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孙峙)本人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本人自2024年9月12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孙峙, 1982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曾获国家高层次人才计划(青年项目)、中国科学院青年科学家奖等;相关成果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排名第二),北京市科技进步一等奖,浙江省科技进步一等奖,中国有色金属工业科学技术一等奖等。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首席,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中科院战略性先导项目等资助。基础研究在Nature,Green Chemistry等业界主流期刊上发表论文150余篇;主编及参与编写中英文专著9部。相关技术申请中国专利90余项,国际专利11项。历任荷兰代尔夫特理工大学高级研究员。现任中国科学院过程工程研究所项目研究员、环境研究部主任,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循环利用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副主任,隆华科技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兼任Journal of Sustainable Metallurgy期刊副主编,TC297/SC4废电池回收全国标准化工作组副组长、TC294/WG1工作组成员、中国电子废弃物环境管理专委会委员、中国化学物质环境管理专家委员会委员、欧盟ECOS组织咨询专家组专家等。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
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3次、实际出席3次,按时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出席1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及股权激励考核实施管理办法进行制定审查,以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的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
2、本人作为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及战略委员会各项职责。
(三)现场履职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的执行及信息披露情况,监督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让中小股东及时了解公司的最新情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履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良好的独立董事履职保障机制。2024 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彼此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提供公司运营、财务等方面的必要信息,定期安排三会会议确保有机会参与讨论重要事务,以便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六、其他工作
1、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特此报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孙峙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