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陈煦江)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作为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任职期间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忠实、勤勉地尽职履责,发挥本人会计专业优势,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客观、审慎的独立意见,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一)独立董事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煦江,1973年1月出生,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曾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系主任、中国会计学会财务成本分会理事、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兼任教育部研究生学位论文评审专家、重庆市审计专业高级职称评委会专家、重庆工商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重庆工商大学会计学院人才建设委员会主任、重庆莱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重庆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6月至2024年9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其他情况,未持有公司股份,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4年公司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7次董事会会议,1次年度股东大会,2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按时出席了应出席的各次会议,没有缺席或连续两次缺席的情况。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 | 应出席/次 | 出席/次 | 委托出席/次 | 缺席/次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 |
董事会 | 4 | 4 | 0 | 0 | 否 |
股东大会 | 3 | 3 | 0 | 0 | 否 |
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主持召开审计委员会日常会议,出席了4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情况。
2024年履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与公司管理层进行充分沟通,重点研究、分析公司财务审计事项,结合会计政策提出专业意见,为公司的规范运营提出合理合规建议,有效促进董事会合理决策。本人认真审议各项提案,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发表独立性意见,以审慎客观的态度行使表决权,对审议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和弃权的情形。
三、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情况
2024年度,通过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和业务交流等方式,本人对公司进行了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内部控制和财务状况,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2024年,本人现场审阅了公司相关资料,听取了管理层关于公司财务管理的汇报,听取了内审部关于开展审计工作情况和计划的汇报,并针对内审部的工作提出了建议。
本人通过现场调研,了解公司的财务审计事项,与公司经营管理人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专业性建议。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的工作,公司董事长、管理层、董事会秘书等管理人员与本人保持了有效沟通,本人可以及时了解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情况,并能充分取得相关做出独立判断的材料。在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前,均能及时提供本人所需的相关资料,及时反馈本人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为本人做好履职工作提供了全面支持。
四、保护投资者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本人密切关注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业务发展情况等,对内控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股东大会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等进行持续监督,督促公司规范运作。对董事会审议的议案,本人认真查阅相关文件资料,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运用专业知识,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
(一)信息披露
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公司信息披露工作进行监督和核查,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未发现遗漏、虚假陈述等情况,切实维护社会公众股东的利益。
(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密切沟通,深入了解公司日常经营及公司治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未发现公司存在重大经营风险和内部控制缺陷,公司目前的内控体系能够为公司各项业务的持续发展及规范运营提供保障。本人重点研究和审核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积极助推内审部及会计师事务所发挥应有的作用,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规范经营等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本人任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3年年度报告》《20024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各定期报告期间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广大投资者公开、透明地披露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四)董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按规定完成换届。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要求,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审议和表决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形。
六、培训和学习情况
本人注重学习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认真学习《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要点,不断学习并加深对相关法律法规的认识和理解,切实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七、总体评价
2024年任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自己的职责,认真审阅重大事项,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充分运用会计专业知识,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有效行使独立董事职权,促进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在此,谨向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在本人任职期间给予的配合与支持致以诚挚谢意!衷心祝愿公司在今后的发展中继往开来!再创辉煌!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煦江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