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英搏尔: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齐娥)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定期了解检查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内部控制、财务状况的变化、利润构成及其影响因素等事项,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仔细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参与议题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对董事会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齐娥,女,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会计师,1976年3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2005年8月到2007年3月任北京曲信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2007年4月到2010年3月任北京空港配餐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0年4月到2012年3月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财务主持工作副处长;2012年4月至今任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审计室主任。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要求。

二、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涉及需独立董事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如下: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齐娥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并及时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报告内容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股权激励相关事项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于2024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并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的议案》;于2024年10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3.聘用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于2024年8月16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人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工作,勤勉尽责,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4.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公司报告期内披露的关联交易为经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和于2024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在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齐娥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三、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1)2024年,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和其他重大事项均按相关规定履行了相关程序,决议合法有效。

(2)2024年,本人亲自出席了所有应出席的董事会会议,除回避表决议案外,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同意票。

姓名应出席次数现场出席次数以通讯表决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出席会议
齐娥106400

(3)2024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全部4次股东大会。

2.在专门委员会的履责情况

为提升董事会决策效率及专业性,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报告期内,本人担任第三届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1)审计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9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讨论并审议了定期报告、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权激励、聘请审计机构等相关议案。

(2)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4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讨论并审议了股权激励等相关议案。

(3)提名委员会工作情况

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3次提名委员会会议。本人根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讨论并审议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相关议案。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任职期间共召开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讨论并审议了日常关联交易、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议案。

四、与内审、会计师的沟通情况

作为会计背景的独立董事,本人在报告期内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审议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关注公司在财务状况、内控控制等方面情况,共同推动审计工作的全面、高效开展。

五、现场调查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参与现场工作已达15天,除现场参加公司会议外,本人到公司进行了现场访谈,与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等进行交流,该交流涵盖了公司业务活动主要环节。现场工作已经成为本人履职的重要抓手和主要形式,包括不限于查阅会计凭证、检查公司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核查内部控制流程等。通过以上工作,本人熟悉了公司特点和行业属性,能有针对性地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出席了公司股东大会,与参会的中小投资者就会议审议议案及其关心的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了沟通交流。本人参与了公司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

六、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有效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积极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平。公司2024年信息披露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

七、其他事项说明

2024年,本人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股东大会;未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未提议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未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未对董事会议案及非董事会议案的其他事项提出异议。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妨碍我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八、总体评价

以上是本人2024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感谢公司董事会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履职过程中给予的有效配合和支持。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今后工作中,将继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以下无正文)

(以下无正文,为《珠海英搏尔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齐娥(签名):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