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吕国会—换届离任)本人作为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要求,在2024年度工作中,诚实、勤勉、独立履行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了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发挥了独立董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作用。公司于2024年9月12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完成董事会换届工作,本人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现就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人吕国会,1970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办公室主任、副秘书长、秘书长,隆华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聚氨酯工业协会秘书长。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大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公司召开董事会8次,召开股东大会3次。本人应出席董事会5次、实际出席5次,按时列席股东大会,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与公司经营管理层保持了充分沟通,也提出了一些合理化建议,并以谨慎的态度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利益。本人认为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重大经营决策事项
和其他重大事项符合法定程序,合法有效,因此,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均表示赞成,无提出异议、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2024年度,共出席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1、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提名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报告期出席2次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就公司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事项进行了审议。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各项职责。
2、本人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报告期出席2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宜进行监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考评,确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津贴,切实履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职责。
3、本人作为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等制度,切实履行战略委员会各项职责。
4、根据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相关规定,报告期出席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对公司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事项进行事前审议,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三)与审计部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4月1日,与年审会计师、审计部、财务部相关人员就2023年度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审计关注的重大问题及解决措施进行沟通交流,确保年报按时准确的披露。
(四)现场履职及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情况
2024年任职期间,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现场调研等方式沟通和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联系,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同时密切关注公开披露的信息、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重大报道和重大事
件、政策变化对公司经营状态的影响等,促进公司及时、准确披露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情况
1、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资料,并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的行使表决权。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
3、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到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等相关法规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加深了自觉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4年度,本人按照《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的要求,认真、勤勉、谨慎地履行职责,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在公司作出决策之前,根据相关规定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相关事项:
2024年6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募集资金投资风险,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履职保障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独立董事的履职支撑保障工作,建立了良好的独立董事履
职保障机制。2024年度,本人在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过程中,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彼此建立了良好的沟通机制。及时提供公司运营、财务等方面的必要信息,定期安排三会会议确保有机会参与讨论重要事务,以便深入了解公司情况,履行监督职责。尊重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效配合独立董事履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五、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六、其他工作
1、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2024年度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聘请审计机构或咨询机构的情况。特此报告。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吕国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