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控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软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规范运作,共召开了8次监事会。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名称 | 召开时间 | 召开 方式 | 审议通过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2024/4/1 | 现场 |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通过《2023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7、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2024/4/26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 2024/7/11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 | 2024/8/19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2、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 2024/9/27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
3、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
4、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
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 2024/10/10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关于对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到期未行权股票期权进行注销的议案》。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 2024/10/24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 | 2024/12/10 | 现场 | 1、 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报告期内有关情况发表的意见
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运行,从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出发,认真履行监事会的职能,对公司的依法运作、经营管理情况、财务情况等各方面进行了全面的监督和检查,经认真审议,发表意见如下:
1、依法运作情况
经检查,监事会认为在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运作,依法管理,依法经营,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财务制度健全、内控制度完善,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2023年年度及2024年第一季度、半年度、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事务所”)对公司2023年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意见,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使用与管理无重大缺陷。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半年度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
5、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对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并能得到有效执行,能够适应公司管理的要求和企业发展的需要,能够对编制真实、公允的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公司董事会出具《公司2023年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6、聘任审计机构情况
经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聘任中兴华事务所为2024年年度审计机构。
7、利润分配情况
经中兴华事务所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63,243,855.27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计提法定盈余公积6,324,385.53元,支付利润分配普通股股利44,523,155.00元,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利润2,233,587,256.65元,母公司本年度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累计为2,245,983,571.39元。根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进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具体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2,096,5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已于2024年6月完成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事项。
8、其他重大事项
监事会对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对会计政策进行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往年度的追溯调整,不存在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形。
监事会对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进行了监督和检查。公司对截止2023年年末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充分,能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监事会认真审阅了《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和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股权激励计划相关资料,监事会认为公司对股权激励计划相关的安排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会损害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
三、监事列席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各位监事列席了2024年各次董事会、股东大会。监事会认为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各项议案的通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软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