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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43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核,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二、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

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结合监管部门对企业年度财务决算的统一工作要求及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记录、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工作勤勉尽责,严格遵循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注册会计师执业规范的要求,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客观、公正地反应了公司各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的职责。2024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1月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相关人员就2024年度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审计要点、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等进行了讨论和沟通。

(三)2025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调整事项、审计结论、委员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立信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5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公正、规范执业,按照审计计划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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