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经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审计,公司2024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正值,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公司因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以及因存在2023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9.4.14条和9.4.7条的规定,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申请撤销相应的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该事项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3.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鉴于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未满12个月,故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4.如本次撤销申请获得深交所批准,公司股票仍将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
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14.20亿元,公司2024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58亿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23.40亿元。
因此,公司因2023年度末合并口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而触及的退市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且对照《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亦不存在其他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2024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以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因此,公司因以前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二、公司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前期公司因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八项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己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没有满足,故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1.中国证监会于2024年6月28日下发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
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公告:
2025-062),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之时,公司将按规定申请撤销被继续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被实施的风险警示将全部消除。
2.公司本次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批准,具有不确定性,请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