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88118证券简称:普元信息公告编号:2025-015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
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4年4月29日至2024年5月13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提出的异议。2024年5月14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
编号:2024-022)。
3.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25)。
4.2024年5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与第五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了该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相关事项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监事会对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公司于2024年5月2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因存在差异化分红,调整后每股现金红利为0.0977元/股(含税)。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7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P=P?-V
其中,P?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根据上述规定,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保留2位小数)。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调整对公司的影响公司本次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本次调整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
四、监事会意见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根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审议程序合法合规,符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4.00元/股调整为13.90元/股。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君合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认为:
“综上所述,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已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取得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相应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及本次授予价格调整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相应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三)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将于2025年5月26日进入第一个归属期,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成就且未发生相关负面条件情形,拟定的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将在归属期内根据激励对象的实际情况确定本次归属的具体安排,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本次归属的相关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就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本次授予价格调整及本次归属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普元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