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所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所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4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8人,注册会计师共359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0人。
众华所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6,893.2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7,281.4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684.46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73家,主要行业为制造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193.46万元,众华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2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众华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工作情况根据《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执业资格、经验和能力,并及时关注续聘事务所工作进展,监督续聘过程。
2.审计委员会重点关注了众华所项目组的人员及时间安排、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并保持积极沟通,督促众华所按照工作进度及时完成年报审计工作,充分发挥了监督审查作用。
3.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了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审计委员会对众华所2024年度审计工作进行了总结,认为众华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审计的资格,在执业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履行了审计机构的义务和责任。
三、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