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97 证券简称:节能铁汉 公告编号:2025-015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经过审查,公司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信誉良好、证券执业资格完备,在形式上和实质上与公司保持独立,拥有较强的实力和专业服务能力,因此公司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
(3)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
(4)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5)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11010148
(6)投资者保护能力: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7)首席合伙人:梁春
(8)是否加入相关国际会计网络:是
(9)是否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是
2.上年末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150名,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404人。
3.最近一年业务信息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32.53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9.49亿元,2023年度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14.89亿元,2023年度共服务436家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审计收费5.2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2家。
4.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6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7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张宇锋,2013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9月开始在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份、签署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8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7份。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栗科,202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度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张宇锋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如下:
序号 |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1 | 张宇锋 | 2023年10月7日 | 监管谈话措施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天津监管局 |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报审计项目 |
3.独立性
拟聘任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费用
具体费用由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5年度审计的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决定。
三、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纪录,认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请董事会审议《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4月21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中节能铁汉生态环境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