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利国际”或“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所涉及的财务数据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已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年度经营计划,公司业务总体平稳,各业务模块健康发展。公司沥青业务在面临基础设施建设开工率不足、沥青市场供需两淡的压力下,积极分析沥青市场行情变化,主动灵活调整经营策略,优化组织及人员结构,实施降本增效,处置部分直升机回龙现金,同时进一步运用加大应收账款回收力度、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财务费用等措施,使公司成功扭亏为盈。
公司全体员工在董事会战略决策的指导下,鼓足干劲,锐意进取,推动了公司跨越式发展。公司沥青部门在供应链团队的持续赋能下,逐步向上突破,从零售终端逐步转战上游贸易业务领域,并初见成效。公司航空直升机租赁业务保持平稳,针对到期业务均完成续约,航材贸易业务量保持平稳,基于航材大部件的周期性更换、翻修需求,缺件将影响运营人执行国家应急护林任务,公司根据这一市场需求,积极开发航材大部件的租赁服务,运用厂家渠道及自身储备需求,建立共享备件池,为客户提供航材大部件的供应,解决客户燃眉之急。
在董事会的领导下,管理层积极作为,坚定“沥青+通航”两大主营业务发展方向,以市场开拓为核心,以业务协同整合为主线,以资本市场为依托,明晰发展思路,上下齐心协力,努力践行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强化公司核心竞争力,努力提升公司产品和服务品质,稳步推进各项业务顺利开展,按照既定战略和经营规划有序推进各项工作。随着国内经济的持续向好及对经济恢复的信息信心,将对公司业务产生积极的正面影响,公司会继续拓展市场,以良好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
一、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本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德皓审字[2025]00000965),审计意见认为:本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宝利国际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一)2024年全年共实现营业总收入19.69亿元;营业总成本18.97亿元。
(二)全年发生期间费用10,502.62万元,其中:销售费用1,075.54万元,管理费用6,097.84万元,财务费用1,419.53万元,研发费用1,909.71万元。
(三)全年实现营业利润1,840.42万元,利润总额1,696.16万元,净利润1,804.96万元,其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230.22万元。
三、期末财务状况
(一)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为17.15亿元,其中:流动资产为9.10亿元,占总资产的53.08%;固定资产为3.14亿元,占总资产的
18.33%;无形资产为0.71亿元,占总资产的4.12%;递延所得税资产0.66亿元,占总资产的3.86%,其他非流动资产(质押的定期存单)3.18亿元,占总资产的18.55%。
(二)公司总负债为7.75亿元,其中:流动负债7.69亿元,占总负债的
99.30%。
(三)所有者权益合计为9.65亿元,其中:总股本为9.22亿元,资本公积为0.35亿元,盈余公积为0.62亿元,未分配利润为-0.39亿元,少数股东权益-0.25亿元。
四、利润分配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为更好的回报股东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外部环境及公司目前发展的实际情况,为提高公司财务稳健性,保障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现金需要,更好的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经董事会审慎研究,决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预案如下:以公司总股本92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