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
自愿承诺特定期间不减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蒋仁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凌峰先生、蒋喜生先生出具的《关于未来12个月内自愿不减持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承诺》,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承诺主体及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 股东名称 | 公司任职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蒋仁生 | 董事长 | 1,159,573,500 | 48.44 |
一致行动人 | 蒋凌峰 | 副董事长、总裁 | 129,600,000 | 5.41 |
一致行动人 | 蒋喜生 | 副总裁 | 16,800,000 | 0.70 |
二、本次承诺的主要内容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蒋仁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蒋凌峰先生、蒋喜生先生自愿承诺自本承诺签署之日起12个月内(即2025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2日),不以任何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若违反上述承诺,则减持公司股份所得全部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依法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公司董事会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上述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重庆智飞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