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莹2024年度述职报告
本人于2024年
月当选为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忠实、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和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专业性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本人陈莹,女,1977年12月生,汉族,江苏泰州人,中共党员,管理科学与工程(金融工程方向)博士。曾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讲师、副教授等职。现任南京大学工程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南京大学金融科技研究与发展中心主任,证标委金融科技专委会委员,江苏省区块链标准委员会秘书长,江苏吉鑫风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联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通过进行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年度自查,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性的规定,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形,并已将自查情况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2024年,公司董事会召开会议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次,亲自出席会议
次;公司召开股东会
次,本人应参加会议
次,亲自
出席1次。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本人在各项会议召开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为董事会决策做充分的准备,并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就相关议题发表独立意见。在与公司充分沟通并对各项议案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均投赞成票,董事会相关决议均以全票表决通过。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有审计、提名、薪酬与考核、战略委员会,按照《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要求,根据个人专业特长,本人担任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2024年,本人共主持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
次,主要审议公司聘任高管的事项;参加审计委员会会议
次,主要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金融资产估值等事项。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2024年
月
日,本人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2024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2024年12月18日,本人听取了公司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汇报的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和内控审计工作计划,还听取了公司内部审计机构2024年工作总结和2025年工作计划汇报。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本人注重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方面的工作,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等方式,加强与资本市场沟通,了解投资者关切,听取投资者提出的建议意见,认真回答投资者提出的问题。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2024年,本人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通过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沟通会、现场实地调研和开展专题讲座等方式进行现场工作,现场履职时间符合相关监管规定。2024年,本人对江悦堂等公司房地产项目进行了现场调研,及时了解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及销售去化情况。本人认为,公司能够积极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各项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按规定时间通知并提供足够的资料以供决策,未发生拒绝、阻碍或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的情况。
作为管理学专业人士,我受公司邀请围绕数字经济与产业链发表专题讲座,同时建议公司在当前经济增速放缓、存量博弈加剧的背景下,加强审计法务合规方面的工作力度,同时做好舆情管理,公司管理层给予了高度重视,目前公司完善了法律专业方面的人员配置,同时制定了公司《舆情管理制度》,积极防化舆情风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对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决策程序合法。
(二)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聘任周克金先生担任财务总监。本人认真审阅了周克金先生的履历等材料,充分了解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况,认为周克金先生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任职规定,相关提名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聘任周克金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
(三)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公司聘任陆阳俊先生担任公司总裁,聘任谢建晖女士、周克金先生、张仕刚先生、史志迅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谢建晖女士同时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周克金先生同时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王征洋先生担任公司总裁助理。本人认真审阅了上述人选的履历等材料,充分了解了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质、专业经验等情况,认为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的相关任职规定,具备较高的管理水平、专业水平和较强的决策能力,有利于实现公司的持续发展。同意公司聘任上述高级管理人员。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2024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积极参加各项会议,对审议的重大事项坚持进行事前审核,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发表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独立地位,针对公司业务发展和管理提升积极建言献策,为促进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提高和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发挥应有的作用。2025年,本人将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自身金融、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特长,为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提供更多建设性意见和建议,同时加强与公司的沟通合作,共同促进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京高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陈莹
二○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