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姚善泾,男,1957年出生,德国柏林工业大学自然科学博士学位。曾任浙江大学生物化工教研室副主任、化工系系副主任、制药工程研究所所长、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系系主任、二次资源化工国家专业实验室主任、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系)党委书记。现任浙江大学化学工程与生物工程学院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历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7 | 7 | 7 | 0 | 0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专业优势,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身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始终将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与股东权益视为首要职责。每一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我都会提前对相关议案和材料展开深度剖析。凭借在行业内的丰富经验与专业知识,我以独立且审慎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精准判断,并从公司长远发展、股东利益最大化等多元视角出发,积极发表客观、公正且具有前瞻性的意见。所审议事项中,公司定期报告无疑是重中之重,我通过细致审核,确保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运营状况,为公司的战略决策提供坚实支撑。
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严谨规范,决策权限划分清晰合理,表决程序公正透明,回避事宜执行严格到位,这些均严格遵循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均及时、准确地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充分保障了广大投资者的知情权。在本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所有议案均投出赞成票,这源于我对公司各项决策的充分认可与信任,同时报告期内也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特殊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其他独立董事携手,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构建了高效、畅通的沟通机制。我们不仅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更深入挖掘数据背后的业务逻辑与潜在风险。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中,我们围绕审计工作的各个环节展开深入探讨,从审计范围的界定到重要时间节点的把控,从人员安排的合理性到审计重点的精准确定,我们都进行了细致入微的交
流。通过这种深度沟通,我们为年度审计工作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确保审计工作能够精准发现公司运营中的问题,为公司的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报告期内,我始终积极关注上证e互动等平台上中小股东的提问,认真倾听他们的声音,了解他们的诉求与期望。在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时,我更是将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核心任务,通过多种渠道与他们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公司的发展动态与决策信息。通过与中小股东的深度互动,我不仅赢得了他们的信任与支持,更为公司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本人通过现场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了考察了解,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公司生产经营、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平时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沟通,积极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针对实际运行中遇到的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对独立董事工作给予了高度重视与全力支持。他们不仅及时将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深入沟通,还主动邀请我们参与公司重要决策的讨论与制定。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安排专业人员进行详细解读,确保我们能够全面、准确地了解会议内容。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保障,使我们能够更加专注于公司的战略决策与风险防控。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在本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展开了深入研讨,并顺利通过,随后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经过审慎考量,我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皆源于公司日常经营的实际需求。在交易定价方面,严格遵循市场价格这一准则,充分彰显了公平、合理的原则。此类交易既不会对公司整体以及公司的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更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对公司持续稳定经营亦无不利影响,完全契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在报告期内,经过细致排查,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出现承诺变更或豁免的相关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并未面临被收购的情况,因此不存在董事会针对收购作出决策及采取措施的相关事项。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在报告期内,我认真且细致地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尤其对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给予了高度关注。经过全面审查,我认为这些报告的编制程序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等各方面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同时,我还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深入的检查和评价。结果显示,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顺畅,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成功达成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状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公司并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我始终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会计师保持密切沟通,及时了解并督促年审工作的进展情况。同时,我对该所2023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全面审查。经过审查,我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尽职尽责,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高质量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基于此,我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此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确定,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完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我认真审核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过审查,我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严格遵循了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完全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经过全面排查,未发现被提名人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我仔细审核了公司《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经过分析,我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及所处地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及职责,在公正性与激励性之间取得了良好的平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审议过程严格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另外,报告期内公司并未涉及“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本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始终坚守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积极参与公司治理。我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过程,并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在日常工作中,我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年,我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持认真、勤勉、谨慎的工作态度,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我将进一步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与协作,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我将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不断提升自己的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姚善泾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