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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飞生物: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5-04-22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2024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4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59人,注册会计师178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700人。

信永中和2023年度业务收入为40.46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0.1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9.96亿元。2023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4家,收费总额4.56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文化和体育娱乐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建筑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3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0次。5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2024年6月18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信永中和对公司2024年年度财务报告及2024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等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信永中和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公司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法律法

规,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4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信永中和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通过对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进行专业判断,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4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与负责公司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开展审计前沟通,确认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时间、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5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二次工作会议,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了签字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的汇报,就关键审计事项、审计程序及结果进行沟通,并对公司的审计工作提出了建议。

(四)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六届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工作会议,认真审核并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等议案,并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

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圆满完成了2024年度审计工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4月18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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