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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12-02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泰山路159号正太中心大厦A座14-16层

首席合伙人:詹从才

苏亚金诚2024年度末全体从业人员数量621人,2024年度末合伙人42人,注册会计师25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61人;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5,309.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为30,020.28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11,126.5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8家,客户行业主要集中在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金属制品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零售业等行业,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6,708.5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8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查认可,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

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4年年报工作安排,苏亚金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专项说明,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入扣除情况、内部控制有效性情况、关于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关于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已消除的情况、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说明。经审计,苏亚金诚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苏亚金诚认为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为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苏亚金诚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责任、计划的审计范围和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事项、审计意见类型等内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4年4月24日,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苏亚金诚以前年度审计工作进行评估,并对其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应的经验和能力,满足为公司提供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条件和要求,能够胜任公司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苏亚金诚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聘

期一年,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2月7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会议召开,会议听取了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审计目标及审计工作范围、重要性水平的确定、审计工作时间安排、拟确定的关键审计等事项进行了沟通和介绍。

(三)2025年2月2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现阶段审计进展及财务数据情况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四)2025年3月14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苏亚金诚负责审计工作的会计师就2024年公司审计工作的进展情况、重点审计事项及审计结论等进行了沟通,并督促会计师事务所按时出具审计报告。

(五)2025年3月3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五次会议召开,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就公司审计报告中关键审计事项等审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进行沟通,并督促年报审计工作。

(六)2025年4月18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2024年度各类资产减值及核销的议案》《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各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关于对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苏亚金诚在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遵循独立审计原则,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

相关审计工作,出具的报告真实、准确、客观、及时,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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