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
根据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审计报告》,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96,250,978.33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4,274,167,579.48元,实收股本2,965,298,080元,未弥补亏损金额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业绩亏损原因及应对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2024年年度报告》“第三节 管理讨论与分析”之“四、主营业务分析”及“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相关章节。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