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本人陈靖丰,作为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谨慎、认真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独立董事的权利,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就本人2024年度任职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及兼职情况
本人陈靖丰,中国国籍,1968年出生,无永久境外居留权,1995年毕业于复旦大学,2008年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曾任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众环境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翔殷路隧道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董事、大理一粟堂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盐城致和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上海兴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深圳市中新赛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等职位。现任上海中赟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致和堂医药集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大众医药连锁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江苏盈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江苏大众医药商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中赟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江苏致和堂药业有限公司董事长、苏州表坊文化艺术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不存在任何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议事规则》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会议,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专业、高效地履行职责,持续地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主动调查、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进行认真审议,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提出合理建议,以严谨的态度行使表决权,为公司董事会正确决策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1、出席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召开股东大会。
2、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5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出席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姓名 | 本报告期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董事会次数 | 委托出席董事会次数 | 缺席董事会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董事会会议 |
陈靖丰 | 5 | 5 | 0 | 0 | 否 |
本人对2024年度任职期间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投了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对公司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及其他事项未提出异议。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为积极推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强化其专业职能,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本人按照《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在本人任职期间,积极参与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集人,主持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对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情况进行监督,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对考核和评价标准提出建议,本人任职期间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作为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等进行审议,日常工作中,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相关建议,并与公司管理层保持密切沟通,对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高公司战略决策的合理性和科学性起到积极良好的作用。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年审计划、关注重点等事项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1、在公司治理及信息披露方面,本人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督促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完善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要求公司严格执行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和公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2、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关注公司经营情况,认真听取公司管理层对经营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的汇报,主动获取做出决策所需要的各项资料,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并利用自己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客观的结论,审慎地行使表决权。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半年度报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的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真实地反映
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科学、合理,薪酬支付及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除上述事项外,2024年度任职期间,公司未发生其他需要重点关注事项。
四、培训和学习情况
为了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本人持续关注并学习上市公司最新法律、法规和各项规范性文件,亦专注于自身专业素质和管理能力的提升,以不断提高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并促进公司进一步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五、现场工作情况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密切关注公司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利用参加相关会议的机会以及其他时间,对公司进行现场考察,了解公司的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活动,累计现场办公时间达到8天。并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的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关注传媒、网络有关公司的相关报道,及时获悉公司各项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运行动态,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提出建议,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六、其他工作情况
1、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无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3、无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情况。
七、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4年度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
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5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上海汉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陈靖丰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一日