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
持股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
月
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持股数量和持股比例公告如下: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占总股本的比例(%) |
1 | 唐海 | 54,250,000 | 26.43 |
2 | 青岛泛海达商务企业(有限合伙) | 53,630,385 | 26.13 |
3 | 王希平 | 7,936,100 | 3.87 |
4 | 青岛恒达斯邦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670,000 | 3.74 |
5 | 刘荣丽 | 4,155,982 | 2.02 |
6 | 青岛华正德商务企业(有限合伙) | 3,955,879 | 1.93 |
7 | 张晓燕 | 3,500,000 | 1.71 |
8 |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 3,309,400 | 1.61 |
9 | 李剑钊 | 3,222,849 | 1.57 |
10 | 青岛海睿邦达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086,700 | 1.50 |
注:本公司股份全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因此本公司前十名股东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一致。特此公告。
海程邦达供应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