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赵耀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本人赵耀华作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1号——独立董事》的规定,认真、勤勉、谨慎履行职责,对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之间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进行监督,为董事会提供多元化视角和专业支持,促进董事会作出科学合理判断。现就2024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情况
赵耀华,男,1964年6月出生,中国籍,硕士研究生学历,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9年2月至1996年6月任淮海工学院讲师、办公室主任,1996年6月至2015年4月任淮海工学院副处长、继续教育学院院长、书记、商学院副教授、教授,2015年4月至2019年7月任淮海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教授;2019年7月至2021年6月任江苏海洋大学(曾用名:淮海工学院)计算机工程学院党委书记、商学院教授,2021年6月至2024年5月任江苏海洋大学组织员、教授,2024年6月退休;202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均不在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担任除独立董事之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处担任任何职务;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除独立董事津贴外,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处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 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6次董事会会议;2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上述会议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
会次数
出席董事会方式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方
式
6 通讯方式 0 0 2 现场或通讯方式
2024年度,本人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均投同意票,不存在投弃权票、反对票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1、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未担任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
2、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不存在提议召开董事会、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开展现场检查等履行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与内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积极助推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日常审计及年度审计中作用的发挥,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大会等方式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重点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办公情况
2024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工作会议等机会,在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及考察,现场工作时间15天,及时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在公司定期
报告编制及相关资料的信息披露过程中,认真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当年的经营情况等重大事项的汇报,听取公司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汇报,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2024年度积极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2025年,本人将继续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精神,审慎、负责、认真、勤勉地行使独立董事的权利,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进一步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独立作用,推进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与优化,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耀华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