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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河药辅: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证券代码:300452 证券简称:山河药辅 公告编号:2025-018债券代码:123199 债券简称:山河转债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重要提示:

1、公司本次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

182.55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息3.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报,结合公司 2024 年度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安徽

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4月19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全体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经批准后实施。

2、公司监事会审议情况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及股东长期回报规划,具有合法性、合规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9,424,741.26元,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15,859,289.41元、提取任意公积金0元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88,337,307.97 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为146,107,894.0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 487,329,151.2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87,329,151.26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持续回报股东,与全体股东共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同时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尹正龙提议,董事会审议通过分配预案:以实施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股份182.55万股),向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0元人民币(含税),本年

度公司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若以截至 2024 年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账户股份)估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69,786,888.6元(含税),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58.44%。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2024年度2023年度2022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69,786,888.658,153,764.7558,615,072.75
回购注销总额(元)197,403560,160778,05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119,424,741.26161,535,015.82130,708,710.8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88,337,307.9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487,329,151.26
上市是否满三个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186,555,726.1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1,535,61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137,222,82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188,091,339.1
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 2022、2023、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188,091,339.1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1、利润分配方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中的相关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成长性的匹配情况

报告期内,围绕发展战略,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强化精细管理,细化经营目标,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有序开展,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基础。近年来我国医药行业一直处于持续、稳定、快速的发展阶段,经

济发展和医疗体制改革促使需求不断释放。未来将成为医药行业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有关生物制药、加快医疗事业改革以及医药行业结构调整等政策的出台,医药行业迎来新一轮发展良机。公司受益于医药行业的良好发展趋势,将稳步、健康发展,实现战略目标。公司结合实际情况投资建设淮南经开化工园区“新型药用辅料系列生产基地一期项目”和”合肥研发中心及生产基地项”以匹配公司的战略发展。公司具有稳健的经营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现金流较为充足,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即考虑到股东稳定、合理的投资回报,又兼顾公司经营性资金需求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与公司发展成长性相匹配,具有合理性。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知悉本事项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并进行了备案登记。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须经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存在不确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山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二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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