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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海诚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履职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内部制度的有关规定,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2024年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共由3名成员组成,原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忠担任召集人,徐冬梅、陶军担任委员。2024年4月1日,独立董事徐冬梅女士因个人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了辞职报告,申请辞去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务。2024年4月1日、2024年4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赵建坤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陈建忠担任召集人,赵建坤、陶军担任委员。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独立履行内控机制的监督、检查与评价职能,提出内控机制存在的缺陷和改进建议,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报告内控机制建设与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管理层根据内部控制的检查情况和评价结果,研究和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纠正措施,并责成专人组织落实。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依法规范地履行职责,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审议事项14项,对募集资金定期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沟通,具体会议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审议内容
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审计委员会2024年3月22日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报告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8、审议通过《关于制定<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审计委员会2024年4月19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审计委员会2024年8月9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商业汇票等方式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审计委员会2024年10月18日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聘请的财务报告审计机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行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情况进行了监督,认为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良好的诚信状况,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审计服务的过程中,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真实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指导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了解上市公司最新情况和监管动态;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专业指导意见。

3、审阅上市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在各期定期报告编制工作中事前听取和审阅公司的审计工作安排和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完整、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没有发现公司重大会计差错调整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事项。

4、评估内控制度的有效性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动公司内部控制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审部门完成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真审阅了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我们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内,为更好的促进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交流,全力配合外部审计机构的工作,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电话等方式听取了双方的汇报,对各方提出了细致的工作要求,确保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总体评价2024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并发挥了指导、协调、监督作用,有效促进了公司内控建设和财务规范,促进了董事会规范决策和公司规范治理。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切实履行职责,强化对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事前审核,加强对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和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的协调,促进公司财务相关事项的规范化,促进公司内控体系建设更加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稳健发展。

江苏华海诚科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陈建忠、赵建坤、陶军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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