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的核查意见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力科技”或“公司”)2022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对合力科技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进行了审慎尽职调查,具体核查情况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目前销售包括内销和外销两部分,公司外销以外币作为结算货币,其兑人民币汇率波幅较大,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减少汇率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含子公司)拟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
(二)预计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授权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议案时止。授权累计办理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任一时点不超过等值2亿元人民币(按照合同约定的币种、汇率计算)。授权董事长或总经理在上述额度内负责签署相关协议,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的具体办理事宜。
(三)资金来源
公司用于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的资金来源为公司
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情况。
(四)交易方式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日元等。
2、交易对手
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外汇期权等外汇避险业务交易对手主要为银行类金融机构,与本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认为: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有利于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含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风险分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远期结售汇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远期结售汇操作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1、汇率波动风险:在汇率行情变动较大的情况下,银行远期结售汇汇率报价可能偏离公司实际收付时的汇率,造成公司汇兑损失。
2、回款预测风险:业务部门根据客户订单和预计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客户可能会调整自身订单和预测,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3、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账款发生逾期,货款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会造成远期结汇延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四、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交易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主要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1、在签订远期结售汇业务合约时严格按照公司预测的收汇、付汇期和金额进行交易,所有远期结售汇业务均有真实的贸易背景。
2、公司与交易银行签订条款清晰的合约,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以防范法律风险。强化对公司远期外汇交易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操作规定和风险管理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走势,并结合市场情况适时调整操作策略,提高保值效果。
3、为防止远期结售汇合约延期交割,公司高度重视应收款的管理,积极催收应收账款,避免出现应收账款严重逾期现象。
4、公司财务部跟踪远期结售汇合约涉及的相关市场因素,并定期向公司管理层报告。
五、会计政策及核算原则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外汇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反映资产负债表及损益表相关项目。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主要目的是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减少未来外币兑人民币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并采取了一定的风险控制。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的核查意见》)
保荐代表人:
卢旭东 刘 栋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