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暨提名朱谦先生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选举朱谦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发出之日,朱谦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今日收到朱谦先生的通知,其已按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特此公告。
株洲飞鹿高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