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5 证券简称:宝利国际 公告编号:2025-035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
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武汉华中数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截至2024年12月31日 ,北京德皓国际合伙人66人,注册会计师 3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43,506.21万元(含合并数,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29,244.8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22,572.37万元。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0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其年度审计费用。
后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因此,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后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因此,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5月17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后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北京市西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北京大华国际已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变更后相关业务资格以及权利义务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承继。
因此,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名称变更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本次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项仅为名称变更,不涉及主体资格变更,不属于更换或重新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同时对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2024年度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2024年度内控报告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4月8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经理通过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三)2025年4月21日,审计委员会通过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综上所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24年度在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审计以及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交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江苏宝利国际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