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8 证券简称:纳川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0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风险提示:
1. 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纳川股份”或“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2. 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启动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3. 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相关规定,现将公司招募重整投资人事项暨公司预重整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整投资人招募进展
2025年3月25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2),临时管理人同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根据《关于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满足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应于2025年4月18日(或临时管理人延长后的期限)前提交报名材料并缴纳报名保证金。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接到临时管理人通知,共有38家(以联合体形式报名算作1家)意向投资人向临时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并足额缴纳报名保证金。
目前,临时管理人与公司正在积极有序推进重整投资人的招募,公司将密切关注后续重整投资人遴选和谈判工作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预重整进展情况
1.2025年3月1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临时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泉州市中院向公司送达《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书》((2025)闽05破申58号),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纳川股份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2.2025年3月19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向公司债权人发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公告》,纳川股份债权人应于2025年4月23日(含当日)前,根据《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案债权申报指引》向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书面说明债权金额、债权性质、是否有担保或连带债务人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目前,临时管理人正在密切跟进债权人及时申报债权,并对已申报债权进行审查。
3.2025年3月26日,临时管理人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https://pccz.court.gov.cn/pcajxxw/index/xxwsy)发出《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机构公开选聘公告》。2025年4月18日,临时管理人发布《关于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机构选聘结果的公告》,经过评审选定了中选审计及评估机构。目前,临时管理人正在组织中选审计及评估机构进场,有序推进审计评估相关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临时管理人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债权申报与审查、审计与资产评估、重整投资人招募等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
三、风险提示
(一)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泉州市中院同意对公司启动预重整,不代表法院正式受理公司重整。即使启动预重整,后续进入重整程序前仍需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公司进入重整程序的相关法律文书,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二)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将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
(三)公司股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泉州市中院受理公司重整,公司将依法配合泉州市中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重整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如果公司顺利实施重整并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提升持续经营能力。若重整失败,公司将存在被宣告破产清算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清算,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鉴于公司重整事项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事项进展,请投资者理性投资,充分关注二级市场有关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福建纳川管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