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3817股票简称:海峡环保公告编号:2025-034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5年4月22日上午11时在福州市晋安区鼓山镇洋里路16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郑路荣女士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三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二、审议通过《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三、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经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4年12月
31日,公司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95,509,128.87元,具备实施分红的条件。公司2024年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7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534,358,757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427,686.44元(含税)。鉴于公司在2024年中期已派发现金红利24,046,127.16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合计38,473,813.60元(含税),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06%。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有权参与本次权益分派的总股数为准计算。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公司2023-2025年度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定。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的制定综合考虑公司所处阶段、资金需求及未来经营计划等各种因素,有利于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发展以及股东的合法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所处行业和当前实际经营情况,留存的未分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项目建设、市场开拓以及日常经营周转需要,为公司持续稳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更好地回报股东。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四、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无重大遗漏、虚假记载和误导性陈述。2024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公司2024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五、审议通过《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六、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七、审议通过《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八、审议通过《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九、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资产及经营的实际情况计提减值准备,能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审议通过《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财政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一、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
十二、审议通过《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反映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上述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表决结果为:赞成3票;无反对票;无弃权票。特此公告。
福建海峡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