49 | 261,757.89 | 83,589,752.36 | 1,433,500,049.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39,555.43 | 6,612.79 | 546,168.22 | |||
(1)处置或报废 | 539,555.43 | 6,612.79 | 546,168.22 | |||
4.期末余额 | 3,731,139.85 | 1,648,944,572.99 | 100,529.33 | 422,906.81 | 154,367,552.33 | 1,807,566,701.31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258,632,110.03 | 6,705,207,588.96 | 37,489,911.11 | 123,184,633.47 | 6,005,841,424.49 | 18,130,355,668.06 |
2.期初账面价值 | 4,116,226,617.62 | 8,352,617,070.64 | 44,166,032.12 | 145,114,251.35 | 3,458,393,282.97 | 16,116,517,254.70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机器设备 | 2,983,272,101.16 | 928,600,339.83 | 1,228,440,783.50 | 826,230,977.83 | 车间技术改造,暂时闲置 |
电子设备 | 29,084,373.84 | 24,842,391.73 | 366,488.29 | 3,875,493.82 | 车间技术改造,暂时闲置 |
运输设备 | 8,790,906.04 | 7,758,920.06 | 84,920.79 | 947,065.19 | 车间技术改造,暂时闲置 |
合计 | 3,021,147,381.04 | 961,201,651.62 | 1,228,892,192.58 | 831,053,536.84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机器设备 | 1,640,097,918.88 | 479,577,349.97 | 421,201,055.41 | 739,319,513.50 |
电子设备 | 858,820.52 | 524,455.08 | - | 334,365.44 |
太阳能设备 | 3,068,791,904.70 | 266,597,283.16 | 9,294,651.16 | 2,792,899,970.38 |
合计 | 4,709,748,644.10 | 746,699,088.21 | 430,495,706.57 | 3,532,553,849.32 |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 | 2,522,452,706.47 | 正在办理中 |
合计 | 2,522,452,706.47 | --- |
其他说明: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1,357,859,286.95 | 80,331,184.35 | 1,277,528,102.60 | 公允价值根据市场询价及类似资产出售价格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询价估算 |
运输设备 | 4,060.99 | 2,627.50 | 1,433.49 | 公允价值根据市场询价及类似资产出售价格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询价估算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309,244.56 | 47,486.67 | 261,757.89 | 公允价值根据市场询价及类似资产出售价格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询价估算 |
太阳能电站 | 748,516,752.36 | 664,927,000.00 | 83,589,752.36 | 公允价值根据市场询价及类似资产出售价格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询价估算 |
合计 | 2,106,689,344.86 | 745,308,298.52 | 1,361,381,046.34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预测期的年限 | 预测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 | 稳定期的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机器设备 | 1,203,730, | 1,131,611, | 72,119,003 | 11年 | 折现率 | 全周期纳入 | 全周期纳入 |
603.54 | 600.00 | .54 | 预测期 | 预测期 | |||
合计 | 1,203,730,603.54 | 1,131,611,600.00 | 72,119,003.54 |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6) 固定资产清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机器设备 | 1,431,134.41 | 2,475,243.38 |
合计 | 1,431,134.41 | 2,475,243.38 |
其他说明:
22、在建工程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3,060,886,162.55 | 5,967,187,032.05 |
工程物资 | 514,046,089.87 | |
合计 | 3,060,886,162.55 | 6,481,233,121.92 |
(1) 在建工程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太阳能电站项目 | 713,381,930.47 | 713,381,930.47 | 2,750,094,462.94 | 2,750,094,462.94 | ||
待安装设备 | 1,694,312,469.74 | 10,929,671.39 | 1,683,382,798.35 | 2,339,750,816.15 | 9,679,879.34 | 2,330,070,936.81 |
厂房 | 562,150,471.97 | 15,509,582.97 | 546,640,889.00 | 879,960,197.41 | 3,791,937.23 | 876,168,260.18 |
其他 | 117,769,523.07 | 288,978.34 | 117,480,544.73 | 11,142,350.46 | 288,978.34 | 10,853,372.12 |
合计 | 3,087,614,395.25 | 26,728,232.70 | 3,060,886,162.55 | 5,980,947,826.96 | 13,760,794.91 | 5,967,187,032.05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预算数(万元)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Mexico Canatlan | 76,051.70 | 770,235,185.16 | 770,235,185.16 | 100.00% | 100.00% | 10,518,460.33 | 其他 |
114MW | ||||||||||||
安徽新能源年产6GWN型高效太阳能电池项目 | 147,500.00 | 186,659,556.10 | 31,971,724.47 | 216,068,209.77 | 2,563,070.80 | 100.00% | 99.84% | 其他 | ||||
包头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工业硅(1期)及固阳基地组件 | 210,193.76 | 1,074,014,891.14 | 460,551,551.16 | 66,424,352.55 | 1,468,142,089.75 | 91.95% | 90% | 18,330,182.78 | 11,456,633.34 | 3.70% | 其他 |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740,108.03 | 1,423,667,569.75 | 464,004,936.29 | 1,080,096,222.14 | 1,880,547.89 | 805,695,736.01 | 53.08% | 85.01% | 95,494,130.43 | 32,172,469.43 | 4.42% | 募集资金 |
户用光伏电站 | 1,419,383,475.00 | 2,748,301,675.94 | 3,901,958,906.96 | 265,726,243.98 | 其他 | |||||||
合计 | 1,173,853.49 | 4,873,960,677.15 | 3,704,829,887.86 | 6,034,782,876.58 | 1,880,547.89 | 2,542,127,140.54 | 124,342,773.54 | 43,629,102.77 |
说明:公司进行有效的成本控制,叠加生产设备的市场价格下降,使“5GW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项目的“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低于“工程进度”。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计提原因 |
厂房 | 3,791,937.23 | 11,717,645.74 | 15,509,582.97 | 闲置 | |
待安装设备 | 9,679,879.34 | 1,249,792.05 | 10,929,671.39 | 闲置 | |
其他 | 288,978.34 | 288,978.34 | 闲置 |
合计 | 13,760,794.91 | 12,967,437.79 | 26,728,232.70 | -- |
其他说明: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可收回金额 | 减值金额 | 公允价值和处置费用的确定方式 | 关键参数 | 关键参数的确定依据 |
土建工程 | 19,419,790.61 | 7,702,144.87 | 11,717,645.74 | 公允价值根据重置成本及残值率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重置价、成新率及残值率估算 |
设备安装工程 | 1,277,377.16 | 27,585.11 | 1,249,792.05 | 公允价值根据市场询价及类似资产出售价格调整确定,处置费用根据公司税率及相应费率估算确定 | 公允价值及处置费率 | 根据询价估算 |
合计 | 20,697,167.77 | 7,729,729.98 | 12,967,437.79 |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其他说明:
(5) 工程物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工程用材料 | 514,046,089.87 | 514,046,089.87 | ||||
合计 | 514,046,089.87 | 514,046,089.87 |
其他说明:
期末工程物资主要为在建户用光伏电站的物资材料。
23、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4、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械设备 | 运输工具 | 土地使用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766,082,307.32 | 301,690,450.17 | 741,635.24 | 277,640,260.93 | 2,346,154,653.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375,277,322.94 | 209,873.07 | 236,337,928.95 | 611,825,124.96 | |
租赁 | 375,277,322.94 | 209,873.07 | 236,337,928.95 | 611,825,124.96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71,759,803.79 | 171,759,803.79 | |||
租赁到期 | 27,808,934.83 | 27,808,934.83 | |||
处置子公司 | 143,950,868.96 | 143,950,868.96 | |||
4.期末余额 | 1,969,599,826.47 | 301,690,450.17 | 951,508.31 | 513,978,189.88 | 2,786,219,974.83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76,411,750.66 | 29,331,015.99 | 445,408.59 | 14,684,205.78 | 120,872,381.0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8,109,888.10 | 50,281,741.70 | 176,420.06 | 20,010,528.97 | 198,578,578.83 |
(1)计提 | 128,109,888.10 | 50,281,741.70 | 176,420.06 | 20,010,528.97 | 198,578,578.83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939,235.28 | 29,939,235.28 | |||
(1)处置 | 2,639,097.30 | 2,639,097.30 | |||
租赁到期 | 27,300,137.98 | 27,300,137.98 | |||
4.期末余额 | 174,582,403.48 | 79,612,757.69 | 621,828.65 | 34,694,734.75 | 289,511,724.5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795,017,422.99 | 222,077,692.48 | 329,679.66 | 479,283,455.13 | 2,496,708,250.26 |
2.期初账面价值 | 1,689,670,556.66 | 272,359,434.18 | 296,226.65 | 262,956,055.15 | 2,225,282,272.6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6、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商标权 | 特许经营权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954,078,934.49 | 2,541,628.39 | 62,439,098.40 | 393,638.11 | 45,879,198.46 | 1,065,332,497.8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72,203,174.72 | 7,676,793.18 | 395,283.01 | 10,886,704.50 | 191,161,955.41 | ||
(1)购置 | 172,203,174.72 | 7,676,793.18 | 395,283.01 | 10,886,704.50 | 191,161,955.41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1,992,910.80 | 10,566.08 | 22,003,476.88 | ||||
(1)处置 | |||||||
转到持有待售 | 21,992,910.80 | 10,566.08 | 22,003,476.88 | ||||
4.期末余额 | 1,104,289,198.41 | 2,531,062.31 | 70,115,891.58 | 788,921.12 | 56,765,902.96 | 1,234,490,976.38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78,688,315.78 | 1,869,045.54 | 19,955,119.20 | 167,143.30 | 4,289,254.30 | 104,968,878.12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3,274,794.43 | 518,710.36 | 7,978,228.09 | 40,921.14 | 2,776,496.30 | 34,589,150.32 | |
(1)计提 | 23,274,794.43 | 518,710.36 | 7,978,228.09 | 40,921.14 | 2,776,496.30 | 34,589,150.32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336,834.62 | 4,138.36 | 2,340,972.98 | ||||
(1)处置 | |||||||
(2)转到 | 2,336,834. | 4,138.36 | 2,340,972. |
持有待售 | 62 | 98 | |||||
4.期末余额 | 99,626,275.59 | 2,383,617.54 | 27,933,347.29 | 208,064.44 | 7,065,750.60 | 137,217,055.46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617,835.81 | 36,617,835.8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36,617,835.81 | 36,617,835.81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004,662,922.82 | 147,444.77 | 42,182,544.29 | 580,856.68 | 13,082,316.55 | 1,060,656,085.11 | |
2.期初账面价值 | 875,390,618.71 | 672,582.85 | 42,483,979.20 | 226,494.81 | 4,972,108.35 | 923,745,783.92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
(2) 确认为无形资产的数据资源
□适用 ?不适用
(3)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乌海日升土地使用权 | 11,402,659.63 | 集团计划变更,原投资计划暂停 |
其他说明:
(4)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7、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合计 |
(2) 商誉减值准备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处置 | |||||
合计 |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名称 | 所属资产组或组合的构成及依据 | 所属经营分部及依据 | 是否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名称 | 变化前的构成 | 变化后的构成 | 导致变化的客观事实及依据 |
其他说明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5) 业绩承诺完成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28、长期待摊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装修费等 | 332,453,930.20 | 20,927,890.87 | 94,468,453.17 | 258,913,367.90 | |
合计 | 332,453,930.20 | 20,927,890.87 | 94,468,453.17 | 258,913,367.90 |
其他说明:
29、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56,947,886.68 | 39,236,971.67 | 285,733,342.95 | 46,433,335.74 |
信用、资产减值准备 | 3,124,470,212.92 | 646,080,724.35 | 1,565,559,139.46 | 367,503,065.14 |
预计负债 | 72,565,304.17 | 13,629,789.87 | 537,352,642.97 | 133,262,739.44 |
公允价值变动 | 25,492,312.59 | 5,627,980.42 | 45,694,015.66 | 8,293,168.94 |
税前可弥补亏损 | 3,170,502,999.45 | 632,603,342.69 | 870,190,714.38 | 197,275,755.40 |
递延收益影响 | 429,156,215.03 | 66,766,969.42 | 384,485,228.40 | 73,906,087.22 |
租赁负债 | 2,446,580,989.13 | 468,646,688.17 | 2,167,727,459.11 | 526,499,474.61 |
合计 | 9,425,715,919.97 | 1,872,592,466.59 | 5,856,742,542.93 | 1,353,173,626.4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5,933,195.92 | 1,483,298.98 | 8,663,576.80 | 2,165,894.20 |
公允价值变动 | 10,322,566.68 | 2,163,675.59 | 284,754,658.68 | 20,167,964.49 |
成本法转权益法公允价值调整 | 223,252,526.88 | 55,813,131.72 | 223,252,526.88 | 55,813,131.72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差异 | 101,569,999.75 | 15,235,499.97 | 98,784,899.36 | 9,182,832.43 |
使用权资产 | 2,311,261,371.36 | 446,219,429.56 | 2,053,488,056.35 | 496,681,655.22 |
合计 | 2,652,339,660.59 | 520,915,035.82 | 2,668,943,718.07 | 584,011,478.0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45,161,382.24 | 1,427,431,084.35 | 492,790,477.87 | 860,383,148.6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45,161,382.24 | 75,753,653.58 | 492,790,477.87 | 91,221,000.19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801,230,609.40 | 596,325,981.20 |
可抵扣亏损 | 2,462,266,343.42 | 1,696,418,282.93 |
预计负债 | 821,698.11 | 821,698.11 |
合计 | 3,264,318,650.93 | 2,293,565,962.24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单位:元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5 | 85,076,379.50 | 93,582,251.01 | |
2026 | 363,044,919.17 | 434,221,899.93 | |
2027 | 47,301,679.24 | 99,728,881.25 |
2028 | 134,415,690.06 | 217,585,084.12 | |
2029 | 441,908,712.80 | 240,332,714.14 | |
2030及以后 | 1,390,518,962.65 | 468,113,938.74 | |
合计 | 2,462,266,343.42 | 1,553,564,769.19 |
其他说明:
30、其他非流动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长期资产类款项 | 178,966,256.32 | 178,966,256.32 | 188,364,190.82 | 188,364,190.82 | ||
合计 | 178,966,256.32 | 178,966,256.32 | 188,364,190.82 | 188,364,190.82 |
其他说明:
3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2,125,983,930.31 | 2,125,983,930.31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4,819,241,868.66 | 4,819,241,868.66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及保函保证金 |
固定资产 | 6,659,496,052.00 | 4,980,784,709.0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291,676,911.67 | 3,021,385,606.30 | 抵押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 | 415,760,821.53 | 348,124,149.07 | 抵押 | 借款抵押 | 437,753,732.33 | 377,061,431.16 | 抵押 | 借款抵押 |
长期股权投资 | 900,517,634.48 | 900,517,634.48 | 质押 | 借款质押 | 648,597,634.48 | 648,597,634.48 | 质押 | 借款质押 |
合计 | 10,101,758,438.32 | 8,355,410,422.86 | 10,197,270,147.14 | 8,866,286,540.60 |
其他说明:
32、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16,640,268.80 | 1,354,729,273.00 |
抵押借款 | 828,990,000.00 | 326,380,000.00 |
保证借款 | 3,648,665,000.00 | 2,178,207,020.34 |
信用借款 | 2,217,587,769.03 | 1,735,640,000.00 |
短期借款利息 | 18,160,618.65 | 16,853,065.35 |
合计 | 6,930,043,656.48 | 5,611,809,358.6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借款种类 | 贷款银行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期限 |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7/12 | 2025/7/11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59,000,000.00 | 59,000,000.00 | 2024/7/31 | 2025/7/3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4/9/30 | 2025/5/30 |
保证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024/10/30 | 2025/10/3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11/12 | 2025/11/6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11/22 | 2025/5/1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人民币 | 6,000,000.00 | 6,000,000.00 | 2024/12/6 | 2025/3/6 |
保证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2024/12/17 | 2025/6/13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2/26 | 2025/2/25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4/9/26 | 2025/3/25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11/21 | 2025/5/2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11/21 | 2025/5/2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11/28 | 2025/5/27 |
保证借款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珠江路支行 | 人民币 | 27,300,000.00 | 27,300,000.00 | 2024/3/29 | 2025/3/28 |
质押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 人民币 | 38,240,000.00 | 38,240,000.00 | 2024/9/6 | 2025/3/5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坛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9/29 | 2025/9/1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80,000,000.00 | 180,000,000.00 | 2024/4/25 | 2025/4/24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615,000.00 | 615,000.00 | 2024/10/8 | 2025/1/13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50,000.00 | 750,000.00 | 2024/10/8 | 2025/1/9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区支行 | 人民币 | 57,000,000.00 | 57,000,000.00 | 2024/2/3 | 2025/2/2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2/26 | 2025/2/26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27 | 2025/3/27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5/15 | 2025/5/14 |
保证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6/27 | 2025/6/20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琅琊区支行 | 人民币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2024/8/16 | 2025/8/15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024/11/8 | 2025/11/6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人民币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2024/11/13 | 2025/11/13 |
保证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2/18 | 2025/11/17 |
保证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2/18 | 2025/11/17 |
保证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1/11 | 2025/1/8 |
保证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2024/5/13 | 2025/5/10 |
保证借款 | 渤海银行合肥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30 | 2025/4/26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12/20 | 2025/12/20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4/26 | 2025/4/26 |
保证借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2024/4/28 | 2025/3/14 |
保证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24/4/30 | 2025/4/30 |
保证借款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5/31 | 2025/5/30 |
保证借款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4/6/21 | 2025/5/30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79,000,000.00 | 79,000,000.00 | 2024/7/5 | 2025/7/3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1/11 | 2025/1/7 |
抵押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024/2/8 | 2025/2/7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5,000,000.00 | 95,000,000.00 | 2024/2/9 | 2025/2/7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4/2/18 | 2025/2/7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99,990,000.00 | 99,990,000.00 | 2024/3/7 | 2025/3/6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13 | 2025/3/12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13 | 2025/3/12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4/3/14 | 2025/3/14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28 | 2025/3/20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2,500,000.00 | 2,500,000.00 | 2024/3/8 | 2025/3/7 |
抵押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22,500,000.00 | 22,500,000.00 | 2024/3/8 | 2025/3/7 |
信用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2/6 | 2025/1/24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3 | 2025/3/25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4/12 | 2025/4/5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美元 | 10,000,000.00 | 71,884,000.00 | 2024/4/18 | 2025/4/18 |
信用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1,500,000.00 | 71,500,000.00 | 2024/4/25 | 2025/4/23 |
信用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8,500,000.00 | 8,500,000.00 | 2024/4/25 | 2025/4/23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4/26 | 2025/4/26 |
保证借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29 | 2025/3/14 |
保证借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26 | 2025/3/14 |
信用借款 |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2024/4/29 | 2025/4/27 |
信用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5/11 | 2025/5/9 |
信用借款 |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5/24 | 2025/5/22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91,000,000.00 | 91,000,000.00 | 2024/5/21 | 2025/5/16 |
质押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8,400,268.80 | 8,400,268.80 | 2024/5/27 | 2025/4/18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5/28 | 2025/5/24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5/30 | 2025/5/29 |
保证借款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24/3/12 | 2025/3/11 |
保证借款 |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25 | 2025/3/21 |
质押借款 | 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 人民币 | 70,000,000.00 | 70,000,000.00 | 2024/3/11 | 2025/3/6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6/5 | 2025/5/30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6/7 | 2025/6/7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40,000,000.00 | 40,000,000.00 | 2024/6/11 | 2025/6/2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6/18 | 2025/6/18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6/20 | 2025/6/19 |
信用借款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30,000,000.00 | 30,000,000.00 | 2024/6/19 | 2025/6/19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6/26 | 2025/6/26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6/26 | 2025/6/26 |
抵押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7/2 | 2025/7/1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7/2 | 2025/7/2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7/3 | 2025/7/2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7/9 | 2025/7/7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76,000,000.00 | 76,000,000.00 | 2024/7/10 | 2025/7/4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7/16 | 2025/7/16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2,500,000.00 | 12,500,000.00 | 2024/7/24 | 2025/1/3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3,800,000.00 | 13,800,000.00 | 2024/7/24 | 2025/1/3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20,700,000.00 | 20,700,000.00 | 2024/7/24 | 2025/1/10 |
信用借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7/26 | 2025/1/22 |
保证借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35,000,000.00 | 35,000,000.00 | 2024/8/8 | 2025/2/7 |
抵押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8/9 | 2025/8/4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43,000,000.00 | 43,000,000.00 | 2024/9/18 | 2025/2/7 |
信用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9/23 | 2025/9/17 |
信用借款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80,000,000.00 | 80,000,000.00 | 2024/10/24 | 2025/4/23 |
信用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82,000,000.00 | 82,000,000.00 | 2024/10/25 | 2025/1/15 |
抵押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人民币 | 11,500,000.00 | 11,500,000.00 | 2024/11/6 | 2025/11/6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2024/11/14 | 2025/11/14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21,700,000.00 | 21,700,000.00 | 2024/11/8 | 2025/11/7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2024/11/14 | 2025/11/13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5,900,000.00 | 5,900,000.00 | 2024/11/20 | 2025/11/19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12,100,000.00 | 12,100,000.00 | 2024/11/23 | 2025/11/19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9,503,769.03 | 9,503,769.03 | 2024/11/28 | 2025/11/27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11/4 | 2025/4/28 |
抵押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45,000,000.00 | 45,000,000.00 | 2024/12/12 | 2025/6/3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2024/12/26 | 2025/12/26 |
信用借款 | 建信融通有限责任公司 | 人民币 | 15,000,000.00 | 15,000,000.00 | 2024/12/26 | 2025/12/26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2024/1/23 | 2025/1/16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49,000,000.00 | 49,000,000.00 | 2024/2/6 | 2025/2/5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50,000,000.00 | 150,000,000.00 | 2024/5/23 | 2025/5/21 |
保证借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5/31 | 2025/3/15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1,000,000.00 | 51,000,000.00 | 2024/7/12 | 2025/7/9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7/19 | 2025/7/18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28,000,000.00 | 28,000,000.00 | 2024/8/27 | 2025/8/26 |
保证借款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2024/10/28 | 2025/10/27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3/18 | 2025/3/18 |
保证借款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26 | 2025/4/26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4/19 | 2025/4/19 |
保证借款 |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2024/4/24 | 2025/4/24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2024/9/23 | 2025/9/22 |
质押借款 | /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 / |
合计 | 6,911,883,037.83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本期末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总额为元,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借款利率 | 逾期时间 | 逾期利率 |
其他说明:
33、交易性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516,995.11 | 47,577,010.94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16,995.11 | 47,577,010.94 |
其中: | ||
合计 | 31,516,995.11 | 47,577,010.94 |
其他说明:
34、衍生金融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35、应付票据
单位:元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129,264,388.23 | 381,417,087.91 |
银行承兑汇票 | 3,576,521,062.77 | 9,008,410,575.03 |
合计 | 3,705,785,451.00 | 9,389,827,662.94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元,到期未付的原因为。
36、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般采购款 | 3,904,316,817.11 | 6,091,461,662.75 |
应付EPC款 | 45,227,136.99 | 167,604,792.89 |
设备采购款 | 1,665,507,191.93 | 2,242,113,532.68 |
应付工程款 | 896,423,764.90 | 480,373,966.04 |
合计 | 6,511,474,910.93 | 8,981,553,954.36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7、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应付款 | 738,249,480.53 | 634,801,841.69 |
合计 | 738,249,480.53 | 634,801,841.69 |
(1) 应付利息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逾期金额 | 逾期原因 |
其他说明:
(2) 应付股利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的超过1年未支付的应付股利,应披露未支付原因:
(3)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424,959,377.81 | 506,567,804.89 |
未付股权收购款 | 6,801,794.58 | 36,801,794.58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
非关联方往来款 | 23,513,224.90 | 48,732,641.37 |
赔偿款 | 224,364,340.80 | |
其他 | 58,610,742.44 | 42,699,600.85 |
合计 | 738,249,480.53 | 634,801,841.69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其他说明:
38、预收款项
(1) 预收款项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78,883.12 | 4,436,896.31 |
预收电站相关款项 | 2,598,949.33 | 72,057.85 |
预收租赁款 | 9,064,821.33 | 9,518,870.47 |
合计 | 11,742,653.78 | 14,027,824.63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预收款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39、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一般货款 | 1,013,033,081.08 | 2,254,721,700.54 |
预收电站相关款项 | 31,094,799.26 | 43,491,495.51 |
合计 | 1,044,127,880.34 | 2,298,213,196.05 |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单位:元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40、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222,451,868.04 | 1,297,624,872.85 | 1,388,240,792.96 | 131,835,947.9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582,484.46 | 71,997,890.28 | 72,676,286.99 | 2,904,087.75 |
合计 | 226,034,352.50 | 1,369,622,763.13 | 1,460,917,079.95 | 134,740,035.68 |
(2) 短期薪酬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213,425,119.63 | 1,171,106,916.39 | 1,260,463,736.78 | 124,068,299.24 |
2、职工福利费 | 43,319,904.47 | 43,319,904.47 | ||
3、社会保险费 | 1,814,247.48 | 50,531,838.39 | 50,373,700.41 | 1,972,385.46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580,553.36 | 45,764,517.07 | 45,643,067.84 | 1,702,002.59 |
工伤保险费 | 217,363.22 | 4,300,839.87 | 4,262,867.94 | 255,335.15 |
生育保险费 | 16,330.90 | 466,481.45 | 467,764.63 | 15,047.72 |
4、住房公积金 | 1,505,775.06 | 24,009,931.82 | 24,780,592.41 | 735,114.47 |
5、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5,677,448.94 | 8,647,024.44 | 9,264,324.62 | 5,060,148.76 |
6、短期带薪缺勤 | 29,276.93 | 9,257.34 | 38,534.27 | |
合计 | 222,451,868.04 | 1,297,624,872.85 | 1,388,240,792.96 | 131,835,947.9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466,120.27 | 69,638,946.20 | 70,390,158.65 | 2,714,907.82 |
2、失业保险费 | 116,364.19 | 2,358,944.08 | 2,286,128.34 | 189,179.93 |
合计 | 3,582,484.46 | 71,997,890.28 | 72,676,286.99 | 2,904,087.75 |
其他说明:
41、应交税费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84,274,529.70 | 60,369,453.06 |
企业所得税 | 21,544,419.99 | 145,710,174.59 |
个人所得税 | 6,914,770.89 | 4,095,541.68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807,045.85 | 72,995.86 |
印花税 | 8,974,748.33 | 23,323,345.50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2,426,941.32 | 1,366,918.83 |
教育费附加 | 1,676,960.86 | 43,359.90 |
地方教育附加 | 1,117,973.92 | 28,906.59 |
房产税 | 29,397,898.17 | 12,360,430.24 |
土地使用税 | 7,439,665.61 | 3,187,070.94 |
水利建设基金 | 114,776.61 | 562,355.17 |
其他 | 842,884.17 | 722,994.04 |
合计 | 167,532,615.42 | 251,843,546.40 |
其他说明:
42、持有待售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账款 | 3,242,899.20 | |
应付职工薪酬 | 986,350.8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753,594.08 | |
合计 | 8,982,844.09 |
其他说明:
43、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930,147,992.61 | 912,531,756.22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89,202,564.07 | 1,070,323,698.88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8,321,478.76 | 204,527,106.46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利息 | 1,628,821.57 | 5,734,756.79 |
合计 | 3,119,300,857.01 | 2,193,117,318.35 |
其他说明:
贷款银行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6 | 2025/3/20 | 人民币 | 55,680,000.00 | 55,68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 | 2020/3/27 | 2025/3/20 | 人民币 | 23,200,000.00 | 23,2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2/12/27 | 2025/12/22 | 人民币 | 200,000,000.00 | 2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5/31 | 2025/11/29 | 人民币 | 15,700,000.00 | 15,700,000.00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3/8/30 | 2025/8/22 | 人民币 | 64,000,000.00 | 64,000,000.00 | 抵押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3/10/19 | 2025/10/18 | 人民币 | 87,000,000.00 | 87,000,000.00 | 抵押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4/4/22 | 2025/10/1 | 人民币 | 5,000,000.00 | 5,000,000.00 | 抵押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1 | 2025/12/19 | 人民币 | 25,000,000.00 | 2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1/9/9 | 2025/8/15 | 人民币 | 120,120,000.00 | 120,12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滁州分行 | 2021/9/8 | 2025/8/15 | 人民币 | 57,660,000.00 | 57,660,000.0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2023/5/11 | 2025/9/25 | 人民币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023/9/12 | 2025/3/11 | 人民币 | 49,960,000.00 | 49,96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3/10/25 | 2025/8/21 | 人民币 | 86,500,000.00 | 86,500,000.00 | 保证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蟠路支行 | 2024/3/13 | 2025/4/13 | 人民币 | 49,500,000.00 | 49,500,000.00 | 保证借款 |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龙蟠路支行 | 2024/4/24 | 2025/5/24 | 人民币 | 9,900,000.00 | 9,900,000.00 | 保证借款 |
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2/12/9 | 2025/11/28 | 人民币 | 90,000,000.00 | 9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3/3/27 | 2025/3/27 | 人民币 | 60,000,000.00 | 6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澳门国际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 | 2023/6/28 | 2025/6/27 | 人民币 | 14,000,000.00 | 14,000,000.00 | 信用借款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023/7/6 | 2025/7/5 | 人民币 | 240,000,000.00 | 240,000,000.00 | 抵押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4/2/1 | 2025/2/28 | 人民币 | 104,000,000.00 | 104,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 | 2024/2/23 | 2025/7/31 | 人民币 | 48,000,000.00 | 48,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4/2/26 | 2025/3/26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澳门国际银行杭州分行 | 2024/4/26 | 2025/9/25 | 人民币 | 72,000,000.00 | 72,000,000.00 | 信用借款 |
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 | 2024/5/17 | 2025/12/21 | 人民币 | 109,800,000.00 | 109,800,000.00 | 抵押借款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4/8/12 | 2025/9/11 | 人民币 | 93,000,000.00 | 93,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7/28 | 2025/11/30 | 人民币 | 4,880,000.00 | 4,88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7 | 2025/9/30 | 人民币 | 600,000.00 | 6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7 | 2025/9/30 | 人民币 | 420,000.00 | 420,000.00 | 保证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0/4/8 | 2025/4/8 | 欧元 | 68,006.96 | 511,799.98 | 信用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1/2/8 | 2025/12/8 | 欧元 | 156,954.52 | 1,181,192.63 | 信用借款 |
Infradebt Debt Service | 2021/8/25 | 2025/12/31 | 澳元 | 5,000,000.00 | 22,535,000.00 | 质押借款 |
合计 | --- | 1,930,147,992.61 | --- |
44、其他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背书未终止确认的票据 | 860,486,356.67 | 1,048,595,342.13 |
预收账款中税金重分类 | 64,705,272.85 | 276,186,773.78 |
合计 | 925,191,629.52 | 1,324,782,115.91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
其他说明:
45、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171,155,736.25 | 218,178,000.00 |
抵押借款 | 53,500,000.00 | 469,880,000.00 |
保证借款 | 2,210,218,068.70 | 3,056,593,869.93 |
信用借款 | 100,100,175.35 | 75,808,015.72 |
长期借款利息 | 2,785,246.63 | 35,741.11 |
合计 | 2,537,759,226.93 | 3,820,495,626.76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贷款银行 | 借款起始日 | 借款终止日 | 币种 | 原币金额 | 折合人民币 | 借款种类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2/12/27 | 2029/12/27 | 人民币 | 800,000,000.00 | 80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5/31 | 2030/5/29 | 人民币 | 141,300,000.00 | 141,300,000.00 | 保证借款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4/4/22 | 2026/4/1 | 人民币 | 53,500,000.00 | 53,500,000.00 | 抵押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1 | 2028/12/19 | 人民币 | 75,000,000.00 | 75,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1/9/9 | 2027/8/15 | 人民币 | 240,240,000.00 | 240,240,000.00 | 保证借款 |
上海浦发银行滁州分行 | 2021/9/8 | 2027/8/15 | 人民币 | 115,320,000.00 | 115,320,000.00 | 保证借款 |
平安银行合肥分行营业部 | 2023/5/11 | 2030/3/25 | 人民币 | 420,000,000.00 | 420,000,000.0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 | 2023/10/25 | 2029/10/24 | 人民币 | 379,209,068.70 | 379,209,068.70 | 保证借款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2024/3/8 | 2026/3/8 | 人民币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信用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7/28 | 2031/6/30 | 人民币 | 29,300,000.00 | 29,30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7 | 2033/6/30 | 人民币 | 6,170,000.00 | 6,170,000.00 | 保证借款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 | 2023/12/27 | 2033/6/30 | 人民币 | 3,679,000.00 | 3,679,000.00 | 保证借款 |
Banco santander | 2021/2/8 | 2026/1/8 | 欧元 | 13,311.10 | 100,175.35 | 信用借款 |
Infradebt Debt Service | 2021/8/25 | 2026/8/25 | 澳元 | 37,975,535.00 | 171,155,736.25 | 质押借款 |
合计 | --- | 2,534,973,980.30 | ---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46、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单位:元
债券名称 | 面值 | 票面利率 | 发行日期 | 债券期限 | 发行金额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行 | 按面值计提利息 | 溢折价摊销 | 本期偿还 | 期末余额 | 是否违约 |
合计 | —— | —— |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其他说明:
47、租赁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房屋及建筑物 | 1,885,637,317.29 | 1,983,640,115.71 |
机器设备 | 301,670,969.96 | |
运输工具 | 128,780.66 | 210,427.34 |
土地使用权 | 275,097,830.62 | 70,936,875.95 |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98,321,478.76 | -204,527,106.46 |
合计 | 2,164,213,419.77 | 1,850,260,312.54 |
其他说明:
48、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2,857,146,835.61 | 1,208,165,138.07 |
合计 | 2,857,146,835.61 | 1,208,165,138.07 |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长期借款 | 68,128,845.30 | 23,092,830.95 |
应付融资租赁款 | 3,678,220,554.38 | 2,255,396,006.00 |
减: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889,202,564.07 | 1,070,323,698.88 |
合计 | 2,857,146,835.61 | 1,208,165,138.07 |
其他说明:
(2) 专项应付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其他说明:
49、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设定受益计划变动情况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净资产)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设定受益计划的内容及与之相关风险、对公司未来现金流量、时间和不确定性的影响说明:
设定受益计划重大精算假设及敏感性分析结果说明:
其他说明:
50、预计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形成原因 |
未决诉讼 | 171,991.08 | 519,179,489.67 | |
产品质量保证 | 65,132,805.14 | 15,181,789.71 | |
待执行的亏损合同 | 5,400,817.68 | 5,137,305.33 | |
其他 | 3,644,315.30 |
合计 | 74,349,929.20 | 539,498,584.71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51、递延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与资产相关政府补助 | 450,683,197.13 | 77,750,000.00 | 51,325,718.02 | 477,107,479.11 | |
与收益相关政府补助 | 85,320,390.54 | 94,713,788.40 | 119,287,493.84 | 60,746,685.10 | |
合计 | 536,003,587.67 | 172,463,788.40 | 170,613,211.86 | 537,854,164.21 |
其他说明:
5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其他说明:
53、股本
单位:元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 | 期末余额 |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140,013,863.00 | 1,140,013,863.00 |
其他说明:
54、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
发行在外的金融工具 | 期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 |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数量 | 账面价值 |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其他说明:
55、资本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 | 9,789,725,802.45 | 9,789,725,802.45 |
价) | ||||
其他资本公积 | 46,041,706.05 | 35,029,358.36 | 81,071,064.41 | |
合计 | 9,835,767,508.50 | 35,029,358.36 | 9,870,796,866.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说明: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有考核目标均未能达成,员工持股计划无法解锁,决定提前终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因处置上述持股计划剩余股票产生资本公积34,155,896.20元。本公司拥有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资本公积发生变动,本公司确认资本公积873,462.16元。
56、库存股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回购股份 | 156,082,668.45 | 124,740,721.59 | 280,823,390.04 | |
合计 | 156,082,668.45 | 124,740,721.59 | 280,823,390.04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18日和2023年9月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方案的议案》,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含)人民币15,000.00万元且不超过(含)人民币3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8,517,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2%,成交总金额为280,823,390.04元(不含交易费用)。
57、其他综合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发生额 | 期末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08,846.14 | 808,846.14 | ||||||
其他 | 808,846.14 | 808,846.14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2,743,823.70 | 40,142,925.81 | 39,846,155.43 | 296,770.38 | -72,897,668.27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39,696.22 | 39,696.22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12,783,519.92 | 40,142,925.81 | 39,846,155.43 | 296,770.38 | -72,937,364.49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1,934,977.56 | 40,142,925.81 | 39,846,155.43 | 296,770.38 | -72,088,822.13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58、专项储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
合计 | 101,644,032.19 | 101,644,032.1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根据规定,对特定行业子公司计提安全生产费。
59、盈余公积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354,015,716.35 | 32,777,823.46 | 386,793,539.81 | |
合计 | 354,015,716.35 | 32,777,823.46 | 386,793,539.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增加系计提盈余公积32,777,823.46元。
60、未分配利润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4,146,642,902.31 | 3,098,311,551.4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0,704,133.53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4,146,642,902.31 | 3,087,607,417.88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3,435,865,552.24 | 1,363,281,088.7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32,777,823.46 | 76,242,831.75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225,638,646.22 | 228,002,772.61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452,360,880.39 | 4,146,642,902.31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元。
6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19,676,055,604.68 | 18,463,622,188.34 | 34,217,063,928.24 | 29,189,308,181.17 |
其他业务 | 563,290,670.57 | 490,603,287.41 | 1,109,740,450.71 | 1,002,855,615.84 |
合计 | 20,239,346,275.25 | 18,954,225,475.75 | 35,326,804,378.95 | 30,192,163,797.01 |
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是否为负值?是 □否
单位:元
项目 | 本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上年度 | 具体扣除情况 |
营业收入金额 | 20,239,346,275.25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35,326,804,378.95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 | 341,777,679.43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967,751,469.13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重 | 1.69% | 2.74% | ||
一、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 ||||
1.正常经营之外的其他业务收入。如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包装物,销售材料,用材料进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经营受托管理业务等实现的收入,以及虽计入主营业务收入,但属于上市公司正常经营之外的收入。 | 341,777,679.43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收入、材料收入及服务费收入等 | 967,751,469.13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租赁收入、材料收入及服务费收入等 |
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小计 | 0.00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0.00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 | ||||
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小计 | 0.00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0.00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 | 19,897,568,595.82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34,359,052,909.82 | 政旦志远核字第2500138号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合同中可变对价相关信息: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62、税金及附加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392,182.72 | 4,086,403.96 |
教育费附加 | 4,992,769.29 | 2,442,726.88 |
房产税 | 47,044,446.37 | 20,966,406.69 |
土地使用税 | 17,618,587.76 | 8,189,577.29 |
印花税 | 34,433,145.39 | 57,707,471.70 |
水利建设基金 | 2,678,062.41 | 9,251,847.36 |
残疾人保障基金 | 460,397.41 | |
其他税费 | 5,046,719.19 | 7,263,868.2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344,719.92 | 1,621,137.61 |
合计 | 123,550,633.05 | 111,989,837.15 |
其他说明:
63、管理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74,520,924.99 | 652,296,862.02 |
折旧费 | 386,623,547.96 | 166,502,796.70 |
租赁费 | 16,663,263.09 | 44,408,108.36 |
招待费 | 9,697,568.26 | 20,494,158.31 |
咨询服务费 | 82,094,097.44 | 86,818,963.05 |
诉讼费 | 1,695,998.97 | 1,462,963.44 |
差旅费 | 25,035,462.33 | 39,439,656.23 |
电站维护费 | 40,054.23 | 344,692.10 |
财产保险费 | 42,537,513.46 | 61,130,708.03 |
维修费 | 23,178,219.19 | 18,533,462.57 |
办公费 | 7,843,725.96 | 52,693,286.12 |
信息化费用 | 14,920,321.72 | |
其他 | 88,743,832.30 | 79,020,049.48 |
合计 | 1,273,594,529.90 | 1,223,145,706.41 |
其他说明:
64、销售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展览广告费 | 54,595,270.79 | 60,002,765.58 |
保险费 | 2,881,619.66 | 2,773,773.40 |
佣金 | 90,814,088.37 | 130,885,194.17 |
职工薪酬 | 160,078,423.09 | 223,919,708.11 |
交通差旅费 | 50,731,668.62 | 50,453,954.46 |
咨询服务费 | 26,600,779.35 | 56,092,582.13 |
业务招待费 | 11,359,949.44 | 16,539,585.12 |
办公费 | 2,832,166.48 | 11,582,249.16 |
平台费用 | 5,155,825.58 | |
仓储费 | 21,922,120.16 | 9,167,446.68 |
其他 | 42,412,962.10 | 37,439,716.93 |
合计 | 464,229,048.06 | 604,012,801.32 |
其他说明:
65、研发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 | 245,196,651.77 | 222,605,545.21 |
直接投入 | 138,937,573.42 | 381,740,026.45 |
折旧与摊销 | 53,423,457.14 | 36,827,921.04 |
其他费用 | 74,200,210.24 | 34,138,549.20 |
合计 | 511,757,892.57 | 675,312,041.90 |
其他说明:
66、财务费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640,972,211.42 | 415,959,764.64 |
减:利息收入 | 118,154,451.43 | 215,330,541.58 |
汇兑损益 | 24,485,461.32 | -185,551,736.66 |
其他(银行手续费等) | 33,039,322.89 | 39,196,635.77 |
合计 | 580,342,544.20 | 54,274,122.17 |
其他说明:
67、其他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其他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80,311,187.40 | 333,013,753.05 |
个税返还 | 989,762.68 | 581,153.31 |
增值税加计抵减 | 29,444,032.45 | 69,110,890.82 |
社会保险补贴 | 5,343.59 | |
合计 | 310,744,982.53 | 402,711,140.77 |
68、净敞口套期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说明:
69、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单位:元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20,118,434.87 | 21,448,768.49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9,968,642.61 | -125,729,663.30 |
合计 | 10,149,792.26 | -104,280,894.81 |
其他说明:
70、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72,951.64 | -13,547,451.49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27,446,299.04 | -4,760,803.38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5,574,350.61 | 64,187,355.59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23,521.31 | 5,477,417.73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1,273,049.17 | |
债务重组收益 | 2,917,799.13 | |
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收益 | -6,862,011.47 | -42,529,205.41 |
合计 | 24,509,207.85 | 13,018,161.34 |
其他说明:
71、信用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坏账损失 | -215,457,692.68 | -207,987,727.83 |
合计 | -215,457,692.68 | -207,987,727.83 |
其他说明:
72、资产减值损失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50,469,888.65 | -363,948,482.95 |
四、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1,433,500,049.88 | -185,604,385.38 |
六、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12,967,437.79 | -3,791,937.23 |
十二、持有待售资产减值损失 | -41,826,785.57 | |
合计 | -2,438,764,161.89 | -553,344,805.56 |
其他说明:
73、资产处置收益
单位:元
资产处置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2,876,561.73 | -8,662,606.70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86,781.58 | 1,324,311.78 |
在建工程处置利得或损失 | -22,128,125.93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或损失 | 1,786,516.70 | |
其他 | 438,030.46 | |
合计 | 5,014,327.31 | -29,466,420.85 |
74、营业外收入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违约赔偿收入 | 23,905,932.74 | 6,982,641.53 | 23,905,932.74 |
保险赔偿利得 | 2,593,394.42 | 31,300,000.00 | 2,593,394.42 |
其他 | 15,074,606.71 | 11,553,422.35 | 15,074,606.71 |
合计 | 41,573,933.87 | 49,836,063.88 | 41,573,933.87 |
其他说明:
75、营业外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对外捐赠 | 16,000.00 | 2,728,959.28 | 16,000.00 |
非常损失 | 359,526.30 | 14,073.72 | 359,526.30 |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 | 122,061.83 | 32,029,470.27 | 122,061.83 |
滞纳金 | 2,097,052.81 | 2,717,287.01 | 2,097,052.81 |
违约支出 | 46,522,575.23 | 526,849,269.47 | 46,522,575.23 |
其他 | 26,119,455.47 | 9,421,399.86 | 26,119,455.47 |
合计 | 75,236,671.64 | 573,760,459.61 | 75,236,671.64 |
其他说明:
76、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27,975,062.04 | 274,752,131.70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601,725,563.34 | -198,094,856.55 |
合计 | -573,750,501.30 | 76,657,275.15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4,005,820,130.67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001,503,905.3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17,985,264.5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11,278,534.6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0.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18,287,873.69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7,953,293.87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85,907,463.89 |
税率调整导致期初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余额的变化 | 16,843,507.61 |
所得税减免优惠的影响 | -165,073,588.88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49,522,357.66 |
所得税费用 | -573,750,501.30 |
其他说明:
77、其他综合收益
详见附注。
78、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财政补贴 | 293,911,319.94 | 552,152,450.02 |
利息收入 | 131,529,881.06 | 174,636,496.86 |
往来款项等 | 1,676,674,208.10 | 2,270,360,106.31 |
合计 | 2,102,115,409.10 | 2,997,149,053.19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费用性支出 | 776,079,615.85 | 895,156,696.55 |
往来性支出 | 1,696,030,168.71 | 1,118,248,962.51 |
合计 | 2,472,109,784.56 | 2,013,405,659.0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划出售子公司收到的定金 | 353,306.80 | |
合计 | 353,306.80 |
收到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期权、远期结售汇业务产生的交割损失 | 15,026,019.55 | 63,829,041.78 |
出售子公司的现金净流出 | 10,468,176.38 | |
合计 | 25,494,195.93 | 63,829,041.78 |
支付的重要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到期保证金退回 | 7,555,023,961.14 | 9,115,817,495.84 |
合计 | 7,555,023,961.14 | 9,115,817,495.84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出保证金 | 4,811,126,839.54 | 9,453,946,108.09 |
其他 | 249,153,226.62 | 201,194,857.71 |
合计 | 5,060,280,066.16 | 9,655,140,965.8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611,809,358.69 | 8,679,768,741.10 | 51,695,393.87 | 7,399,069,521.93 | 14,160,315.25 | 6,930,043,656.48 |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4,738,762,139.77 | 2,046,285,379.21 | 4,049,796.89 | 2,307,431,353.39 | 12,129,921.37 | 4,469,536,041.11 |
长期应付款(含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2,278,488,836.95 | 2,691,528,719.21 | 156,986,997.09 | 955,984,793.06 | 424,670,360.51 | 3,746,349,399.68 |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54,787,419.00 | 9,957.26 | 972,620,659.97 | 319,485,244.95 | 245,397,892.75 | 2,462,534,898.53 |
合计 | 14,683,847,754.41 | 13,417,592,796.78 | 1,185,352,847.82 | 10,981,970,913.33 | 696,358,489.88 | 17,608,463,995.80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项目 | 相关事实情况 | 采用净额列报的依据 | 财务影响 |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务影响
79、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元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3,432,069,629.37 | 1,385,973,855.17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654,221,854.57 | 761,332,533.39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853,956,995.71 | 1,483,164,111.52 |
使用权资产折旧 | 198,578,578.83 | 85,315,231.76 |
无形资产摊销 | 34,589,150.32 | 28,816,962.96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94,468,453.17 | 71,090,012.97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014,327.31 | 29,466,420.85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22,061.83 | 32,029,470.27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0,149,792.26 | 104,280,894.81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40,972,211.42 | 415,959,764.64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509,207.85 | -13,018,161.34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67,047,935.73 | -107,832,351.18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467,346.61 | -90,166,711.31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81,122,529.03 | -670,558,066.92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863,643,295.63 | -2,601,714,396.96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1,190,671,469.30 | -2,557,436,633.51 |
其他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3,254,577.92 | -1,643,297,062.88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3,026,199,761.97 | 5,754,181,753.59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5,754,181,753.59 | 5,191,105,456.8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727,981,991.62 | 563,076,296.74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其中: |
其他说明: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单位:元
金额 | |
其中: | |
其中: | |
加:以前期间处置子公司于本期收到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32,968,255.41 |
其中: | |
皮山县日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宁海新电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968,255.41 |
处置子公司收到的现金净额 | 32,968,255.41 |
其他说明: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3,026,199,761.97 | 5,754,181,753.59 |
其中:库存现金 | 112,241.05 | 141,182.6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3,024,747,169.96 | 5,736,212,212.56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1,340,350.96 | 17,828,358.40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26,199,761.97 | 5,754,181,753.59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理由 |
其他说明:
(7) 其他重大活动说明
80、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年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81、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381,277,858.58 |
其中:美元 | 99,743,462.56 | 7.1884 | 716,995,906.29 |
欧元 | 43,365,190.09 | 7.5257 | 326,353,411.04 |
港币 | 6,903.20 | 0.9260 | 6,392.39 |
澳元 | 45,656,514.13 | 4.5070 | 205,773,909.21 |
韩元 | 3,024,647,707.00 | 0.0049 | 14,820,773.77 |
墨西哥比索 | 37,194,578.80 | 0.3498 | 13,010,663.65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832,517.47 | 1.6199 | 2,968,495.05 |
新加坡元 | 44,178.55 | 5.3214 | 235,091.74 |
越南盾 | 191,658,740,415.00 | 0.0003 | 57,497,622.12 |
坚戈 | 359,677,691.62 | 0.0139 | 4,999,519.91 |
印度卢比 | 12,870,747.96 | 0.0854 | 1,099,161.88 |
日元 | 286,112,470.00 | 0.046233 | 13,227,837.83 |
尼泊尔卢比 | 72,354,458.75 | 0.0534 | 3,863,728.12 |
英镑 | 1,641,929.48 | 9.0765 | 14,902,972.93 |
加元 | 151.53 | 5.0498 | 765.20 |
菲律宾比索 | 8,670.00 | 0.1263 | 1,095.02 |
泰铢 | 114,715.05 | 0.2126 | 24,388.42 |
乌克兰格里夫纳 | 207.46 | 0.1708 | 35.43 |
孟加拉塔卡 | 76,661,588.43 | 0.0597 | 4,576,696.83 |
离岸人民币 | 937,963.42 | 0.9802 | 919,391.75 |
应收账款 | —— | —— | 1,742,356,323.74 |
其中:美元 | 143,186,873.03 | 7.1884 | 1,029,284,518.07 |
欧元 | 82,262,417.91 | 7.5257 | 619,082,278.49 |
澳元 | 7,097,853.51 | 4.5070 | 31,990,025.78 |
韩元 | 2,245,563,258.00 | 0.0049 | 11,003,259.97 |
墨西哥比索 | 6,424,297.96 | 0.3498 | 2,247,219.4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810.70 | 1.6199 | 1,313.25 |
越南盾 | 36,384,224,860.00 | 0.0003 | 10,915,267.45 |
英镑 | 4,168,175.10 | 9.0765 | 37,832,441.30 |
其他应收款 | —— | —— | 180,758,354.33 |
其中:美元 | 4,136,528.16 | 7.1884 | 29,735,019.03 |
欧元 | 3,376,269.48 | 7.5257 | 25,408,791.24 |
澳元 | 13,183,108.57 | 4.5070 | 59,416,270.32 |
韩元 | 9,000,000.00 | 0.0049 | 44,100.00 |
墨西哥比索 | 3,311,420.47 | 0.3498 | 1,158,334.89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282,154.24 | 1.6199 | 2,076,961.65 |
新加坡元 | 8,830.00 | 5.3214 | 46,987.96 |
越南盾 | 208,514,969,658.00 | 0.0003 | 62,554,490.89 |
印度卢比 | 1,845,633.51 | 0.0854 | 157,617.10 |
日元 | 3,456,000.00 | 0.046233 | 159,781.25 |
应付账款 | —— | —— | 154,870,010.09 |
其中:美元 | 11,603,662.80 | 7.1884 | 83,411,769.68 |
欧元 | 2,881,892.80 | 7.5257 | 21,688,260.68 |
港币 | 8,700.00 | 0.9260 | 8,056.20 |
澳元 | 952,240.27 | 4.5070 | 4,291,746.90 |
韩元 | 39,808,982.00 | 0.0049 | 195,064.01 |
墨西哥比索 | 89,294,498.91 | 0.3498 | 31,235,215.73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1,189,804.34 | 1.6199 | 1,927,364.06 |
新加坡元 | 2,701.57 | 5.3214 | 14,376.13 |
越南盾 | 38,459,837,907.00 | 0.0003 | 11,537,951.37 |
坚戈 | 108,740.00 | 0.0139 | 1,511.49 |
尼泊尔卢比 | 1,227,900.00 | 0.0534 | 65,569.86 |
英镑 | 33,898.49 | 9.0765 | 307,679.65 |
乌克兰格里夫纳 | 1,085,739.66 | 0.1708 | 185,444.33 |
其他应付款 | —— | —— | 272,658,578.87 |
其中:美元 | 33,800,427.28 | 7.1884 | 242,970,991.47 |
欧元 | 2,609,363.73 | 7.5257 | 19,637,288.60 |
澳元 | 51,349.32 | 4.5070 | 231,431.38 |
韩元 | 220,720.00 | 0.0049 | 1,081.53 |
墨西哥比索 | 1,380,286.62 | 0.3498 | 482,824.24 |
马来西亚林吉特 | 72,921.10 | 1.6199 | 118,124.89 |
新加坡元 | 15,705.68 | 5.3214 | 83,576.20 |
越南盾 | 6,562,350,603.00 | 0.0003 | 1,968,705.18 |
坚戈 | 124,134,000.00 | 0.0139 | 1,725,462.60 |
印度卢比 | 253,208.63 | 0.0854 | 21,624.02 |
日元 | 367,819.00 | 0.046233 | 17,005.37 |
尼泊尔卢比 | 358,928.00 | 0.0534 | 19,166.76 |
英镑 | 592,607.58 | 9.0765 | 5,378,802.70 |
加元 | 72.86 | 5.0498 | 367.93 |
泰铢 | 10,000.00 | 0.2126 | 2,126.00 |
长期借款 | —— | —— | 195,483,904.21 |
欧元 | 238,272.58 | 7.5257 | 1,793,167.96 |
澳元 | 42,975,535.00 | 4.5070 | 193,690,736.25 |
其他说明: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重要境外经营实体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记账本位币 | 记账本位币的选择依据 |
RISEN SOLAR TECHNOLOGY SDN. BHD. | 马来西亚 | 美元 | 主要业务收支的计价和计算货币 |
82、租赁
(1)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适用 □不适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适用 □不适用
公司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会计政策详见附注三、(三十七)租赁。计入当期损益的短期租赁费用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金额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短期租赁费用 | 7,511,933.47 |
选择简化处理方法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321,909.30 |
涉及售后租回交易的情况公司售后回租业务不满足销售,实质上为抵押借款。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单位:元
项目 | 合计 |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和利息所支付的现金 | 344,841,822.73 |
支付的按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付款额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付款额 | 6,337,732.95 |
(2)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租赁收入 | 其中: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租赁收入 | 6,530,076.45 | |
合计 | 6,530,076.45 |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销售损益 | 融资收益 |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相关的收入 |
未来五年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每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
第一年 | 5,885,964.75 | 5,050,697.30 |
第二年 | 5,885,964.75 | 5,050,697.30 |
第三年 | 4,989,964.75 | 4,210,844.09 |
第四年 | 4,989,964.75 | 4,210,844.09 |
第五年 | 4,989,964.75 | 4,210,844.09 |
五年后未折现租赁收款额总额 | 45,898,200.00 | 22,106,930.86 |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83、数据资源
84、其他
八、研发支出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内部开发支出 | 其他 | 确认为无形资产 | 转入当期损益 | |||||
合计 |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项目 | 研发进度 | 预计完成时间 | 预计经济利益产生方式 | 开始资本化的时点 | 开始资本化的具体依据 |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单位:元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减值测试情况 |
2、重要外购在研项目
项目名称 | 预期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 | 资本化或费用化的判断标准和具体依据 |
其他说明:
九、合并范围的变更
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现金流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其他说明: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单位:元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是 ?否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6) 其他说明
2、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 本期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单位:元
被合并方名称 | 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 | 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 | 合并日 | 合并日的确定依据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 | 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收入 | 比较期间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
其他说明:
(2) 合并成本
单位:元
合并成本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账面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账面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面值 | |
--或有对价 |
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元
合并日 | 上期期末 | |
资产: | ||
货币资金 | ||
应收款项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
无形资产 | ||
负债: | ||
借款 | ||
应付款项 | ||
净资产 |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
取得的净资产 |
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合并方的或有负债:
其他说明:
3、反向购买
交易基本信息、交易构成反向购买的依据、上市公司保留的资产、负债是否构成业务及其依据、合并成本的确定、按照权益性交易处理时调整权益的金额及其计算:
4、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是 □否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价款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比例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处置方式 | 丧失控制权的时点 | 丧失控制权时点的判断依据 | 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合并财务报表层面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 | 丧失控制权之日剩余股权的比例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账面价值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的公允价值 | 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剩余股权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丧失控制权之日合并财务报表层面剩余股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及主要假设 | 与原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损益或留存收益的金额 |
河源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50,000.00 | 100.00% | 转让 | 2024年11月25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4,815,824.95 | 0.00% | 5,165,824.95 | 不适用 | |||
宁升新能源(龙川)有限公司 | 100.00% | 转让 | 2024年11月25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0.00% | 不适用 | ||||||
宁升新能源(东源)有限公司 | 100.00% | 转让 | 2024年11月25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0.00% | 不适用 | ||||||
甬升新能源(河源)有限公司 | 100.00% | 转让 | 2024年11月25日 | 工商变更登记 | 0.00% | 不适用 | ||||||
广西 | 1,650 | 100.0 | 转让 | 2024 | 工商 | 2,435 | 0.00% | - | 不适 |
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000.00 | 0% | 年03月15日 | 变更登记 | ,169.58 | 785,169.58 | 用 |
其他说明:
宁升新能源(龙川)有限公司、宁升新能源(东源)有限公司、甬升新能源(河源)有限公司为河源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的子公司,股权处置价款在河源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汇总列示。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是 ?否
5、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名称 | 变更原因 |
河源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源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浙江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黔西南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黔西南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Risen Energy Storage, LLC
Risen Energy Storage, LLC | 新设子公司 |
广州宁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广州宁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新设子公司 |
SYL (Australia) Battery Pty Ltd
SYL (Australia) Battery Pty Ltd | 新设子公司 |
河南内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内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浙江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浙江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盘州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盘州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鄢陵县瑞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鄢陵县瑞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崇左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崇左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黔西南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黔西南宁能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梧州市中力芯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梧州市中力芯电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桂林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昇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黔西南甬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黔西南甬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曲靖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曲靖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临汾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临汾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通许县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通许县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六盘水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六盘水昇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毕节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毕节昇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桂林宁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桂林宁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南阳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阳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河南阳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河南阳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祁门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祁门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南阳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龙山县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龙山县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淅川县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淅川县瑞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咸阳点点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咸阳点点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凤凰县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凤凰县甬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西畴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西畴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景谷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景谷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商洛点点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商洛点点云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昆山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昆山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镇江市欣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镇江市欣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驻马店舆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驻马店舆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柴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柴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南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南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甬升(济南)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甬升(济南)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黄山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黄山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鄱阳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鄱阳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甬升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甬升新能源(陆丰)有限公司 | 注销 |
崇仁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崇仁县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九江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九江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四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四平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甬升新能源(宣威)有限公司
甬升新能源(宣威)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升新能源(梅州)有限公司
宁升新能源(梅州)有限公司 | 注销 |
福建福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福建福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杭州永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杭州永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青海光茂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青海光茂新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市艾卡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艾卡达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市宇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宇耀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市宇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宁波市宇捷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佳仁科技有限公司
宁波佳仁科技有限公司 | 注销 |
Risen Energy EPC Pty Ltd
Risen Energy EPC Pty Ltd | 注销 |
滁州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滁州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滁州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滁州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嘉兴鑫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嘉兴鑫能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波奉化锦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波奉化锦胜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宁夏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宁夏宁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中卫东方天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中卫东方天得新能源有限公司 | 注销 |
6、其他
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东方日升(宁波)半导体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电子材料制造;半导体、光伏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安徽 | 安徽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内蒙古 | 内蒙古 | 电子材料制造;半导体、光伏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215,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内蒙古 | 内蒙古 |
非金属矿物制品及常用有色金属冶炼、制造、销售;电子材料制造;半导体、光伏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0,000,000.00 | 内蒙古 | 内蒙古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新材料技术研发;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太 | 100.00% | 投资设立 |
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智能家居设备、太阳能光伏技术等研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 | 9,062.00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ENERGY (HONGKONG) CO., LIMITED | 871,836,712.24 | 香港 | 香港 | 贸易、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0.71 | 美国 | 美国 | 组件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Dritte Solarinvest GmbH | 2,549,772.00 | 德国 | 德国 | 太阳能电池组件、灯具等销售服务以及太阳能电站开发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MANUFACTURA S.A.DE C.V | 212,481,000.00 | 墨西哥 | 墨西哥 | 光电子器件、户用终端系统、太阳能电池组件及其配套产品研发、生产、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Mexico, S.A. DE C.V. | 119,575.00 | 墨西哥 | 墨西哥 | 贸易、投资 | 7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Project, S.A. DE C.V. | 119,575.00 | 墨西哥 | 墨西哥 | 设计、建造、运营太阳能光伏电站 | 100.00% | 投资设立 | |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 675,737,600.00 | 香港 | 香港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0 | 安徽 | 安徽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太阳能电池、组件、户用系统销售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00,000,000.00 | 江苏 | 江苏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785,000,000.00 | 河南 | 河南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收购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电力项目开发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1,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商务服务业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销售;技术服务、开发、咨询等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内蒙古 | 内蒙古 | 销售太阳能电池、太阳能系列产品。 | 100.00% | 收购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新能源科技研发、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湖北 | 湖北 | 农业 | 51.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硅太阳能电池片和组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上海 | 上海 | 融资租赁业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电子材料制造;半导体、光伏器件专用设备制造销售等 | 100.00% | 收购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30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锂离子电池 (含聚合物) 和电池模数 (系数)的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双一力(天 | 115,300,00 | 天津 | 天津 | 锂离子电池 | 100.00% | 投资设立 |
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0.00 | (含聚合物)、锂电池配套产品设计、开发、制造、销售并提供相关技术咨询和服务 | |||||
浙江博鑫投资有限公司 | 60,000,000.00 | 浙江 | 浙江 | 投资 | 100.00% | 投资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其他说明: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其他说明: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的情况说明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单位:元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
差额 |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3、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省常州市 | 江苏省常州市 | EVA薄膜生产 | 14.27% | 权益法 |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持有20%以下表决权但具有重大影响,或者持有20%或以上表决权但不具有重大影响的依据: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流动资产 | ||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非流动资产 | ||
资产合计 | ||
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 | ||
负债合计 | ||
少数股东权益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
存在公开报价的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
财务费用 | ||
所得税费用 | ||
净利润 |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流动资产 | 3,165,474,685.20 | 4,536,621,381.12 |
非流动资产 | 1,243,873,008.88 | 1,173,639,235.63 |
资产合计 | 4,409,347,694.08 | 5,710,260,616.75 |
流动负债 | 1,379,182,361.22 | 2,563,550,226.56 |
非流动负债 | 256,124,136.40 | 311,841,920.25 |
负债合计 | 1,635,306,497.62 | 2,875,392,146.81 |
少数股东权益 |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774,041,196.46 | 2,834,868,469.94 |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 | 395,719,750.72 | 398,123,258.18 |
调整事项 | ||
--商誉 |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
--其他 | ||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 | 747,438,306.34 | 756,100,168.42 |
存在公开报价的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公允价值 | ||
营业收入 | 3,789,437,180.82 | 5,835,434,993.13 |
净利润 | -74,545,103.46 | 153,640,501.89 |
终止经营的净利润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74,545,103.46 | 153,640,501.89 |
本年度收到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 |
其他说明: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单位:元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57,436,513.59 | 52,374,140.99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5,062,372.60 | -33,586,428.54 |
--综合收益总额 | 5,062,372.60 | -33,586,428.54 |
联营企业: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其他说明: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单位:元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 | 累积未确认前期累计的损失 | 本期未确认的损失(或本期分享的净利润) | 本期末累积未确认的损失 |
其他说明: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4、重要的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享有的份额 | |
直接 | 间接 |
在共同经营中的持股比例或享有的份额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共同经营为单独主体的,分类为共同经营的依据:
其他说明: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6、其他
十一、政府补助
1、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536,003,587.67 | 172,463,788.40 | 170,613,211.86 | 537,854,164.21 | |||
合计 | 536,003,587.67 | 172,463,788.40 | 170,613,211.86 | 537,854,164.21 |
注1:本期冲减成本费用金额,其中:冲减财务费用13,850,500.00元。
3、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会计科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其他收益 | 280,311,187.40 | 333,013,753.05 |
其他说明
十二、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款项、应付款项等,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流动风险和市场风险(主要为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
(一)金融工具产生的各类风险
1.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管理层已制定适当的信用政策,并且不断监察信用风险的敞口。
本集团其他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于交易对手违约,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除附注十三/(一)所载本集团作出的财务担保外,本集团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集团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
本集团持有的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国有控股银行和其他大中型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管理层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本集团的政策是根据各知名金融机构的市场信誉、经营规模及财务背景来控制存放当中的存款金额,以限制对任何单个金融机构的信用风险
金额。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资产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利用账龄来评估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减值损失。本集团的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涉及大量客户,账龄信息可以反映这些客户对于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的偿付能力和坏账风险。截止2024年12月31日,相关资产的账面余额与预期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应收票据 | 438,287,458.70 | 60,000.00 |
应收账款 | 5,415,764,070.93 | 972,915,633.32 |
其他应收款 | 1,148,401,528.17 | 509,901,897.94 |
长期应收款(含一年内到期的款项) | 82,569,459.44 | 8,194,024.59 |
合计 | 7,085,022,517.24 | 1,491,071,555.85 |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对外提供财务担保合同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十三、(一)。本公司管理层评估了担保项下相关借款的逾期情况、相关借款人的财务状况及其所处行业的经济形势,认为自该部分财务担保合同初始确认后,相关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因此,本公司按照相当于上述财务担保合同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报告期内,本公司的评估方式与重大假设并未发生变化。
2.市场风险
(1)汇率风险
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欧元、美元和港澳元)存在一定的汇率风险。本集团财务部门负责监控公司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汇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
(2)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集团财务部门持续监控公司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2、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单位:元
项目 | 与被套期项目以及套期工具相关账面价值 | 已确认的被套期项目账面价值中所包含的被套期项目累计公允价值套期调整 | 套期有效性和套期无效部分来源 | 套期会计对公司的财务报表相关影响 |
套期风险类型 | ||||
套期类别 |
其他说明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3、金融资产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继续涉入的资产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十三、公允价值的披露
1、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31,471,377.93 | 31,471,377.93 | ||
(2)权益工具投资 | 19,236,000.00 | 19,236,000.00 | ||
(3)衍生金融资产 | 12,235,377.93 | 12,235,377.93 | ||
应收款项融资 | 84,677,817.14 | 84,677,817.14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7,042,000.00 | 27,042,000.00 | ||
资产合计 | 116,149,195.07 | 27,042,000.00 | 143,191,195.07 |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小计 | 31,516,995.11 | 31,516,995.11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516,995.11 | 31,516,995.11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 -- | -- | -- |
2、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1)在计量日以公开报价的远期外汇牌价确定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2)在计量日以公开报价的股票价格确定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
3、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4、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5、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6、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本公司上述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在本年度未发生各层次之间的转换。
7、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本公司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在本年度未发生变更。
8、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应收款项、短期借款、应付款项、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和长期借款、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上述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其他
十四、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
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林海峰先生。其他说明:
名称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持股数 |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 本公司任职 |
林海峰 | 282,998,377.00 | 24.82% | 董事长 |
2、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十(一)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十(三)在合营安排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斯威克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常州永辉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本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子公司 |
其他说明:
4、其他关联方情况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其他说明:
5、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 | 上期发生额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53,967,885.18 | 1,600,000,000.00 | 否 | 417,585,571.36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223,989,814.78 | 392,686,305.75 |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97,651,499.32 | 164,250,476.23 | ||
合计 | —— | 575,609,199.28 | 1,600,000,000.00 | 974,522,353.34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4,138,296.65 | 1,849,318.41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6,483,096.66 | |
常州市金坛景维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线上电站运维及融资租赁 | 394,069.24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电站EPC | 18,151.88 | 476,263,846.36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电站EPC | 6,919,275.90 | 562,921,206.71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电站运维、电站EPC | 499,926.67 | 43,556,965.59 |
合计 | —— | 18,058,747.76 | 1,084,985,406.31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受托/承包资产类型 | 受托/承包起始日 | 受托/承包终止日 | 托管收益/承包收益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收益/承包收益 |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单位:元
委托方/出包方名称 | 受托方/承包方名称 | 委托/出包资产类型 | 委托/出包起始日 | 委托/出包终止日 | 托管费/出包费定价依据 | 本期确认的托管费/出包费 |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单位:元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单位:元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元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单位:元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元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拆出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单位:元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8) 其他关联交易
6、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安徽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 | 31,119,627.19 | 3,085,466.61 | 53,517,875.68 | 2,675,893.79 |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655,995.38 | 5,498,877.91 | 164,684,468.33 | 8,234,223.42 | |
郑州市郑东新区永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 88,588,903.87 | 8,857,928.34 | 153,546,942.51 | 7,677,347.13 | |
应收票据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36,265,095.50 |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483,817.47 |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368,707.00 | ||||
其他应收款 | 甬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2,722.87 | 136.14 |
(2) 应付项目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9,470,000.15 | 22,512,950.30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104,328,938.28 | 141,075,769.15 | |
宿迁威科新材料有限公司 | 45,921,949.27 | 66,743,438.35 | |
应付票据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221,432.96 | |
其他流动负债 | 常州斯威克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 | 31,274,159.19 |
义乌威克新材料有限公司 | 25,135,158.40 |
7、关联方承诺
8、其他
十五、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对象类别 | 本期授予 | 本期行权 | 本期解锁 | 本期失效 |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数量 | 金额 |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24日、2024年5月27日、2024年6月14日召开了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绩效管理委员会2024年度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的议案》。公司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所有考核目标均未能达成,员工持股计划无法解锁,考虑到参与员工的资金占用成本,为了更好地维护公司、股东和员工的利益,经慎重考虑,决定提前终止2021年员工持股计划。
2、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对于授予的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对于授予的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期权等权益工具,采用期权定价模型等确定其公允价值,选用的期权定价模型考虑以下因素:(1)期权的行权价格;(2)期权的有效期;(3)标的股份的现行价格;(4)股价预计波动率;(5)股份的预计股利;(6)期权有效期内的无风险利率。 在确定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时,考虑股份支付协议规定的可行权条件中的市场条件和非可行权条件的影响。股份支付存在非可行权条件的,只要职工或其他方满足了所有可行权条件中的非市场条件(如服务期限等),即确认已得到服务相对应的成本费用。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不适用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无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0.00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0.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0.00 |
其他说明:
3、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5、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6、其他
十六、承诺及或有事项
1、重要承诺事项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承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为子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4,676,690.70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88,353.93万元;子公司为本公司已审批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849,5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5,731.71万元;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0.00万元,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56.71万元;本公司以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的抵押额度为人民币185,607.00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42,253.00万元;子公司以不动产权作为抵押的抵押额度为人民币44,088.00万元,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0,377.00万元;
其中重大承诺事项如下:
1.本公司2021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市分行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6,036.00万元;
2.本公司2022年与中广核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6,750.32万元;
3.本公司2022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0万元;
4.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975.00万元,该担保事项于2025年1月17日解除;
5.本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5,700.00万元;
6.本公司2023年与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1,73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8,704.16万元;
7.本公司2023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54,000.00万元;
8.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9,976.59万元;
9.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明光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6,570.91万元;
10.本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3,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同时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23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质押合同,以该公司拥有的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质押给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42,000.00万元;
11.本公司2023年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1,868.84万元;
12.本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0,000.00万元;
13.本公司2023年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64.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7,298.00万元;
14.本公司2023年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甬升新能源(忻州)有限公司、甬升(泰安)光伏新能源有限公司、玉林昊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4,6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23,320.54万元;
15.本公司2024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吉安昇升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6,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55,525.86万元;
16.本公司2024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5,000.00万元;
17.本公司2024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5,000.00万元;
18.本公司2024年与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龙蟠路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5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4,740.00万元;
19.本公司2024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8,670.50万元;
20.本公司2024年与招商局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芮城云升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1,2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9,200.00万元;
21.本公司2024年与华润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肇源县旭辉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8,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54,000.00万元;
22.本公司2024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9,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14,053.19万元;
23.本公司2024年与交银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1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21,690.00万元;
24.本公司2024年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滁州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子公司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4,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24,000.00万元;
25.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2年与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9,000.00万元;
26.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38,050.00万元;
27.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8,951.65万元;
28.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9,800.06万元,该担保事项于2025年3月29日解除;
29.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0.00万元;
30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4年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5,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9,700.00万元;
31.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2024年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本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11,500.00万元;
32.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2023年与浙江浙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宁波北仑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池州市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池州瑞升能源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新沂协鑫光伏电力有限公司、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2024年12月31日,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756.71万元;
33.本公司以位于梅桥区块不动产权(浙(2019)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04476号)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进行抵押借款,抵押时间为2024年9月5日至2029年9月4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49,939.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49,939.00万元;
34.本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宁波分行进行借款,以子公司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位于水南路1号的不动产权(苏(2020)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27475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76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1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2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24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5848号、苏(2022)金坛区不动产权第0096036号)作为抵押,抵押日期为2022年6月8日至2027年6月7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4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4,980.00万元;
35.本公司以位于梅林街道兴科中路1号的不动产权(浙(2022)宁海县不动产权第0027454号)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进行抵押借款,抵押时间为2023年1月19日至2028年1月18日,抵押额度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38,050.00万元;
除存在上述重大承诺事项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承诺事项。
2、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1.ライセンエネルギー株式会社(RisenEnergyInc.)与株式会社エコ革(Ecokaku)合同纠纷案
2023年2月7日,RisenEnergyInc.(以下简称“东方日升日本公司”)收到株式会社エコ革(Ecokaku)(以下简称“Ecokaku”)寄送的诉状和传票,其向东京地方裁判所起诉,要求:1、主请求:(1)东方日升日本公司应向Ecokaku支付379,332,255.00日元,并按照每年3%的比例支付自2022年3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为止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东方日升日本公司承担。2、次要请求:(1)东方日升日本公司应向Ecokaku支付165,957,066.00日元,并按照每年3%的比例支付自2022年3月8日起至付清之日为止的利息;(2)诉讼费用由东方日升日本公司承担。
2024年11月1日,东京地方裁判所第12部作出令和5年第2257号判决,判决如下:驳回Ecokaku全部诉讼请求。
截止目前,Ecokaku已提起上诉,本公司尚未收到法院通知。本公司判断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2.东方日升与FOCUSFUTURAHOLDINGPARTICIPA??ESS.A.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1年7月14日,FOCUSFUTURAHOLDINGPARTICIPA??ESS.A.(以下简称“FOCUS”)至国际商会国际仲裁法院(以下简称"ICC")起诉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日升”),主张其受到的损失超过70,000,000.00美金且会持续增加,要求仲裁庭裁决东方日升违约并赔偿FOCUS因东方日升违约所导致的损失及支付ICC裁决前和裁决后的利息,并承担全部仲裁费用。
2023年2月,ICC开庭审理本案。
2023年9月26日,东方日升收到代理律师转发的ICC裁决书邮件,裁定如下:1、东方日升须向FOCUS支付57,124,288.16美元的直接损失赔偿金;2、自2021年11月30日起,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法律及规则》第5004条的规定,上述裁决给FOCUS的金额应按9%的法定利率支付裁决前利息;3、东方日升须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法律及规则》第5004条的规定,按照9%的法定利率,向FOCUS支付上述金额的裁决后利息,该利息应继续累计,直到被东方日升支付之日止;4、东方日升向FOCUS支付5,000,000.00美元作为法律费用和开支的补偿,以及170,000.00美元作为仲裁费用的分摊,根据《纽约州民事诉讼法律及规则》第5004条,自本最终裁决通知双方后28天起,上述裁决的金额应按9%的法定利率计息。
2023年12月19日,东方日升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起撤销裁决的诉讼申请,法院已经受理。
2024年6月11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判决,驳回了东方日升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的请求,支持了Focus认可裁决的请求。
2024年6月18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作出了本案的更正判决,明确了仲裁裁决的具体金额,以及后续的利息计算方式。东方日升就其中的计算错误,向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提交了更正申请。
2024年7月12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认可仲裁裁决的判决生效。
2024年7月17日,美国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再次作出本案的更正判决,支持了东方日升提出的更正申请。
2024年9月3日,当事方就仲裁裁决结果达成《和解协议》,目前和解协议正在执行过程中。
3.东方日升与上海神舟电力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8年6月4日,东方日升至宁波中院起诉上海神舟电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神舟”),要求:上海神舟支付合同货款50,142,685.08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142,685.08元为本金,按照0.08%/天,自2016年4月18日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止)。
2018年11月16日,上海神舟提起反诉,要求:东方日升对其所交付产品中存在质量问题的光伏组件予以维修;对不能维修及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的组件予以更换;若不能更换,按合同约定价格,上海神舟相应减少价款支付;同时,东方日升承担设备拆装费用和全部产品质量检测费用。同时,上海神舟向法院申请对全部涉案产品进行质量鉴定。
2018年11月22日,宁波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并受理了上海神舟的反诉。
2019年1月2日,宁波中院再次开庭审理了本案。
2019年10月23日,宁波中院作出(2018)浙02民初94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上海神舟支付50,142,685.08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142,685.08元为基数自2016年4月18日起按照年利率24%计算至货款实际支付日止)。
2019年11月20日,上海神舟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0年2月3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9)浙民终174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0年3月4日,东方日升向宁波中院申请强制执行上海神舟。
2020年7月31日,上海神舟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最高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受理了再审案件,案号为2020最高法申4697号。
2020年10月13日,宁波中院签发限制消费令,对上海神舟法定代表人常建华和董事彭震采取了限制高消费措施。
2020年11月,宁波中院委托评估机构对上海神舟持有的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有限公司75%的股权进行评估。
2021年6月30日,宁波中院认为上海神舟法定代表人常建华,时任上海神舟董事兼总经理职务的实际控制人彭震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宁波市公安局鄞州分局认为案件符合刑事立案标准,对该案立案侦查。
2021年7月,宁波中院对上海神舟持有的海南海神航天新能源有限公司75%股权进行了司法拍卖,最终拍得34,845,090元。
2022年12月26日,东方日升、上饶沃祥商务咨询中心、彭震就上海神舟的尚欠款项签订《和解协议》。2023年11月21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89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神舟破产清算。
2023年11月23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89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天寅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并于2023年11月23日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上进行了公告。东方日升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于2023年12月28日收到管理人签发的《债权核定通知书》,认定东方日升对神舟公司普通债权部分金额为78,979,038.65元、劣后债权部分金额为21,050,008.41元。
2024年1月5日,东方日升参加了上海神舟破产清算案件的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2024年3月5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沪03破893号之二民事裁定书,确认了华能天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等9位债权人对上海神舟的债权,其中,确认东方日升对神舟公司普通债权部分金额为78,979,038.65元、劣后债权部分金额为21,050,008.41元。
截至目前,本案总计已执行到位62,679,933.48元,剩余款项仍在执行过程中。
4.东方日升与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案
2020年6月22日,东方日升至宁波中院起诉延安必康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安必康”),要求:1、延安必康向东方日升支付逾期返还交易意向金的违约金1,976万元;2、延安必康向东方日升返还交易意向金46,347,935元及计算至实际支付之日的逾期付款违约金(暂计至2020年6月8日为805.5万元),各项总计为74,162,935元。
2020年10月22日,宁波中院开庭审理了本案。
2021年9月1日,宁波中院作出(2020)浙02民初6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延安必康返还东方日升交易意向金3,000万元并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自2018年9月6日起至2018年12月18日止以38,000万元为本金按0.05%/天计算的逾期返还违约金,以及自2018年12月19日起至实际支付日止以3,000万元为本金按0.05%/天计算的逾期返还违约金)。
2021年9月17日,延安必康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1年12月8日,二审期间延安必康委托其关联公司代为向东方日升支付了3,000万元。
2021年12月21日,浙江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21)浙民终147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2年2月8日,东方日升向宁波中院申请强制执行延安必康,法院已立案受理。
2022年4月14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立案审查延安必康的再审申请。
2022年6月29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延安必康的再审申请。
2023年5月11日,延安必康向陕西省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预重整申请。法院经过听证,于2023年5月12日作出(2023)陕06破申3号决定书,决定对延安必康进行预重整。2023年5月15日,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3)陕06破申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陕西摩达律师事务所担任延安必康破产预重整一案临时管理人。东方日升依法向管理人申报了债权。
截至目前,该案本金已收回。
5.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升公司”)、伊金霍洛旗宁升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升公司”)与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2024年1月12日,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电气”)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升电力”)、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升公司”)、伊金霍洛旗宁升太阳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升公司”),要求:1、判决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856,106.15元,利息1,636,760.82元(以23,856,106.15元为基数,按照计息期间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9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工程款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暂合计29,452,866.97元;2、判决确认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款23,856,106.15元范围内就东方日升天骄绿能15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3、判决伊金霍洛旗宁升太阳能有
限公司对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4、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由日升电力、耀升公司、宁升公司承担。
2024年3月8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进行了开庭审理,上海电气向法院提交变更申请书,请求:1、将第1项诉讼请求由”判决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23,856,106.15元,利息1,636,760.82元(以23,856,106.15元为基数,按照计息期间适用的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2年1月9日起暂计算至2023年11月19日,2023年11月19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工程款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暂合计29,452,866.97元“变更为”判决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伊金霍洛旗耀升太阳能有限公司向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支付工程款36,701,407.2元,利息2,216,616.61元(以23,856,106.15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9日起算,以4,064,992.1元为基数自2024年1月8日起算,以8,780,308.95元为基数自2023年1月8日起算;均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4年2月19日,2024年2月19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付清之日),暂合计38,918,023.81元。2、将第2项诉讼请求由“判决确认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款23,856,106.15元范围内就东方日升天骄绿能15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变更为“判决确认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工程款36,701,407.2元范围内就东方日升天骄绿能15万千瓦采煤沉陷区生态治理光伏发电示范项目工程折价或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2024年5月10日,日升电力向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提起反诉,要求:1.判令上海电气向日升电力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及工期延误损失计人民币13,583,645元;2.判令上海电气承担质量缺陷的消缺费用暂计人民币10,665,179元;3.判令上海电气向日升电力移交案涉项目全套施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4.判令由上海电气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2024年6月14日,伊金霍洛旗人民法院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2024年7月23日收到一审判决,判决内容:“一、本诉被告(反诉原告)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上海电气工程款31,701,407.19元(包括未付工程款19,356,106.14元、建安质保金4064992.1元、设备质保金8,280,308.95元)及利息1,821,580.16元(1.以19,356,106.14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9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4年2月19日为1,478,143.64元,2024年2月20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工程款本息付清之日;2.以4,064,992.1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9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4年2月19日为16,137.46元,2024年2月20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工程款本息付清之日;3.以8,280,308.95元为基数自2022年1月9日起算,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暂计算至2024年2月19日为327,299.06元,2024年2月20日以后的利息连续计算至工程款本息付清之日),暂合计33,522,987.35元。二、被告耀升公司不承担给付责任;三、被告宁升公司不承担法律责任;四、驳回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上海电气的其他诉讼请求;五、驳回反诉原告(本诉被告)东方日升的反诉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案案件受理费239,515.32元,由本诉原告上海电气负担36,882元,由本诉被告东方日升负担202,633.32元,保全费5,000元,由本诉被告东方日升负担。反诉案件受理费减半收取81,522.06元,由反诉原告东方日升承担。
2024年8月7日,日升电力提起上诉:
上诉请求:1、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依法改判日升电力无需向上海电气支付工程款(含质保金)31,701,407.19元或发回重审;2、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一项,依法改判日升电力无需向上海电气支付利息1,821,580.16元或发回重审;3、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依法改判上海电气向日升电力支付工期延误违约金及工期延误损失计人民币13,583,645元或发回重审;4、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依法改判上海电气承担质量缺陷的消缺费用暂计人民币10,665,179元(具体以司法鉴定金额为准)或发回重审;5、撤销一审《民事判决书》第五项,依法改判上海电气向日升电力移交案涉项目全套施工资料及全套竣工资料或发回重审;6、本案一、二审诉讼费用全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4年11月7日,二审开庭。
2024年11月18日,根据庭审要求对开庭所列争议焦点提供书面代理意见。
2024年11月27日,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25年1月3日,日升电力已向上海电气支付工程本金及截止2024年12月18日的利息共计34,612,701.47元。
6.东方日升与hanwasultionscoporation德国专利侵权纠纷案
2024年3月18日,东方日升收到德国杜塞尔多夫法院的起诉状,宣称是hanwasolutionscoporation公司(以下简称“hanwa”)对东方日升及在德国的三家下属子公司在德国地区销售的部分产品侵犯其专利权,要求判定东方日升及在德国的三家下属子公司侵犯其专利权(EP2220689B1专利),请求停止侵权,支付侵权损害赔偿费,召回侵权产品,承担召回侵权产品的费用,同时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合理费用。2024年7月25日,双方达成专利许可,各自撤回在法院或者欧专局的司法行政程序,本案已经结案。
7.MeridianumSoleS.r.l.(以下简称“‘Meridianum”)诉RISENENERGYSINGAPOREHOLDINGPTE.LTD.和SpvApulia2002s.r.l.(以下简称“SpvApulia”)股权转让纠纷案
2024年7月Meridianum起诉日升新加坡和SpvApulia(共同被告),其诉由是2023年9月至2024年3月之间双方虽然没有签订最终的股权转让协议,但是应当认定股权协定已经达成。起诉状中诉求:1)日升新加坡将项目公司股权转让给开发商;2)或者赔偿开发商前期项目开发全部损失共计3,820,000.00欧元;3)承担本案全部诉讼费。
2024年11月,日升新加坡从法院取得正式文书。
2024年12月12日,日升新加坡向法院提交应诉函。
2024年12月18日,日升新加坡委托Dentons代理本案,并完成了对律所的相关授权文件。
2025年2月,Dentons律所将代理东方日升向法庭应诉。
8.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与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3年9月11日,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至无锡市梁溪区人民法院起诉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要求:1、解除双方签订的产品采购合同及变更协议;2、宁波新材料公司支付货款12413946元及利息损失;3、支付仓储费450446元;4、支付合同外货款183996元;5、支付发货欠款550886元;6、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2024年1月29月,该案开庭审理。
2024年3月6日,法院作出民事判决书,判决: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预付货款11,172,551.76元并赔偿利息损失(自2023年5月30日起实际给付之日止,以11,172,551.76元为基数,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上浮50%计算);2、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支付欠付货款506,716.45元;3、驳回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如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2024年3月22日,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提起上诉。
2024年5月21日,该案二审开庭审理。
2024年7月4日,该案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目前,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已支付货款、案件受理费、利息,合计13,705,674.42元。原合同未履行部分,江苏钢易橙科技有限公司按月交付。
9.东方日升与山能中通(宁夏)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物资”)、山能(宁夏)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能能源”)买卖合同纠纷案
2024年11月27日,因山能物资一直未能支付东方日升货款,东方日升屡次沟通未果,东方日升遂诉至宁海县人民法院,诉讼请求如下:1、请求判令山能物资立即向东方日升支付太阳能光伏组件货款12,850,346.95元。2、请求判令山能物资立即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具体如下:(1)以逾期支付金额12,850,346.95元为基数,按照日0.1%计算,自2023年12月9日起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暂计算至2024年11月26日(暂计逾期353日)为4,536,172.47元。(2)因山能物资逾期支付超过15日,山能物资还应按照合同总金额30%的标准向东方日升支付违约金,即3,855,104.09元。
3、请求判令山能能源对山能物资应承担的上述第1项、第2项请求承担连带责任。4、请求判令本案受理费、保全费、保函费等由山能物资、山能能源承担。
2024年12月10日,东方日升收到宁海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立案通知。2024年12月12日,东方日升向宁海县人民法院申请诉前保全。2024年12月13日,东方日升收到宁海县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及《财产保全期限告知书》。目前,案件尚在诉前调解阶段,本公司判断该案不会对本公司造成额外损失,因此未计提预计负债。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
3、其他
十七、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单位:元
项目 | 内容 | 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数 | 无法估计影响数的原因 |
2、利润分配情况
3、销售退回
4、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十八、其他重要事项
1、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单位:元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处理程序 | 受影响的各个比较期间报表项目名称 | 累积影响数 |
(2) 未来适用法
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 批准程序 | 采用未来适用法的原因 |
2、债务重组
3、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2) 其他资产置换
4、年金计划
5、终止经营
单位:元
项目 | 收入 | 费用 | 利润总额 | 所得税费用 | 净利润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终止经营利润 |
其他说明:
6、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本公司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本公司的经营分部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
(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
(2)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
(3)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
本公司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①该经营分部的分部收入占所有分部收入合计的10%或者以上;
②该分部的分部利润(亏损)的绝对额,占所有盈利分部利润合计额或者所有亏损分部亏损合计额的绝对额两者中
较大者的10%或者以上。
按上述会计政策确定的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的对外交易收入合计额占合并总收入的比重未达到75%时,增加报告分部的数量,按下述规定将其他未作为报告分部的经营分部纳入报告分部的范围,直到该比重达到75%:
①将管理层认为披露该经营分部信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有用的经营分部确定为报告分部;
②将该经营分部与一个或一个以上的具有相似经济特征、满足经营分部合并条件的其他经营分部合并,作为一个报
告分部。
分部间转移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与各分部共同使用的资产、相关的费用按照收入比例在不同的分部之间分配。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单位:元
项目 | 光伏制造 | 光伏发电 | 其他 | 分部间抵销 | 合计 |
一.营业收入 | 21,123,353,441.55 | 3,050,298,635.62 | 3,732,443.03 | -3,938,038,244.95 | 20,239,346,275.25 |
其中:对外交易收入 | 17,279,198,144.65 | 2,956,604,366.82 | 3,543,763.78 | 20,239,346,275.25 |
分部间交易收入 | 3,844,155,296.90 | 93,694,268.80 | 188,679.25 | -3,938,038,244.95 | |
二.营业费用 | 21,824,980,481.98 | 3,616,007,496.50 | -1,467,926.04 | -3,531,819,928.91 | 21,907,700,123.53 |
其中:折旧费和摊销费 | 2,015,262,610.86 | 165,997,467.06 | 333,100.11 | 2,181,593,178.03 | |
三.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9,535,324.24 | 5,062,372.60 | -4,472,951.64 | ||
四.信用减值损失 | -16,007,746.94 | -201,680,167.98 | 2,230,222.24 | -215,457,692.68 | |
五.资产减值损失 | -2,343,501,583.31 | -95,262,578.58 | -2,438,764,161.89 | ||
六.利润总额 | -3,989,022,133.09 | -394,568,133.22 | 47,001,059.46 | 330,769,076.18 | -4,005,820,130.67 |
七.所得税费用 | -572,945,755.81 | -24,483,025.66 | 22,015,374.69 | 1,662,905.48 | -573,750,501.30 |
八.净利润 | -3,416,076,377.28 | -370,085,107.56 | 24,985,684.77 | 329,106,170.70 | -3,432,069,629.37 |
九.资产总额 | 35,821,572,340.41 | 13,494,748,499.29 | 774,954,341.21 | -6,997,283,189.58 | 43,093,991,991.33 |
十.负债总额 | 23,953,924,151.97 | 11,249,061,925.90 | 76,713,883.55 | -3,703,933,722.23 | 31,575,766,239.19 |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4) 其他说明
7、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8、其他
十九、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038,669,324.06 | 4,784,564,983.99 |
1至2年 | 1,159,099,828.76 | 172,405,817.64 |
2至3年 | 137,571,438.94 | 238,072,301.50 |
3年以上 | 928,193,406.43 | 929,266,259.15 |
3至4年 | 69,080,006.94 | 135,295,349.57 |
4至5年 | 124,224,476.42 | 228,416,816.83 |
5年以上 | 734,888,923.07 | 565,554,092.75 |
合计 | 4,263,533,998.19 | 6,124,309,362.28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1,888,950.13 | 0.98% | 41,888,950.13 | 100.00% | 210,571,940.19 | 3.44% | 146,558,884.66 | 69.60% | 64,013,055.53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4,221,645,048.06 | 99.02% | 600,769,056.37 | 14.23% | 3,620,875,991.69 | 5,913,737,422.09 | 96.56% | 562,305,357.92 | 9.51% | 5,351,432,064.17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2,875,972,691.56 | 67.46% | 600,769,056.37 | 20.89% | 2,275,203,635.19 | 2,843,732,334.45 | 46.43% | 562,305,357.92 | 19.77% | 2,281,426,976.53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1,345,672,356.50 | 31.56% | 1,345,672,356.50 | 3,070,005,087.64 | 50.13% | 3,070,005,087.64 | ||||
合计 | 4,263,533,998.19 | 100.00% | 642,658,006.50 | 15.07% | 3,620,875,991.69 | 6,124,309,362.28 | 100.00% | 708,864,242.58 | 11.57% | 5,415,445,119.7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41,888,950.13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EE CONSTRUCTION DK APS | 167,949,928.67 | 103,936,873.14 | ||||
REAL GOODS ENERGY TECH INC | 10,299,816.32 | 10,299,816.32 | 10,453,527.56 | 10,453,527.5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RCR O'DONNELL GRIFFIN PTY LTD | 1,938,503.40 | 1,938,503.40 | 1,967,433.02 | 1,967,433.02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内蒙古熔化华科技有限公司 | 4,836,820.80 | 4,836,820.80 | 3,836,820.80 | 3,836,820.8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山西华富星辰科技有限公司 | 25,546,871.00 | 25,546,871.00 | 25,631,168.75 | 25,631,168.75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10,571,940.19 | 146,558,884.66 | 41,888,950.13 | 41,888,950.13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600,769,056.37 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683,984,010.99 | 84,199,200.55 | 5.00% |
1-2年 | 641,830,335.92 | 64,183,033.59 | 10.00% |
2-3年 | 105,184,373.91 | 21,036,874.78 | 20.00% |
3-4年 | 25,437,679.09 | 12,718,839.55 | 50.00% |
4-5年 | 4,525,918.75 | 3,620,735.00 | 80.00% |
5年以上 | 415,010,372.90 | 415,010,372.90 | 100.00% |
合计 | 2,875,972,691.56 | 600,769,056.37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54,685,313.07 | ||
1-2年 | 517,269,492.84 | ||
2-3年 | 32,387,065.03 | ||
3-4年 | 43,642,327.85 | ||
4-5年 | 119,698,557.67 | ||
5年以上 | 277,989,600.04 | ||
合计 | 1,345,672,356.5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如是按照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
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 | 146,558,884.66 | 104,584,029.75 | -85,904.78 | 41,888,950.13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562,305,357.92 | 38,713,970.67 | 250,272.22 | 600,769,056.37 | ||
合计 | 708,864,242.58 | 38,713,970.67 | 104,584,029.75 | 250,272.22 | -85,904.78 | 642,658,006.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EECONSTRUCTIONDKAPS | 104,584,029.75 | 与对方达成和解 | 债权债务抵消、销售 折让 | 根据诉讼及仲裁进展 情况,按原预计不可 收回金额计提 |
合计 | 104,584,029.75 |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250,272.22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23,972,667.73 | 323,972,667.73 | 7.60% | ||
第二名 | 237,830,427.06 | 237,830,427.06 | 5.58% | 11,891,521.35 | |
第三名 | 225,036,393.88 | 225,036,393.88 | 5.28% | ||
第四名 | 193,200,084.98 | 193,200,084.98 | 4.53% | ||
第五名 | 150,435,331.32 | 150,435,331.32 | 3.53% | 7,521,766.57 | |
合计 | 1,130,474,904.97 | 1,130,474,904.97 | 26.52% | 19,413,287.92 |
2、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股利 | 500,000,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3,457,826,441.45 | 4,609,012,000.48 |
合计 | 3,457,826,441.45 | 5,109,012,000.48 |
(1)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2) 重要逾期利息
单位:元
借款单位 | 期末余额 | 逾期时间 | 逾期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其他说明: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2)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分类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
合计 | 500,000,000.00 |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单位:元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账龄 | 未收回的原因 | 是否发生减值及其判断依据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的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其他说明: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核销说明:
其他说明:
(3)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单位:元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3,338,963,640.99 | 4,383,481,169.41 |
保证金、押金 | 146,205,011.33 | 234,330,568.96 |
非关联方往来 | 76,882,175.34 | 10,665,565.96 |
股权转让款 | 43,710,000.00 | 66,439,386.66 |
其他(备用金等) | 5,107,085.63 | 14,730,172.61 |
合计 | 3,610,867,913.29 | 4,709,646,863.60 |
2) 按账龄披露
单位:元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128,944,707.68 | 3,591,703,357.13 |
1至2年 | 1,008,809,421.74 | 756,334,452.23 |
2至3年 | 194,198,510.91 | 181,328,551.65 |
3年以上 | 278,915,272.96 | 180,280,502.59 |
3至4年 | 130,677,952.63 | 63,164,347.88 |
4至5年 | 30,957,182.84 | 43,840,687.07 |
5年以上 | 117,280,137.49 | 73,275,467.64 |
合计 | 3,610,867,913.29 | 4,709,646,863.60 |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单位:元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664,470.26 | 0.02% | 664,470.26 | 100.00% | 664,470.26 | 0.01% | 664,470.2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610,203,443.03 | 99.98% | 152,377,001.58 | 4.22% | 3,457,826,441.45 | 4,708,982,393.34 | 99.99% | 99,970,392.86 | 2.12% | 4,609,012,000.48 |
其中: | ||||||||||
账龄分析组合 | 259,239,802.04 | 7.18% | 152,377,001.58 | 58.78% | 106,862,800.46 | 270,061,357.55 | 5.73% | 99,970,392.86 | 37.02% | 170,090,964.69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 | 3,338,963,640.99 | 92.47% | 3,338,963,640.99 | 4,383,481,169.41 | 93.07% | 4,383,481,169.41 | ||||
低风险组合 | 12,000,000.00 | 0.33% | 12,000,000.00 | 55,439,866.38 | 1.18% | 55,439,866.38 | ||||
合计 | 3,610,867,913.29 | 100.00% | 153,041,471.84 | 4.24% | 3,457,826,441.45 | 4,709,646,863.60 | 100.00% | 100,634,863.12 | 2.14% | 4,609,012,000.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664,470.26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九江盛朝欣业科技有限公司 | 449,870.26 | 449,870.26 | 449,870.26 | 449,870.26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山东丰汇物流贸易有限公司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200,000.0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无锡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 14,600.00 | 14,600.00 | 14,600.00 | 14,600.00 | 100.00% | 款项无法收回 |
合计 | 664,470.26 | 664,470.26 | 664,470.26 | 664,470.26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准备:152,377,001.58元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32,092,240.50 | 1,604,612.03 | 5.00% |
1-2年 | 6,518,168.26 | 651,816.83 | 10.00% |
2-3年 | 13,738,058.37 | 2,747,611.67 | 20.00% |
3-4年 | 108,647,217.64 | 54,323,608.82 | 50.00% |
4-5年 | 25,973,825.14 | 20,779,060.11 | 80.00% |
5年以上 | 72,270,292.13 | 72,270,292.12 | 100.00% |
合计 | 259,239,802.04 | 152,377,001.58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188,133,006.27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746,897,555.16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469,467,516.00 | ||
RISEN ENERGY (HONGKONG) CO., LIMITED | 357,890,615.45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09,835,886.51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73,011,897.55 |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33,710,239.53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26,402,863.10 |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488,517.78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3,520,273.30 |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841,743.39 | ||
宁波绿沺投资有限公司 | 14,471,653.48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1,120,313.38 | ||
RISEN ENERGY EUROPE & LATAM S.L. | 7,370,570.36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6,625,375.28 |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6,116,800.34 | ||
浙江双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4,647,034.36 | ||
新沂甬升光伏电力有限公司 | 3,916,213.93 | ||
东方日升(宁波)半导体有限公司 | 3,645,619.01 | ||
常州威能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329,270.10 | ||
浙江颖川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2,021,896.42 | ||
常州金坛宁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1,076,290.06 |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200,332.21 | ||
Risen Mexico,S.A. DE C.V | 97,872.37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58,764.87 | ||
RISEN ENERGY (AUSTRALIA) PTY LTD | 41,759.30 | ||
宁波蛇蟠涂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 7,328.49 | ||
扬州宇升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3,314.30 | ||
MERREDIN SOLAR FARM NOMINEE PTY LTD | 1,756.80 |
Risen (HongKong) Import and Export Co.,Limited | 1,553.86 | ||
Dritte Solarinvest GmbH | 1,526.96 | ||
Moama Land Nominee Pty Ltd | 881.72 | ||
Risen Energy Development Pty Ltd | 881.72 | ||
Risen Energy Service Pty Ltd | 881.72 | ||
RISEN HOLDINGS PTY LTD | 881.72 | ||
SYL BATTERY HOLDING PTE. LTD. | 881.72 | ||
TWINSEL( VIET NAM) TECHNOLOGYCO.,LTD. | 881.72 | ||
YARRANLEA SOLAR PTY LTD | 881.72 |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818.54 | ||
SYL Battery America Inc. | 545.35 | ||
Risen Energy Singapore Holding PTE.LTD. | 450.70 | ||
上海瑞升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294.44 | ||
合计 | 3,338,963,640.99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低风险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融资租赁保证金 | 12,000,000.00 | ||
合计 | 12,000,000.00 |
确定该组合依据的说明: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元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4年1月1日余额 | 99,970,392.86 | 664,470.26 | 100,634,863.12 | |
2024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本期计提 | 52,406,608.72 | 52,406,608.72 | ||
2024年12月31日余额 | 152,377,001.58 | 664,470.26 | 153,041,471.84 |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损失准备本期变动金额重大的账面余额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计提、收回或转回的坏账准备情况本期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单位:元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 | |||
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664,470.26 | 664,470.26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99,970,392.86 | 52,406,608.72 | 152,377,001.58 | |||
合计 | 100,634,863.12 | 52,406,608.72 | 153,041,471.8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收回或转回金额 | 转回原因 | 收回方式 | 确定原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项目 | 核销金额 |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其他应收款性质 | 核销金额 | 核销原因 | 履行的核销程序 | 款项是否由关联交易产生 |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单位:元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1,188,133,006.27 | 1年以内 1至2年 | 32.90% | |
第二名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746,897,555.16 | 1年以内 1至2年 2至3年 | 20.68% | |
第三名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469,467,516.00 | 1年以内 1至2年 | 13.00% | |
第四名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357,890,615.45 | 1年以内 1至2年 | 9.91% | |
第五名 | 合并内关联方款项 | 209,835,886.51 | 1年以内 1至2年 | 5.81% | |
合计 | 2,972,224,579.39 | 82.30%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单位:元其他说明:
3、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14,648,161,412.86 | 14,648,161,412.86 | 13,950,561,412.86 | 13,950,561,412.86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524,185,779.48 | 524,185,779.48 | 532,847,641.56 | 532,847,641.56 | ||
合计 | 15,172,347,192.34 | 15,172,347,192.34 | 14,483,409,054.42 | 14,483,409,054.42 |
(1) 对子公司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东方日升(安徽)新能源有限公司 | 1,600,000,000.00 | 1,600,000,000.00 | ||||||
RISEN (HONGKONG) IMPORT&EXPORT LTD. | 692,069,031.80 | 692,069,031.80 | ||||||
东方日升(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RISEN ENERGY(HONGKONG)CO.,LTD | 808,493,243.47 | 808,493,243.47 | ||||||
东方日升(宁波)新能源有限公司 |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浙江)新能源有限公司 | 45,500,000.00 | 35,500,000.00 | 10,000,000.00 | |||||
东方日升绿电(浙江)建材有限公司 |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浙江博鑫 | 60,000,00 | 60,000,00 |
投资有限公司 | 0.00 | 0.00 | ||||||
东方日升新能源(德国)有限公司 | 2,328,151.32 | 2,328,151.32 | ||||||
东方日升(郧县)光伏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20,000.00 | 1,02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 375,000,000.00 | 375,000,000.00 | ||||||
RISEN ENERGY AMERICA INC | 0.69 | 0.69 | ||||||
Risen Mexico,S.A. DE C.V | 13,477,793.56 | 13,477,793.56 | ||||||
RISEN PROJECT,S.A.DE C.V. | 49,446,093.13 | 49,446,093.13 | ||||||
东方日升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 275,000,000.00 | 275,000,000.00 | ||||||
东方日升(乌海)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27,595.63 | 8,527,595.63 | ||||||
RISEN RISI HOLDING LIMITED | 773,989,503.26 | 773,989,503.26 | ||||||
东方日升(常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2,561,830,000.00 | 2,561,830,000.00 | ||||||
点点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 | 1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义乌)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常州)进出口有限公司 | 100,000.00 | 10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 | 1,000,000.00 | 1,000,000.00 |
司 | ||||||||
双一力(天津)新能源有限公司 | 133,770,000.00 | 133,770,000.00 | ||||||
东方日升(洛阳)新能源有限公司 | 85,010,000.00 | 85,010,000.00 | ||||||
东方日升(包头)硅业有限公司 | 380,000,000.00 | 120,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包头)新材料有限公司 | 233,000,000.00 | 267,000,000.00 | 5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包头)新能源有限公司 | 205,000,000.00 | 205,000,000.00 | ||||||
东方日升(滁州)新能源有限公司 | 1,000,000,000.00 | 1,000,000,000.00 | ||||||
东方日升(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 750,000,000.00 | 750,00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2,215,000,000.00 | 2,215,000,000.00 | ||||||
东方日升(宁波)半导体有限公司 | 8,000,000.00 | 90,100,000.00 | 98,100,000.00 | |||||
双一力(宁波)电池有限公司 | 256,000,000.00 | 256,000,000.00 | ||||||
合计 | 13,950,561,412.86 | 733,100,000.00 | 35,500,000.00 | 14,648,161,412.86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单位:元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初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余额(账面价值)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二、联营企业 | ||||||||||||
江苏斯威克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532,847,641.56 | -9,535,324.24 | 873,462.16 | 524,185,779.48 | ||||||||
小计 | 532,847,641.56 | -9,535,324.24 | 873,462.16 | 524,185,779.48 | ||||||||
合计 | 532,847,641.56 | -9,535,324.24 | 873,462.16 | 524,185,779.48 |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3) 其他说明
4、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9,188,399,277.95 | 8,644,132,489.13 | 24,251,715,743.02 | 23,191,282,556.19 |
其他业务 | 574,044,248.87 | 514,898,077.54 | 2,725,345,316.78 | 2,516,098,978.51 |
合计 | 9,762,443,526.82 | 9,159,030,566.67 | 26,977,061,059.80 | 25,707,381,534.70 |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单位:元
合同分类 | 分部1 | 分部2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业务类型 | ||||||
其中: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其中: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其中: | ||||||
合同类型 | ||||||
其中: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其中: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其中: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其中: | ||||||
合计 |
与履约义务相关的信息:
项目 | 履行履约义务的时间 | 重要的支付条款 | 公司承诺转让商品的性质 | 是否为主要责任人 | 公司承担的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 公司提供的质量保证类型及相关义务 |
其他说明与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相关的信息:
本报告期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履行或尚未履行完毕的履约义务所对应的收入金额为0.00元,其中,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元预计将于年度确认收入。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单位:元
项目 | 会计处理方法 | 对收入的影响金额 |
其他说明:
5、投资收益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520,059,697.43 | 895,000,000.00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535,324.24 | 22,023,133.61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64,685,386.72 | |
卖出看涨期权的投资收益 | -9,100,978.64 | -46,288,511.05 |
合计 | 501,423,394.55 | 935,420,009.28 |
6、其他
二十、补充资料
1、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 | 31,568.1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75,226,363.40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13,217,603.34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104,584,029.75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34,736,746.43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62,998,401.89 | |
合计 | 295,324,416.30 |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涉及金额(元) | 原因 |
转让电站项目的投资收益及资产处置收益 | 25,527,503.03 | 电站项目的股权及资产转让为公司日常经营业务 |
2、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45% | -3.04 | -3.0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28.44% | -3.30 | -3.30 |
3、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1)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原因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