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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仪器: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苑彬)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2024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苑彬)

各位股东和股东代表:

本人作为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2024度勤勉、诚信、尽责、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严格按照《中国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及时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信息,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4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 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本人李苑彬,男,1976年生,工程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职称。曾担任广州市金珠江化学有限公司技术员、广州茵绿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技术员,2000年11月就职于广东省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至今,现任协会副会长兼副秘书长;2022年5月起至今担任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4,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公司2024年共计召开4董事会,召开2股东大会。本人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董事会股东大会
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出席方式投票情况应出席次数实际出席次数
李苑彬443次现场出席均为赞成票22
1次通讯方式出席

在召开董事会前,我本着严谨负责的态度,仔细研究会议材料,主动了解审议事项的相关情况;在会议期间,认真审查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结合自身专业知识,提出合理化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监督和指导作用,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力求维护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参与董事会专业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议情况

2024度任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的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成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为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行使职权,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本人参会情况如下:

公司2024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4次,应出席会议4次,实际出席4次;

公司2024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

公司2024年召开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会议1次;

公司2024年召开战略委员会会议2次,应出席会议2次,实际出席会议2次;

公司2024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1次,应出席会议1次,实际出席1次。

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在董事会专业委员会上,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审议内包括定期报告、公司以股权受让及增资方式收购南昌市微轲联信息技术有限公司51%股权、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等事项,经过审慎审议后,对相关事项发表了有关的审核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

(三)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报告期我们未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的重点事项等进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五)在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范

信息披露工作,有效提升公司对于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在充分了解的基础上,独立、客观地行使表决权。为提高履职能力,本人认真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本人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最新的各项法规和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更全面了解上市公司管理的各项制度;并将所学知识充分运用到实际工作,为公司的科学决策过程注入专业视角,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保护股东权益。

(六)现场工作及公司的配合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本人除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外,不定期对公司进行现场调研。在日常工作中,我通过邮件、视频、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联系沟通,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并且得到及时反馈,与公司沟通渠道通畅不存在障碍。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以公开、透明的原则,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促进公司的良性发展和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2024 年度履职期间重点关注了以下事项:

(一)2024年度,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4 年12月3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人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发表了审核意见。

(二)2024年度,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况,公司及相关方做出的承诺均正常履行。

(三)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控制度、体制、机制健全,内控运行情况总体良好。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定期对公司各定期报告财务报表等事项进行审核,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本人认为,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届五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本人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六)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解聘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八)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情形。2024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七董事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重述的议案》。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和相关定期报告的更正。

(九)2024年4月24日召开的第五次董事五次董事会审议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议案。公司董事、高管薪酬的确定合理、适当,与岗位职责、公司经营状况匹配度高。同时通过了《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激励计划》、《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第三个归属期未达到《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目标。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应将激励计划未离职的 88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的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数量792,070 股(为792,070.40 股四舍五入)进行作废处理。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 年度,我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要求。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要求公司事先提供相关资料,进行事先认真审核,并独立审慎、客观地行使了表决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社会公众股东的合法权益。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认真学习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佛山市南华仪器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李苑彬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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