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股票简称:海峡环保公告编号:2025-025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5,509,128.87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7,686.44元(含
税)。鉴于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4,046,127.1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38,473,813.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6%。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未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具体指标如下: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现金分红总额(元) | 38,473,813.60 | 29,389,690.39 | 29,923,467.34 |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91,750,265.32 | 144,323,113.16 | 147,940,716.31 |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元) | 995,509,128.87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 97,786,971.33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 -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 161,338,031.60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 97,786,971.33 |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 |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D)是否低于5000万元 | 否 |
现金分红比例(%) | 60.61 |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30% | 否 |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 否 |
二、2024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低于30%的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50,265.32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995,509,128.87元,2024年度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为38,473,813.60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主要从事污水处理业务,在特许经营区域范围内负责污水处理设施的投资、运营、管理及维护。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结果,公司所处行业属于“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大类下的“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代码:D4620)。该行业具有周期性、区域性等特点,发展受地域、资金、技术等因素影响,取得包括特许经营权等在内的政府批准及授权是从事相关业务的重要前提条件。
(二)公司发展阶段及自身经营模式公司立足于区域环境治理的需求,通过自主投资运营、BOT、TOT、PPP、BOO、OM等多种经营模式延展业务边界,已形成多项产业叠加、多种模式并举、多条门路增收的发展格局,着力发展成为“国内领先的区域环境综合服务提供商”。目前,公司正处于由优势区域向外逐步拓展业务阶段。
(三)公司盈利水平及资金需求
1.盈利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215,878,138.00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5.3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1,750,265.32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2.86%。
2.资金需求目前,柘荣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PPP项目、福州青口新区环境工程(污水处理厂)扩能及提标改造工程、闽清县梅溪污水处理厂扩建及提标改造工程、闽侯县城关污水厂三期扩建工程、青口汽车工业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福州市晋安区连江北城市管理综合体项目均已完工。项目投产后,日常经营活动的资金需求将有所增加。同时,红庙岭第二轮渗沥液建设项目、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仍处于建设期。因而,公司需要积累适当的留存收益,以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确保工程建设按计划推进,有效支持公司抓住市场机遇,寻求新的效益增长点,进而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主要用途公司注重经营利润在经营发展与回报股东之间的合理平衡,2024年度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满足市场开拓、项目建设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保障公司正常经营和增长潜力,更好地回报股东、回报社会。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将该方案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2025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及日常经营与在建、拟建项目的资金需求而作出的合理安排,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
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