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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24年度,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公司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积极依法履行职责,通过列席董事会、出席股东大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监督,切实维护了公司利益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主要工作情况如下:

一、2024年度公司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8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议题
1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4月23日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4.《关于募集资金2023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6.《2023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7.《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2023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9.《关于2024年度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10.《关于2023年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预计负债的议案》; 11.《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12.《董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度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 13.《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2024年4月29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3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一次临时会议2024年6月17日1.《关于与债权人常熟奥杰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4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会议2024年8月12日1.《关于与债权人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5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24年8月20日1.《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募集资金2024年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6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会议2024年9月20日1.《关于分别与债权人江苏东方资管、中建投租赁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7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10月28日1.《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2.《关于与债权人仪华机电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第六届监事会202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2024年11月18日1.《关于与债权人交通银行常熟分行签订债务代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进行监督和发表意见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发布的有关上市公司治理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对报告期内公司的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出席历次股东大会、列席历次董事会,对公司运作、决策程序、内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的进行检查,认为:公司依法运作,股东大会、

董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使职权、决策程序合法;公司董事能够认真执行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认真贯彻董事会决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财务运作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进行检查、监督,认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有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是客观、公正的。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持续加强对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监督。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细致的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最新发布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全面梳理相关治理制度,进一步加强内部各项管理流程,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专项说明》发表了核查意见。

(四)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及存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检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出具的《募集资金2024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对于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均具有必要性和合理性,遵循了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均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六)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情况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担保及资金往来情况进行了检查和审核。报告期内,公司存在的以前年度发生的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的情形均已得到妥善清偿或化解。公司监事会积极督促董事会和管理层严格遵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规定,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有效性,确保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七)公司利润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的经营状况、未来的发展需要以及股东的投资回报等因素的前提下进行分配方案的拟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八)公司对外投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对外投资的情况进行监督,公司无重大对外投资行为。

(九)内幕知情人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认为: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做好内幕信息管理以及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工作,能够如实、完整记录内幕信息在公开披露前的传递、编制、报告等各环节的所有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并向监管部门报备,未发现有相关人员利用内幕信息从事内幕交易等违规行为。

三、2025年度工作计划

2025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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