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本人作为浙江金海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的独立董事,2024年任职期间,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在2024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张淳,男,1957年出生,中国国籍,1985年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会计专业,2001年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法律专业,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江苏省财政厅工业交通处副科长、科长、副处长,江苏省高新技术风险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江苏省产权交易所所长,江苏资产评估公司总经理,江苏会计师事务所所长,江苏省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主任,江苏省农村综合改革办公室处长。2023年8月14日起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和主要社会关系成员,均未在公司及子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及股东投资的单位担任任何职务;除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以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3次股东大会,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履行职责,出席相关会议,审议公司重要事项。具体出席情况
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应参加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次数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7 | 7 | 7 | 0 | 0 | 3 |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本人担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1次会议;公司共召开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上述会议,认真审议相关议案,发挥专业优势,未有无故缺席的情况发生。
(三)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始终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专业精神履行职责。每次董事会或专门委员会会议召开前,我都会对相关议案和材料进行全面且细致的审核。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我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各项议案进行分析判断,并积极发表意见。所审议事项涵盖公司定期报告等重要内容,通过认真履职,为公司的决策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运作规范有序,审议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以及回避事宜等均严格遵循公司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相关会议决议及表决结果也均按照规定,及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指定媒体进行披露,保证了信息透明度。在本报告期内,我对公司所有议案均表示同意,不存在反对或弃权的情况。同时,报告期内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形。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与其他独立董事保持密切协作,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机构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交流。我们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中的财务数据,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各个方面进行了深入探讨,包括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以及审计重点等。通过有效的沟通,我们为年度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了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我深知中小股东是公司的重要利益相关者,因此始终积极关注他们在上证e
互动等平台上的提问,认真了解他们的想法和关注重点。同时,我也积极参与公司投资者管理工作,致力于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通过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我能够更好地了解他们的需求和期望,为公司的发展提供更有针对性的建议。
(六)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报告期内,我实地参观了公司工厂,通过现场调研,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有了更直观、更深入的了解。在参观过程中,我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等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我还通过电话、邮件等线上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管、监事及相关人员保持密切沟通,及时关注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各类重大事项的进展。针对实际运行中出现的问题,我积极提出意见和建议,充分发挥了指导和监督的作用。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公司管理层、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与交流。他们能够及时将公司面临的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规划以及生产经营等情况与独立董事进行充分沟通,使我们能够全面了解公司的运营状况。在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公司会精心准备会议资料,并确保及时、准确地传递给独立董事。公司积极有效的配合工作,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不存在拒绝、阻碍或隐瞒、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情况。
(八)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沟通的情况报告期内,我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沟通。通过沟通,我全面了解了公司的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以及财务运行情况等。这些信息为我评估公司的运营状况、发现潜在问题以及提出合理建议提供了重要依据,有助于公司不断提升治理水平和经营绩效。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关联交易情况
在报告期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并予以通过,随后将该议案
提交至董事会进行审议。个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基于公司日常运营的实际需求而开展的,交易定价遵循市场价格原则,体现了公平合理的交易精神,此类交易不会对公司及其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运营,也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构成威胁,完全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均未变更或豁免承诺。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被收购的情况。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的定期报告,特别关注了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这些报告的编制过程严格遵循了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在对应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本人对公司的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查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体系运行有效,内部控制制度得到了有效执行,达到了公司内部控制的预期目标,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报告期内,公司未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过程中,本人与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年审会计师保持了密切联系,及时督促审计工作的进展,并对其2023年全年的审计服务工作进行了审查。认为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因此,本人同意继续聘任该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其审计费用的确定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六)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况。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本人对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提交的《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候选人的提名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提名人具备较高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具备担任公司董事的资格和能力,未发现存在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关于确认2023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及《关于确认2023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进行了审核,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经营规模、所处行业及地区薪酬水平以及他们的职责,既体现了公正性又具有激励性,薪酬方案的审议过程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未涉及“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在报告期内,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秉持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切实履行职责,出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对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职能,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展望2025年,本人将继续依法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和义务,秉承认真、勤勉、谨慎的原则,持续关注公司经营发展状况,加强与董事会、监事会及经营层之间的沟通,有效监督公司内部控制规范实施工作,同时主动学习和了解相关法
律法规,提高专业水平和决策能力,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张淳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