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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科技: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3

一、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鉴于公司处于高速成长期,经营规模不断扩大,同时对流动资金需求逐渐增加,为更好的兼顾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远利益,公司拟定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预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三、关于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已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符合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的发展需求,保证了公司各项业务的健康运行及经营风险的控制。报告期内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规范、合法、有效,没有发生违反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立、完善和运行的实际情况。

四、关于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存放并使用募集资金,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五、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在保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闲置资金的现金管理收益,能够获得一定投资效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60,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六、关于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提供综合授信担保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为全资及控股下属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有利于各公司的资金筹措和业务发展,此次担保行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被担保对象经营状况良好、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同意该议案。

七、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贵金属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审核意见

监事会认为:丰联科光电开展白银及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防范及降低原材料价格及汇率大幅波动风险可能对公司及子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2,000万元(持仓保证金和应付行情变化的风险金)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上限为1亿元。

八、关于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审核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4年度公司严格遵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累计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违规占用资金情况。

公司所聘请的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针对2024年度内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报告。

九、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的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隆华科技集团(洛阳)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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