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或“中泰证券”)作为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普食品”或“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润普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2号)文件,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发行价格为8.50元/股,发行股数为20,000,000股(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前),发行方式为直接定价发行;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期限结束后,公司在初始发行规模的基础上全额行使超额配售选择权新增发行股票数量294,21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72,500,785.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152,121,136.92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分别为2023年2月22日和2023年4月4日。上述资金到账已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23〕7-37号和天健验〔2023〕7-5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管理和存放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股东及其他利益相关人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监管指引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管理制度,并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金额为人民币68,919,973.79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银行存款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存放余额(元)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分行 | 51191200001329 | 8,919,973.79 |
注:上述存放余额与募集资金尚未使用的金额68,919,973.79元相差60,000,000元系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而尚未到期的银行结构性存款产品。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用于投资的项目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调整后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元) |
1 | 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 66,980.236.92 |
2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85,140,900.00 |
合计 | 152,121,136.92 |
2024年度募投项目实际投入情况参照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二)结余募集资金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具体如下:
项目 | 金额(元) |
一、募集资金总额 | 172,500,785.00 |
减:发行费用 | 20,379,648.08 |
募集资金净额 | 152,121,136.92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068,330.52 |
加:本报告期募集资金账户利息收入 | 368,460.07 |
加: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购买理财产品到期收回金额 | 60,000,000.00 |
加: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收益 | 900,000.00 |
减:本报告期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 60,000,000.00 |
减:本报告期使用募集资金 | 416,816.80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8,919,973.79 |
(三)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情况
2024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余额 6,000.00万元。
(四)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募集资金置换情况。
(五)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4年度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4年度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4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存放、使用及披露情况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润普食品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4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证公告〔2024〕22号)、《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北证公告〔2023〕76号)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润普食品公司募集资金2024年度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润普食品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办法(试行)》《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监管指引第9号——募集资金管理》等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存在违规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本页无正文,为《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千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j岱生
陆炼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上市)
单位:元
募集资金净额(包含通过行使超额配售权取得的募集资金) | 152,121,136.92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378,77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金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5,519,677.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 | 否 | 66,980,236.92 | 378,777.00 | 378,777.00 | 0.57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 否 | 85,140,900.00 | 0.00 | 85,140,90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52,121,136.92 | 378,777.00 | 85,519,677.00 | - | - | - | - |
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度是否落后于公开披露的计划进度,如存在,请说明应对措施、投资计划是否需要调整(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8.6万吨/年食品添加剂项目(二期)的投资进度为0.57%。公司结合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原拟投产时间为2024年9月1日,调整后拟投产时间为2025年12月31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平台(https://www.bse.cn)发布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 | |||||||
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情况说明(分具体募集资金用途)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情况说明 | 经公司2023年4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偿还银行贷款项目及预先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置换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712.3947万元,其中置换还银行贷款项目人民币8,514.09万元,置换实际已支付的各项发行费用198.3047万元。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润普食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7-246号)。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审议额度 | 无 |
报告期末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 | 0 |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审议额度 | 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资金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资金需求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向金融机构购买结构性存款产品等。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如单笔产品的存续期超过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
报告期末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余额 | 60,000,000.00 |
超募资金投向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借款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节余募集资金转出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