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18 证券简称:东方日升 公告编号:2025-033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及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东方日升”)《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161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48,138,957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0.15元,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99,999,983.55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31,464,281.93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8,535,701.62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大华验字〔2023〕000038号《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4,999,999,983.55 |
减:保荐承销费(含税) | 31,799,999.89 |
实际收到的募集资金金额 | 4,968,199,983.66 |
减:直接投入项目资金 | 3,360,182,682.66 |
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000.00 |
加:利息扣除手续费净额 | 61,038,700.43 |
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 | 669,056,001.43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决议授权,公司及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以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开设共计8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上述银行共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该等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年度,各方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执行,无违约情形。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户名 | 开户行 | 账号 | 余额 |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150199543600003597 | 33,410.70 |
33150199543600003611 | 6,752,571.85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385020100100225892 | 207,642,903.21 | |
东方日升(宁波)光伏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3150199543600003596 | 271,925,357.51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宁海支行 | 385020100100226082 | 105,714,335.30 |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 | 39760001040013565 | 16,382,909.10 |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 3901330029200272276 | 26,142,835.39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 | 375382224432 | 34,461,678.37 | |
合计 | 669,056,001.43 |
注:因部分开户行为下属支行,无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权限,故由其对应上级银行与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账户则开立在支行,具体情况如下: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梅林支行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县支行;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跃龙支行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下属分支机构,三方监管协议中的乙方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海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4年年度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请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且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闲
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30,0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
0.00万元。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东方日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净额 | 496,853.57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8,192.7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36,018.2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 | 否 | 330,000.00 | 330,000.00 | 38,192.77 | 219,198.37 | 66.42% | 2026年12月31日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2、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 | 否 | 50,000.00 | 50,000.00 | - | - | - | 2026年12月31日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20,000.00 | 116,853.57 | - | 116,819.90 | 99.9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500,000.00 | 496,853.57 | 38,192.77 | 336,018.27 | 67.20%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该项目尚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选择“不适用”主要系因为其不属于生产类项目,无法单独进行效益核算。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适用,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点的议案》,将“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至宁波南部滨海新区。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1、2024年10月1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10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024年12月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含本数)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100,000万元。 2、截至 2024年12月 31 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合计为66,905.60万元,均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中。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其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
注: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议案》,将“5GW N型超低碳高效异质结电池片与10GW高效太阳能组件项目”和“全球高效光伏研发中心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均调整至2026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